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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完的事。
拆骨入腹般的啃咬与搓揉。
岁岁不是傻瓜,她自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但是她现在只装作不懂。年轻就这点好,能够光明正大愚昧无知。
岁岁往后退半步,用他刚才在展厅的态度赌一把,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细柔:“资先生是个体面人,体面人从不诬赖旁人。当天的事当天毕,逾期不待。”
资临微微低下视线。
少女穿平底鞋,一直埋着的脑袋扬起来,嘴唇微抿,粉拳紧握,似乎已做好死不认账的准备。
她个子不高不矮,刚好是他一伸手就能将她抱满怀的高度。
她有双漂亮的眼,灵气十足,眼波流转,弯弯甜美。
他饿惯了,几乎都快忘记饥饿的痛楚,难得碰见能够下咽的美味,怎能随便放过。她不该出现在青桥胡同,更不该出现在他面前。有些念头一旦释放,就再难收回。
今天她不在这遇见他,迟早也是要到他跟前来的。
男人的手缓缓使劲,一点点将人往怀里带,“朝小姐,我欣赏你牙尖嘴利,但做人得讲信用。”
岁岁脚步踉跄。她毫不怀疑,他存心要将她的胳膊拧下来。选择断手还是选择入怀,自然是后者。
她的额头碰到他胸口,他这才停下来,滚烫的掌心转移阵地,如铁一般落在她腰间。
她说得没错,他是体面人,越是体面人,就越要学会藏好内心的阴暗不堪。
周围打探的目光越聚越多,地铁口人流量大,其中不少D大的学生。从行人的视角看过去,就像是一对闹别扭的情侣尚未达成共识。
岁岁难为情,细声道:“资先生,有话好说,能否改天再约?”
他毫不退让:“朝小姐自己说的话,当天的事当天毕,逾期不待,何必改天,就今天。”
她咬唇问:“我要是执意拒绝?”
资临放慢语速,好让她听清每一个字:“朝小姐请的那位医生,是囚犯。”
岁岁咬出牙印。
他拿宋明颂威胁她。
没有宋明颂,谁来治朝月?其他医生压根没有宋明颂的那颗聪明大脑。
岁岁:“资先生知法犯法,难道要自首?”
啧,犟。
不知天高地厚。
司机已将车门打开,资临拥着她往车里送:“朝小姐天真得可爱。”
娇娇软软的小姑娘,被人推着向前,委屈又气愤,小野猫似的,伸手推他,没有得逞,跌倒在车座上,他坐进去,叮地一声,车门紧锁。
完了。
岁岁抬起脸,声音透出责备的软糯:“你不能这样……”她鼻子一红,长睫沾泪。
资临双腿叠拢,落座的姿态,斯文优雅。他转过头看她:“我为什么不能这样?”
岁岁泪眼汪汪望着他。
她知道,今天的事,躲不过去。
他是个心狠的人,没从她这收债成功,不会罢手。
岁岁止住无用的抗议,闷头闷脑问:“我跟你走,你保证不会将宋医生送回牢里?”
他自然应下:“嗯。”
岁岁似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点头:“行,那你说话算话,上次没做完的事,我补给你。”
她想得简单。银行放贷尚有利息,要补也得连本带息,他不做亏本生意。
资临笑笑不说话,看向窗外,心情愉悦。
车里气氛沉默。
小姑娘安静下来,呼吸声却越来越重。
像是偷着哭鼻子。
资临仔细听了会,薄唇轻启:“哭什么?”
岁岁弯腰埋进膝盖,声音含糊不清:“我……我没哭……”
谁喜欢和变态亲近。
她最是怕痛。心理上的折磨尚可接受,反正她素来没心没肺,难得有人能伤到她,连夏生除外。可连夏生只会伤她的心,从不伤她的身。身边这个不一样。
他恨不得将她啃得只剩骨头。
岁岁在心里骂了一万遍,眼泪淌一万遍,每一滴都是对资临的诅咒。
她哭得急了,脸都哭花,肩膀上有手搭下来,轻轻拍了拍。
岁岁抬眸,水盈盈的眼巴巴望过去。
渴望用眼泪换点东西。
最好是他的一句“算了。”
她楚楚可怜的模样闯入视野,水汪汪,亮盈盈,像只粉白兔子,怯生生无声撒娇。
资临呼吸一紧。
诱人。
现在就想咬。
短暂的对视后,资临吩咐司机:“抄近路。”
仍然是上次那所海滨别墅。
狡兔三窟,他该是有许多这样的别墅,拿来藏见不得人的癖好。
岁岁坐在车里,眼泪一泉涌一泉,不肯下车,最后被人将手指一根根掰开,拦腰抱进屋。
进电梯的时候,他想起什么,说:“没有中途休息,没有蛋糕牛奶,你最好不要再提要求。”
岁岁将头埋在他怀里,眼泪鼻涕发奋地往他高级定制的西装上蹭,“我知道。”
浴室的水声稀里哗啦。
她已经被洗个彻底,还好他没有共浴的兴致。现在他单独入浴。
岁岁一张脸皱巴巴,摸索着从包里掏出手机。
给家里打电话,说她不回去吃饭了,睡前无法再和朝月道晚安。她在资临这,没人能来救她,易姨也不能。
钟点工阿姨的电话打不通,岁岁只好给宋明颂打电话。
微沉清亮的男声响起:“喂——”
岁岁忍住哭腔。
宋明颂,该死的宋明颂。
“我不回来吃饭。”顿了顿,“你和妈妈说一声,我要在同学家借宿,让她早些休息。”
宋明颂蹙眉,“你在哭?”
岁岁:“唱歌唱哑了声,无需宋医生操心。”
宋明颂将手机换到左边,右手拿着的钢笔继续在纸上滑动。
“在谁家借宿,明日失踪,警察询问,我也好有个交待。”
岁岁嘴唇一颤。
她上上辈子定是欠了宋明颂许多钱,才被他追着气。王八蛋,没良心。他才该是那个被变态抱着啃的人。
宋明颂听出不对劲:“岁岁?”
浴室门打开。
岁岁连忙掐断:“我要挂了。”
电话戛然而止。
空荡荡的房间,宋明颂盯着手机看了一会,最后扔回桌上。钢笔刚好落下收信人的名字:隋穗。
十岁那年在孤儿院养成的习惯,每天一封信,从未寄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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