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9章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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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盛年将秦红颜的双脚擦拭干净,放在怀中,细细端看着。

她的脚白得如同瓷器,脚背上有隐隐的血管,每一下跳动都牵动着他的心脏。她的十只脚趾如同玉石,可爱圆润。指甲上涂抹着透明的指甲油,在灯光下闪着珍珠般的光泽。她的脚掌柔软顺滑,如同婴儿。

她就连脚也是如此完美。

确实,他是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能接近她。

终于,他俯下头,开始亲吻她的脚背,态度虔诚,如同在膜拜心中的神。

她就是他心中的女神。

她的肌肤像是牛奶洗过,滑嫩异常,对他的唇而言是种绝佳的享受。她的皮肤有种天然的冰凉,那种冰冷让他想要将她永远捂在怀里,捂得热热的。

她的小腿纤长均匀,像是最完美的艺术品,在灯光下白得几乎晃花了人的眼。

她就连膝盖也是圆润有骨感,没有半分瑕疵他觉得她浑身上下当真是找不到半分的瑕疵。

他永远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秦红颜时的场景。

那天,叔叔说要给他介绍个口语老师,是公司下属,一个二十六岁的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

他在心里立即勾画出了这个女人的形象戴着高度近视眼镜,不善言辞,会时刻脸红花痴地望着他叔叔,或者是他。

就像他生命中曾经遇见的所有女人一般。

沈盛年对这口语课以及口语老师毫无兴趣。

他是老师心目中的天才,从小就显露出自己的高智商,小学时便开始跳级,未满十五岁就学完了高中所有课程。学业上的成就以及出众的外貌让他自小便享受了所有的崇拜与肯定的目光,他内心是骄傲的。他虽然时刻微笑着,可是在心底深处却鄙视周围所有人。他觉得自己是哈利波特里的魔法师,而其余人都是麻瓜。

当然,除了沈昂。

沈昂是他的偶像,也是这世界上唯一能制住他的人,所以他答应来补习口语,不过是为了尊重沈昂。

头天晚上他帮人当黑客盗取信息熬了夜,到沈昂家坐在客厅窗台处不小心便睡着了。睡梦中,他感觉到一股冷冷的目光。这让他惊醒过来,并且下意识便露出了自己的不满。

然而睁开眼,却看见一位高挑冰冷的美人。

秦红颜。

他首先惊讶的是她的外貌,非常完美。其次,是她身上的一种味道,冰冷阴暗孤独,那是属于他同类的味道。更可贵的是,她对自己以及对沈昂都没有半分兴趣。

甚至,她在厌恶自己。

是的,她根本不懂得掩饰,或者说根本没有心情来掩饰对他的厌恶。

秦红颜让他觉得很有趣,这是他人生中首次对一个异性起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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