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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身着勇装地干探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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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身着勇装地干探()

在汪家米铺杨洪森与二喜没有什么家产,找了个机会两人便将当‘兵’的事告诉了汪富民及夫人,汪富民也没有什么挽留的意思,结了工钱给一人一块大银。

“多谢,老板。”二喜乐呵呵说道。

杨洪森在多谢老板后面加一个多谢老板娘,“以后有需要我张宝森的地方,老板你只要吩咐一声。”杨洪森心里很清楚,虽说汪富民有种种不好,那也是他商人的本质,不管怎么说,当初雇了他们打工,包吃包住也算是一份恩情不是,都在一个城里,更何况还借了他地鸡生蛋,赚了七块银元。

到是汪育田在一边惋惜的说道,“我说宝森,你能文能武,怎么不去考小学堂,为何要去当绿头兵啊!”

绿头兵,杨洪森没有搞清楚,啥子叫绿头兵。

汪富民轻‘咳’了一声,汪育田知趣的退到了一边。要说老板娘做人那真的是没有得说,他们两个在这里要说干也就二个来月,临走时还送给了他们一包衣服。

杨洪森抱了抱拳,“多谢老板娘。”

辞别了汪家米铺的人,杨洪森与二喜便搬到大喜家暂住,大喜家也就两间平房,住宿条件也不好,不过如果在外租房每天又要多支出床铺费,现在这环境是能省就省,等拿到了第一个月的饷银再说吧。大喜是营中的老人,跟着大喜来到驻地,那些一起海喝‘哥们’都不住的和杨洪森、二喜打着招呼。二喜穿着那身‘军装’别提有多神气了。

“大喜,为什么,人家叫咱们绿头兵,我们不是新军吗?”

大喜一乐,“咱们这个营是新编地没错,但是咱们可不是什么新军。”

“哪咱们是?”

“巡警营。”

杨洪森的脸一下僵硬了,啥子叫巡警营,字面解释就是警察。更准确的是他们是军警。军警为什么叫绿头兵,因为巡警的前身是清军绿营,他们身上的‘警服’是当年淮军所用的军装。在新的国际环境下,清廷不但拟建了一支现代化的陆军—‘新军’。同时,效仿列强,建立一套警察机构,作为新形势下专政的工具。总体来说巡警营就是新瓶旧酒,一大群不思革新的反动分子聚集地。

虽然后悔自己怎么不打听清楚后再投军,但是很快他就调整了心态,任何事情都要向好的地方去想,比如说小雷(雷洛)在这个岗位就干的不错。

“就算我不是一个成功的革命者,那最少我也要成为最有钱的反动分子。”

显然,杨洪森的思想总是在不停的变化着的,人总是要适应新的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不过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向杨洪森那样总是处于这种不败之地,比如那天地李xx,据传那天曹帮办转战天香楼,鏖战至第二天清晨,不但把下午赢的钱全部输了,还倒挂了八百银元,这引起了曹帮办的不满,甚至诸同仁的不满,这中间也包括杨洪森。

安庆城内巡警营共划有五个区,现有300编制,实际编制225人,巡警每月工资五个银元,而他们将是曹帮办亏空的主要负担者,引起众怒的李xx在当天早上向曹帮办引咎辞职。至于帮办的亏空,巡警们还是要买地,不过好在他们每月还有‘小工资’否则可真要喝西北风了。

‘小工资’是由安庆城内的乡绅,商贾支付给的请款,虽然是‘小工资’,但实际上比政府发的工资可要高的多,每月八块银元,也就是说基层的巡警每月应发工资为十三块银元,不过按照惯例,同僚们会从这八块钱的‘小工资’中拿出二至三块,作为孝敬上司的‘基金’,尽管如此,像张大喜这样有家室,省一点还是能糊口。

今天是他第一次当班,没有枪,只有一根短棍,这根短棍甚至要比汪富民给的那一根更加的短小精干。

作为金字塔最下层的巡警,杨洪森的任务就是巡视,这个工作他喜欢,以前他就这么走来走去,不过没有现在的他这么拉风,街上那些看到他们的人都会退避三舍,个个见到他就如同老鼠见到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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