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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四十人左右的队伍正浩浩荡荡的向着亚斯小镇的方向赶来。这些人身披着暗黑色盔甲,背负相同样式的巨剑,胯下均骑着赤火马,显似训练有素。在这群人的身后,另有三四头血红色的兽物不紧不慢的跟着。那兽物有一米多高,模样有点像藏獒,只是鼻子却极大。他们正是闻风赶来亚斯镇的饿狼盗团以及由他们豢养的血狗兽。
为首一人,身形健朔,肌肉发达,乃是这支小队的首领,也是饿狼盗团中鼎鼎有名的四把手,名叫帕克斯,实力处在3f级巅峰。
此刻他正阴沉着脸色,缓慢的驱赶着胯下的赤火马。这种赤火马,因为奔跑速度极快而在f级剑士中广受欢迎,甚至有些体质较弱的高级魔法师也愿意选择它们作为长途跋涉的代步工具。
饿狼盗团的老巢就在亚斯镇百余里开外的一处山林中,算的上是奥斯山脉的边缘地带,以赤火马的速度,不过才半天的路程而已。想起查克斯临行前的嘱咐,帕克斯心里就一阵恼火。
他跟着查克斯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是每次都是由他来冲锋,而查克斯总是在后头坐享其成。这次,听说亚斯镇上出现了一柄黄金巨剑,查克斯就迫不及待得让自己前来查探消息,顺便再追缴他们进贡的金币。说来也怪,前两天明明已经派奥奇兄弟过来收取,但他们居然都没回去。
帕克斯可不认为镇上有人胆敢干掉奥奇兄弟,开玩笑!饿狼盗团豢养的血狗兽是放着看的吗?连城市都不敢来插手饿狼盗团的事,谁有胆子来招惹他们?
唯一的解释就是,奥奇两兄弟一定是见钱眼开,或者说,不想再做强盗,所以携款私逃了!这也是这次出来最麻烦的事!黄金巨剑的消息容易打听,可那两个逃走的叛徒,就不那么好找了。毕竟他们可是离开两天了!
“他奶奶的,强盗真他妈不好当!”帕克斯骑在马上抱怨道。
“四头领,我们快到了。”后方一人驱赶着赤火马走前几步,小心翼翼的向着帕克斯说道。显然,他也是看出了帕克斯现在的心情并不怎么好。
帕克斯瞪了他一眼,厉声道:“难道老子不知道吗?还用你来提醒?”
不理会手下发青的脸色,帕克斯快速的驱赶着胯下的赤火马道:“行了,吩咐下去,抓紧速度,这种鸟地方老子一刻也不想多呆!”
那人恨恨的看着帕克斯的背影,愤愤道:“慢行的是你,快走的又是你……”
显然,饿狼盗团的内部,并不像表面这样的整齐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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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兄弟,果然不出你所料,他们已经进镇了,数量在三四十上下。”阿卡特兴奋的步入到酒店里,对着我汇报道。
我点点头道:“行了,我知道了,你就按我说的出去迎接他们吧,我和卡尔休斯是外人,这种时候不方便出面。”
阿卡特眼角露出几分喜色,当即答应道:“好。”说着,便快步走了出去。
“以这些人的能耐,你就不怕他们被识破吗?”卡尔休斯喝了口酒,笑问道。
我举起杯子,晃了晃酒液,淡淡的反问道:“卡尔,老实说,你有没有考虑过被识破的后果?”
“以目前的状况来说,识破的可能性近乎为零,但是如果识破的话……”卡尔休斯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突然猛地抬起头来,目光灼灼的望向我,一字一顿的道:“你最初的打算该不会就是想让他们被识破的吧?”
我浅浅的酌了口酒,不置可否道:“还是先等等他们的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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