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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孟露那是第一次,那晚之后,疼得都走不了路。
要不是正好蒙孟粮川说脚扭到了,这还真不知道怎么解释。
所以,王烁不得不留在这里安心地住着。
不过,在这里住有个好处就是,孟桐的厨艺非常好,而孟露受到她的熏陶,厨艺也渐渐变得不错。孟桐好像还特别学了那种药食同源的烹调之术,弄些能够补气益身的好东西给王烁吃,吃得他都想要永远呆在这里了。
马小丽可就不会弄这些好吃的东西了,提到吃饭,要不就是去饭店吃,要不就叫外卖。当然,玫瑰那边,她是开饭店的,厨艺当然也相当不错。但是,王烁不愿意在她那里住,甚至已经不愿意与她过多接触了。
不是玫瑰不好,玫瑰很好,但这样子跟人家总不是长久之计。她虽然嫁过人、离过婚,毕竟还年轻,总还要找人嫁了的。
包括尤秀儿,那也是。
至于暂时住在玫瑰那里的梁艳和梁雅两姐妹,主要是梁艳,现在也有了好的去处。她加入杜斌的俱乐部后,杜斌看在王烁的份上,给她安排了一个不错的住宿点,是在一个高档小区的二居室。
她和父母暂时没有达成和解,积怨难消,但迟早会化解的。亲不亲,一家人嘛!
雄仔哥那边打来了电话,是他亲自打来的。
他同意了付出五千万,条件是先给两千万,如果见到效果之后再给三千万。
王烁欣然同意。
于是,三个多小时之后,他的账户里就多了两千万。而两人也约定,在五天内,王烁带着玛丽回去,搞定这件事情。
雄仔哥说他要回香港,总之这件事,就由玛丽全权代理。
王烁心中冷笑:你这家伙狡猾是不是,以为不跟着来,就算出了事也揪不到你头上是不是?等着吧,我那是放长线钓大鱼!
不管怎么说,这个雄仔哥,要真是决定了一件事,那还真是够豪爽的。两千万,是华夏国绝大部分百姓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有了这笔钱,王烁心情大悦。户头上,他名下的钱已经有三千多万了。虽然在彭云、张博那种大富豪眼里,三千多万也不过就是买辆豪车或直升机的钱,但在王烁眼中,这象征着自己人生的一个阶段亮点。
三天一过,伤势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孟露好像预感到王烁要走,这都缠着他不放的,看样子都不想上学了。这三天虽然不长,但孟露晚晚都溜进王烁的房间,要陪他睡觉。这丫头初识鱼水之欢,好像食髓知味了,缠着王烁要。
王烁真是,第一次对这事儿有点力不从心的赶脚,他的伤还没好呢!
这天早上,王烁一大早就起来了,看看外边,曙光初露。看看旁边,那个丫头还在呼呼大睡,一条雪白柔腻的大腿还跨在他的腰部。那脚丫子,还得意地微微向上翘着。趾甲上还涂着白色底的小蓝雪花,看上去倒是挺漂亮的。
这看着,让王烁就想抓过来咬一口。
他再看看孟露的脸蛋儿,睡得还挺恬静的,不像醒来的时候,活泼得有些过分。白皙的脸蛋上透着淡淡的红晕,眼睫毛长长,竟然展现出一丝一缕的文静气息。这睡着了,跟她姐姐特别像。
想到孟桐,王烁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他轻轻搬开孟露那条横行霸道的大腿,又给她盖上被子,然后轻轻下了床。忍不住,扭头还是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再刮刮她鼻子:“臭丫头!”
昨晚可又是被她好好折腾了一下的,幸亏她是刚开头,加上那里没全好。王烁不用花太大的力气,轻进缓出就让她挺过瘾了。要不,可又累了。
孟露揉揉鼻子,然后朝空中随便拍了一下,咕哝着说:“死蚊子!”
翻了一个身,蹭了两下脚,继续睡觉。
王烁窃笑着,走了出去。
一走出房门,就闻到一阵阵煎荷包蛋的香味,闻着就诱人口水。这还是用高山茶油煎的,就更带着一股清香了。
本来,高山茶油贵,孟桐和孟露虽然也算是有几百万家底的小富婆了,但还是吃一般的花生油。王烁来了,才舍得买这么好的油。
连孟粮川都在那叹,说自己是沾了王烁的光。
王烁走进了厨房,看见孟桐在专心致志地煎荷包蛋。她煎的荷包蛋特别帅气,四周是金黄色的,带着好看的花边。慢慢地往中间走,就变成了白色的。最中间的部分是嫩白,还看得到里边微微荡漾的、没有全部煎熟的蛋黄。
这种七分荷包蛋,是王烁最喜欢的。
旁边早就准备好了面包片,上边撒着碎碎的香菜。把煎好的一只鸡蛋覆盖上去,再撒上一点香菜,再把一块面包片给覆盖上去,一个香喷喷的煎蛋三明治就做好了。
王烁抽了抽鼻子,忽然赞叹道:“真香!”
孟桐浑身一抖,显然是吓到了,扭头一看,又甜甜地笑了:“烁哥,怎么那么早起来?”
王烁伸了个懒腰:“很久没有出去跑步了,想出去锻炼一下。”
孟桐点点头:“那也行,去吧!反正,这荷包蛋刚煎好也不能吃,太热了,凉一凉,再温一温,那才适合入口。你呀,应该再早点,我爸早出去了!”
说着,她又专心致志地敲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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