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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塔玛睡到自然醒,篝火已经熄灭,只有余烬在晨露中冒着烟。
狼皮褥子还是没弄成,昨晚没心情做事,晚上也看不清楚,醒来之后,看看猎物还在,塔玛去溪边方便完,开始做早操。
在人猿兄扭腰摆胯做着各种不雅姿势的同时,他也没忘记开启音乐,这让他更加兴致勃勃。
出了一身汗,又清洗了一番,塔玛开始处理狼皮。狼肉没有浪费,用枪尖挑开狼的肚腹,扯掉内脏,在溪边忙活了一阵,又洗又涮,扒皮拆骨,一只雪白的狼羔出现在眼前。
狼头摆放在一起,都是很不错的装饰品,挂在墙上给人观赏是它最好的去处。
生火,烤肉,一边驱赶苍蝇大军,几十亿万年来,昆虫都是星球的主人,它们才不会管是谁在烤肉,吃到肚子里就是自己的。
白天的时候,各种鸟纷纷来到岸边饮水,清洁羽毛,塔玛不时地抓拍几张有趣的图片,系统自带的侦查功能通过人眼进行拍摄,数据量超乎想象的庞大,却能够存储在一颗质子内存中,一颗小小的质子,用来存储图片可谓小菜一碟,即使拍下整个星系也不成问题。
塔玛一边悠闲地拍照,一边又犯愁苍蝇,两种情绪来回交错,也想不出好主意,毕竟自己只有一双手,苍蝇不赶也罢,这些肉也不可能全都带走,林子里的野味那么多,打点其他的换换口味,还有好几天呢,对了,先弄几只野鸡蛋尝尝。
就这样,人猿兄围上了狼皮短裤,绑上了狼皮护脚,一手拿着木枪,一手挑着狼皮,再度出发了。
向野鸡蛋出击,哈哈哈哈哈。
狼皮护脚的制作费了不少时间,要把狼皮撕成绷带那么窄,为了保持狼皮不中断,塔玛用了削苹果的方法,花了好几个小时才做好。
至于狼皮上的毛,早就用火燎了一遍,所以,缠在脚上散发着独特的焦味,闻起来很舒服。
塔玛沿着溪流前进,这样在很大几率上能够一直走到有人的地方,除非小溪断流,到那时再改变方向也不迟。
如今的塔玛终于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偶尔想想女人,大多数时间都在游山玩水,没有工作的压力,也不需要服从统治,穿越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一点,他没有什么必须做的,也可以为所欲为。
前方发现一只野鸡,绿色的锦毛尾巴,褐色灰色的身体,头上没有鸡冠子,不过塔玛也分不清公母,他要找的是鸡蛋。若是有弓箭的话,到可以试着射几只鸟吃吃。
咕咕咕,咕咕咕。
野鸡没理会塔玛的诱惑,发现有人出现在自家地盘,又发现没有一斗的实力,野鸡普拉普拉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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