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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文瑾醒了——”是个半大男孩的声音。
“哎,来了,来了!”
一个妇人,端着一碗清水,急匆匆走进来!她淡眉细眼,五官清秀,只是太瘦了,脸上没有什么肉,以至于两颊凹陷,颧骨下有一抹淡淡的阴影。不过,这并不影响文瑾对她的好感,妇人看的过来目光,很是慈爱祥和,让她本就柔和的面容,多了一份亲切。
天哪,这是什么地方?
钱文瑾睁眼看到的,是一间狭小的茅草屋,除了床,屋里没有其它的家具,她身上穿的,是一身满是补丁的男孩衣服,样子怪异,破旧的被褥,硬邦邦的。
一场车祸,自己竟然,竟然这么穿越了?成了个女扮男装,家中贫穷的病女孩!
就在文瑾胡思乱想时,那妇女把她扶起来,柔声道:“文瑾,喝点粥,喝点粥病就好了!”
天哪,这竟然是粥,文瑾看到简直能数清米粒的碗底,勉强不会坚持把这叫开水。
温热的水流滑进肚子,那股子恶心被压下了,身上的疲乏,似乎也减轻了一些。文瑾一口一口,把大半碗的稀粥都喝了。
妇女特别高兴,脸上露出一抹欣慰:“好孩子,你歇会儿,今天能吃饭了,再好好休息,病就好了”
她把碗收起来,帮文瑾重新躺好,大概心里高兴,做事的动作,都显得特别欢快。
“文翰他娘——!”院子里传来脚步声,一个男人对屋里喊话,带着抑制不住的欣喜,“翰他娘,我回来了!看我带回什么了?”
“你,你挣到钱了?”妇人走到房间门口,带着惊喜地说道。
“嗯,嗯,哈哈哈,看我带回米来了,二十几斤呢!”男人说话语调缓慢,带着足够的耐心,文瑾听了却是一阵心寒,四个人吃,能坚持几天呢?
不管今后如何,接下来两天,有稠稠香香的小米粥喝,文瑾终于有力气爬起来,能走到院子里晒太阳了。
二伯又去给石举人抄书赚钱去了,家里只有三个人,二伯母韦氏和堂哥钱文瀚,他们吃的粥掺了大半的野菜,只有文瑾,是纯粹的白粥!
“二伯母!”继承了前主部分记忆,文瑾知道这是二伯家,爹死娘嫁人,她是孤零零一小孤女。这几天,一边养病,她一边熟悉环境,知道生活在一个闻所未闻的朝代里,叫什么巨荣,皇帝姓钱。
她也姓钱,可惜,皇帝不是她姥爷,悲哀。
钱家所在的小镇,叫林津,往北五六里,就是大山,那里山峦叠嶂,层林尽染,景色美丽得如诗如画。
正是丰收的金秋时节,镇上的人,几乎都跑到山上采摘野果了,当地的人,把这项活动,叫赶山。
“瑾儿叫我吗?”韦氏在纺线,嗡嗡地摇着纺车,声音从北边的屋里传出来。
对了,本主钱文瑾,是个见人就发怯,十天难说一句话的木头人儿,难怪韦氏惊奇。
“二伯母,明天,我跟着文翰哥去赶山吧。”
镇上就有收购山货的,立刻就能变成铜钱,换回粮食。
“赶山?”韦氏惊讶地问完,忽然放下手上的活儿,从屋里冲出来,把文瑾吓了一大跳。
“你文翰哥赶山去了?”韦氏的脸上,全是焦急:“文翰去赶山了?这孩子怎的这么犟?山上有狼,前几天,你姑父还说,邻居让狼趴嵴背上了!”
姑父杨柄娃说得神乎其神,邻家肩膀被狼爪抓得稀烂,据说,若不是拼命缩着脖子,狼没法下口,一起赶山的人听到唿救,过来赶跑了狼,不然,早就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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