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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登场篇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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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后,她生下了孩子。新生命诞生,据说富商很高兴,却忘了数日子。这不是他的种,而是姓侬!这孩子很特别,他和没藏讹庞一样,有着强大的自信。没理由的,他相信自己就是要做皇帝!

孩子长大,终于有一天知道了自己身世。二话没说,拿刀砍了养父,带着母亲回到父亲当年辖区傥犹州,他瞬间夺回了父亲原职,紧接着做出了侬族人千百年来做梦都不敢的事:他自建了一国家“大历国”!他不管宋朝有多大、交趾有多强、身后边还有个大理国,反正我就是要当皇帝!他成功了,名字也瞬间响亮:侬智高!至少交趾人是牢牢记住了他…

多简单!不服是吧?那么打服你!侬智高跟他老爸遭遇一样,被交趾人一顿胖揍,抓了回去。不过他和他老爸结局还是很不同的,可能是劳教期间表现好吧?他被交趾人放回来了,且官复原职,还是傥犹州的广源蛮首领。

但侬智高当皇帝的心永远不变。满腔怒火化做了实干精神,他边对交趾俯首称臣,边暗地里招兵买马,把四周围所有能团结的力量(雷火、频婆等4洞、思浪州、安德州)都收编了过来。势力是一天天见涨,招抚了好多蛮族兄弟,渐渐条件成熟了,又一个国家隆重登场“南天国”名字比以前的响亮,可经历使人聪明。侬智高已见识过了交趾人的拳脚,知光凭自己很难独立存活。这时他想到了光辉伟大、声名远扬、战无不胜的宋朝。他的领土在理论上是宋朝的,那就郑重诚恳地写封要求内附的报表,应没问题了吧?那时山高皇帝远,宋朝是俺大哥,小小的交趾还在话下吗?

侬智高很有诚意地写好了信,派人送到了最近的大宋城市邕州,从这时起。他就成了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天天翘首以盼大宋的回信,会等上超过2年半的时间…到那时,我们再来看他。

耶律宗真的亲征中路军回国后,萧惠的南路军和耶律敌鲁古的北路军继续深入夏境。萧惠的南路军战舰粮草绵亘数百里,部下建议他派出侦察兵随时侦查西夏动静,但萧惠不听。果然17日,西夏军突袭萧惠大营,辽军甚至都来不及披上战甲作战,便大败而归。萧惠还差点被俘。

10月。耶律敌鲁古率阻卜部落为主力的北路军一路杀至贺兰山,擒获李元昊妻子(非没藏太后)及大批西夏官员家属归国。途中遇到3千西夏军挑战,大破之,萧慈氏奴、耶律斡里战死。

皇祐2年(1050)1月12日,耶律宗真对征夏之役赏功罚过:这一战,萧惠的南路军是大败、耶律敌鲁古的北路军是大胜、耶律宗真自己的中路军则是不胜不败。于是敌鲁古进封漆水郡王。因萧惠之子萧慈氏奴在北路军中战死,萧惠得以功过相抵、免去处罚。13日,宗真遣使往西夏问罪。2月30日,西夏大军攻打辽国的金肃城报复。不料却被耶律高家奴大败。主将2人被杀、另一人受伤遁去、万余士兵被杀。3月10日,萧迭里得又在三角川杀败西夏军。13日,宗真派耶律益出使大宋,告知自己此次亲征的战况。16日。再派萧蒲奴等率大军伐夏。17日,命北院枢密使萧革在夏辽边境屯驻大军,以做声援。

22日,耶律宗真驻跸息鸡淀。大宋翰林学士赵概做为此次临时派遣的宋使在息鸡淀随耶律宗真一起打猎。宗真命赵概赋《信誓如山河诗》诗成,赐以玉杯。

5月7日,萧蒲奴大军杀入西夏。他的待遇和他的皇帝是一样的:西夏人坚壁清野。他不见敌,纵掠而还…至此,辽夏三大战之第二战、第三战接连落幕…

现在请包拯包大人隆重登场:包大人的名望、事迹是诸葛亮那个级别的。他不仅是人、更是神!行走在阴阳两界,无论对方是谁,他都是一张铁脸相对,他的智慧就是个无敌型的放大镜,什么样的罪、什么样的**,都别想逃过他眼睛!当然最最让人神往的就是他的力量:只要你有罪,就肯定罪有应得。不管你是谁!

好了,现在从头来看他的履历生平。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并非像传说中父母早死,由嫂子养大,所以称她为嫂娘。相反,他父母都健在,和他生活在一起,直到生命最后时刻。

包拯在天圣五年考中了进士,那一科人才鼎盛,从状元王尧臣到韩琦、吴育、赵概、文彦博等人,都先后荣登东西两府,成为宋朝顶级朝臣。与这些人相比,包拯的荣耀来得太晚了。中进士后,他以父母年老为由,辞官不做,回归乡里。一直奉养双亲,直到二老谢世。接着再守孝3年,前后共10年之久,才出山做了一个小小知县。他在知县位置上只留下一个可记载的例子。即那个著名的杀牛案。

某人养了头牛,被人偷割了舌头,就来报官。可毫无头绪,也没证据,怎么办呢?包拯也很无奈,他告诉报官者:回去杀了那头牛吧,反正它也活不成了(牛没了舌头必死)牛被杀了后,又有一人来报官。根据大宋法律,私自杀牛者有罪。这时包拯问这位热心公民:你干嘛要割了那头牛的舌头,再来反告?你跟人家有那么大的仇吗?于是那人服罪…

接着包拯升官,从知县一跃变成端州知州。而在端州知州任上,他的表现除了清廉并无其他断案故事,在盛产端砚的端州当官,直到卸任,没带走任何一块。其实,他也根本不需要带走什么,因他得到了更大好处。下一站是御史台,己是一流的京官了。

让我以小人之心度包大人之腹:包拯完全摸准了中国古代儒家理论的人才鉴定标准“非孝子不忠臣”一个人只有对自己父母孝顺,才会对君王忠诚。这一条百试百准!不过无论如何,包拯没迷恋权力地位,在乡下全心全意奉养父母。这样的人,该值得我们尊敬。所以把他升入御史台,完全是件好事,整风运动开始!第一枪就打中了皇帝心中最爱的最爱!

话有点绕。其实很简单。皇帝心中的最爱是张贵妃,张贵妃的最爱是她的伯父张尧佐。其实并不亲,一来张尧佐和张贵妃的父亲是堂兄弟非亲兄弟。二来张尧佐很薄情,真正做到了见死不救。父亲刚死时,张小姐举目无亲,唯一出路就是投奔伯父,可张尧佐拒绝。理由是他当官的地方太远,在四川,你走不到的。于是张小姐只好改行当舞女,才勉强活了下来。最后张小姐机缘巧合进了宫。如今才一步步做到了贵妃。

按说这样的长辈,基本上可无视,当做没这人就对了?可奇怪的是,张尧佐就是有本事让侄女失忆。自从她进宫后,他就攀定了这门亲,不知说了些什么话,张小姐就被洗脑了。从此以后,以伯父的升官发财为己任、为乐事,终生奋斗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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