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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对一切事实供认不讳,所以就被带到了警局。
一进门,我婶婶就开始哭天喊地,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说养孩子居然还能养出仇人来,不但不感激她,还把她的房子烧了。
值班警察赶紧倒了杯热水来安抚我婶婶,然后看了我们这一行人问我们有什么事。
消防人员率先把事情的大致经过跟值班的两名警察说了,说的过程中,那两个值班警察都用不可思议表情看着我。
我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双手放在身后靠在墙上,半低着头,一言不发。
对于这样的注视,我已经习惯了。
刚刚因为情绪激动,把我积压在心里的所有的情绪和委屈都发泄了出来,现在的我感觉身体就像是虚脱了一样,一点力气都没有,嗓子火燎燎的疼,脑袋空空的。
我几次想尝试刚刚我都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可是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消防人员陈述完之后,便离开了,值班警察客气地送他出门,不知道他们在外面又说了什么,但是我能感受得到,值班警察回来后,看我的眼神和之前有些不一样了。
这之后,值班警察便开始给我录口供,他问什么我就答什么,有一说一,没有一点遮遮掩掩的。当时我就想,就算是坐牢,也比住在叔叔婶婶家强。
但遗憾的是,我未满十四周岁!
虽然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纵火,但是因为年龄不到,所以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那我的房子就白烧了!”听到不能把我送进监狱,我婶婶气得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站起来质问警察。
但不管警察怎么跟她解释,她都不听,就一个劲地说自己家的房子不能白烧,如果我不能坐牢的话,那就让我爸爸拿钱赔她!
“不可能!”我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说着就把校服的袖子撩起来给警察看,“警察叔叔,我全身上下的伤都是她和我叔打的,他们难道不犯法吗!”
听我这么说,我婶又是一通哭,说我说谎,说这伤是我不学好出去混被人打的,怎么就赖在她的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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