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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除了产品本身,还包含了附加在产品上的文化背景、情感、消费者认知等无形的东西,而后者往往是最重要的,因为它能向消费者提供超值享受。品牌能给客户提供比一般产品更多的价值或利益,使企业永远立于市场竞争的不败之地。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商业市场趋于成熟,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消费者已逐渐从“商品消费”进入“品牌消费”的新阶段,消费者大多根据品牌来选择商品。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我国居民消费明显集中于名牌商品,前10名品牌的占有率之和在70%~80%之间,品牌经营的时代已经来临。
经济学家提醒你
选择知名的品牌,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一种省事、可靠又减少风险的方法。
尤其在大众消费品领域,同类产品可供消费者选择的品牌一般都有十几个,乃至几十个。如此众多的商品和服务提供商,消费者无法通过比较产品服务本身来作出准确的判断。这时,消费者为了回避风险,往往偏爱拥有知名品牌的产品,以坚定购买的信心。
学会使用信用卡
关于信用卡的产生有过这样一段趣事:有一天,美国商人麦克纳马拉在纽约一家饭店请客吃饭。结账时才发现没有带钱包,他深感难堪,不得不打电话叫妻子带现金来结账。这事让他产生了创建信用卡公司的想法,并于1950年与朋友合作,创立了“大莱俱乐部”。该俱乐部为会员提供一种证明其身份和支付能力的卡片,会员凭卡片可以记账消费。
这种商业信用卡在后来随着银行信用的介入,逐渐转变成了以银行信用为特征的信用卡。自从信用卡面世以来,很快就风靡起来了。但是很快也出现了问题,由于发行信用卡的银行之间互不联系,持有它的人只能在一定地区使用,超出一定范围根本就没人理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银行率先站了出来,开始和加利福尼亚以外的一些银行签订合同,主要就是准许它们发行美洲银行卡。
1976年,美洲银行卡改名为VISA卡,即我们常说的维萨卡。这就是VISA卡组织的由来。随后,在与VISA卡组织的垄断竞争中,许多银行发奋图强,组建了一个新的组织,该组织的成员也像VISA卡组织的内部成员一样相互之间建成了一个网络。从而组成了MasterCard组织,即我们常说的万事达组织。随着时间的推移,VISA和MasterCard两个组织日臻壮大,许多银行不再试图建立新的组织,而直接加入这两个组织中的一个,加入的条件之一就是要在卡上标上它所加入的信用卡组织的徽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使用信用卡或与信用卡相关的金融工具时,都会看到这两个标志的原因。这两个组织在当今的信用卡组织中始终充当着领路人的角色,而且相互之间的竞争与垄断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可见,信用卡的出现,其初衷就是要为人们提供一种信用凭证,使人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经济收入和信用,从银行获得一定的信贷额度。
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能够为你提供一定限额的消费信贷。这是信用卡的一个根本标志。也正是这样一个功能,信用卡具有了名副其实的“信用”意义。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一位负责人认为,真正的信用卡首先要有免息期,持卡人花银行的钱,只要在免息期内还款就没有利息;其次不需要担保,不需要担保人也不需要质押;第三是信用额度可循环使用。只有具备了这三个条件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而准信用卡没有免息期,也没有信用额度。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是集借记功能和贷记功能于一身的。因此,只有借记功能的信用卡,虽然能给人们带来一定的便利,但它充其量只是一个电子钱包,人们更希望的是能够获得它的透支功能,把电子钱包变成具有超值功能的钱包。
普通民众一般需要进行的金融行为无非是三类:储蓄、投资和资金周转。对于储蓄和投资行为,人们都好解决。但是,在需要资金周转时,国家统计局在六次调查中发现,40%的被调查者还是愿意跟自己的亲友借钱。但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向朋友借钱不方便,人们希望从一个“非亲非故”的银行那儿借钱。信用卡的透支就能够让你在短时间内急需一笔不太大的资金时,直接从信用卡上“无声无息”地取得,只要在免息期内把款还清,你就可以“无声无息”地通过银行解决你的燃眉之急,而不用在亲戚朋友面前表现出任何没面子或难为情了。同样是一笔借与还的交易,在亲戚朋友面前和在银行面前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受,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因此,这样的一个功能确实是十分诱人的。尤其是对那些需要解决燃眉之急的人来说,更是雪中送炭。
另外,即使你有足够的钱来消费,你也可以利用信用卡。因为信用卡的信贷消费有一个免息期限,至少可以等到一个月后才付账——从签账到收到账单,当中可能隔了几个星期,从收到账单到真正需要付账,当中又隔了几个星期。在这段时间里,这笔钱可以继续放在银行里多生几个星期的利息。比如,有的持卡人要出国用钱,可以先通过信用卡花银行的钱,而自己的美元存在银行里继续生利息。银行的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是20天到50天不等,只要在这个期限内将银行的钱还上,就不用付利息,而自己的存款就可以赚到银行利息了。因此,鼓励市民用信用卡消费,也就是在教市民如何赚银行的钱。尽管银行赚不到利息的钱,但会从持卡人的消费上收取佣金,这就是发卡行与商户之间的事,与持卡人没有关系。
目前,我国除少数信用卡如招商银行的一卡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普通东方卡等不允许透支以外,多数信用卡发卡行都允许用户善意透支。可透支金额从1000元到10000元不等,一般普通卡多为1000元到5000元之间,金卡多为5000元以上。透支通常需经发卡行的同意。透支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透支利息自银行记账之日算起,15天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天的,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天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透支时间的最高利率计算。广东发展银行在1995年就推出了信用卡,利用透支功能开展个人信用业务。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等级分为普通卡、金卡、白金卡。用信用卡可以不用存钱,只要有卡,就可以先用钱,再还钱。广发行提供了50天的免息还款期。也就是说如果短期用钱,信用卡是很好的选择。
信用卡的普及,可以让银行、持卡人、商家之间达到“三赢”的局面。就持卡人来说,他不仅可以很方便地在银行网络所及的许多地方实现存取款项,以避免携带现金之苦,而且可以从银行获得相当于其月收入2至4倍的信贷资金。既可以解决许多的燃眉之急,又能够利用银行账单的传送时段和免息期来获得一定的利息收入,赚取银行的钱。另外还可以在网络基础上进行邮递购物和网上购物,实现“足不出户”式的购货。实在是便捷之极!
经济学家提醒你
直到21世纪,信用卡才开始在中国流行,近几年来发展十分迅猛。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信用卡发行量2003年中约为300万张,而到2006年年底,达到5000万张,截至2008年6月30日,中国信用卡发行量已猛增到1.22亿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