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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三年前那家酒吧不算困难。
酒吧里永远这么热闹,红男绿女,寻欢作乐的,借酒消愁的,强颜欢笑的,喝得烂醉抱住马桶呕吐的,穿着清凉在人群里挤挤挨挨的,场地中央永不停歇的钢管舞,灯光下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肤。
李明泽没什么心情,在吧台前站了一会儿。不断有人过来勾搭,男女都有。他不说话,给酒喝来者不拒。也是一种魅力。有人觉得无趣,自己走开了;有人觉得有趣,呼朋唤友地过来看稀奇。
“……挺帅的一个男孩子,我拿人格做担保!”
“你的人格早破产了。”有人嘲笑。
“我保证是你的理想型……”
“算了吧,我的理想型——卧槽还真是,不许抢、谁都不许跟我抢——让我来——等等,这人不是gay吧?”
李明泽默不作声又喝下一杯酒,眼皮都没有抬。他不知道他在等什么,酒喝得太多,醉意已经渐渐上来了。
“帅哥……一个人?”红衣女子生猛地凑近来,嘴唇几乎挨到他的耳朵。
李明泽退了半步。他原本是个不喜欢人近身的人,他想,奇怪,怎么当初就容忍了路阡陌近身呢?
路、阡、陌。
这三个字渐渐模糊起来。她当时也涂了大红唇,大红唇好像是酒吧女的标配。但是她涂得不好,说不上哪里不好,眉眼画出来都有种稚拙的神气。衣服也很紧,和这个女人一样,紧得有点不合身。
“帅哥别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呀。”红衣女吃吃笑着又靠了近来。
眼妆脏脏的,黑眼圈很严重,李明泽瞳孔渐渐涣散起来,路阡陌不是这样的。这个女人不是路阡陌。
他又退了一步,这一步退得有些踉跄,差点没有摔倒。
红衣女两次被拒,脸色就不太好看起来。“是个gay。”她垂头丧气地和朋友宣布。妈的,好不容易碰上个理想型,还特么是个gay。这年头女人不容易啊,不但要和同性抢男人,还要和异性抢。
“不对啊,”她的朋友仔细又多看了一回眼前这个男子,他不过二十七八,一身的精英气息,眉眼生得极是俊俏,这样的眉眼,居然没有半分风流气,见鬼,她一定在哪里看见过这张脸,“我见过他!”
“在哪里?Gay吧?”红衣女已经打算放弃了,懒洋洋地回复。
“肯定不是!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想起来了,卧槽!说出来你不信,在电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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