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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惜之回到甄宅,总是静不下心来,心里想的是见到振业第一句话该说什么,他大概高了一点吧,男孩子这个时候最是长得快……
就在她陷入沉思之际,丫鬟端着晚膳进来,自从来到京城,刘惜之除了刚到的那天与外祖父一起用晚膳之外,其余日子都是她一个人吃的,她也曾在外祖父跟前抱怨过不似以前般亲了,但意外地外祖父依旧没有改变分开吃晚膳的主意。
刘惜之身边的丫鬟除了母亲给她的菊香贴身一点之外,其他人都没有生出太多情分,眼前这个因为终日早出晚归更是连名字都没有记住。
“你上次说你叫……”
“表姑娘,奴婢是春花。”小丫鬟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这肤色和形貌在丫鬟中是少有的。
“你是家生子?”看起来身量比她大姐刘娟儿要高一些,也就是十四岁的样子。
春花摇头,“奴婢是大老爷半年前在集市上买的。”
现行的奴才有些在黑市上买,价钱便宜,但是资质参差,春花所说的集市就是官市,正规渠道,价格稍贵,但知根知底。
由于毫无头绪,刘惜之抬头一看便生出了不耻下问的意思。
“春花,若是你与你的至亲好久没见,然终于要见了,你会送他些什么礼物吗?”
春花想了想说:“春花阿爹尚在之时,曾经送过他一个炊火用的竹筒,阿爹非常高兴,原来我家旺财把炊火棍搞丢了,我送的正好用得上。”
“你是想说送他用得上的东西?”刘惜之想了想,挺有道理的。
“春花不知什么大道理或者什么适合送人,但投其所好总没什么错。”
刘惜之差异,这丫鬟懂的道理不少啊,“投其所好……你可学过识字?”
春花定了定,眼中闪过一丝慌乱,“奴婢家里穷,未曾送奴婢学文识字,倒是来了甄府后,慢慢识得几个字。”
“你可有去过苏州啊?”她继续问道。
“春花没有,自记事起便在京城。”春花低着头,看着倒是毕恭毕敬的。
“好可惜啊~”刘惜之拉长了尾音,“苏州那么漂亮竟没去过,我回去的时候带着你回去吧!”
春花慌忙跪下,“奴婢不想去苏州,只想留在京城。”
“只想留在京城……”刘惜之重复着这句话,忽地问道,“京城有什么好呢?”
“……”春花想了想说:“奴婢自幼在京城长大,对这里早已有了眷恋,去别的地方都,只怕……只怕……”
刘惜之嬉笑出声,“好了,不去就不去了,你倒是提醒了我一件事,投其所好。”
由于每日入夜甄老太爷都会在书房研究医案,谢绝了一切打扰。晚膳后,刘惜之便来到早年甄氏住在这里用的小书房。
外祖父离京变卖之时最舍不得的便是他自己的书房和娘的小书房,着人把书都迁回了苏州,后来买回此处宅邸时,便又把东西搬回来,听说装饰得跟以前一模一样。
甄氏是个爱书成痴的女子,刘振业在这一点上便遗传了母亲,所以送给振业的莫过于娘亲小书房里的书了。
刘惜之开了锁推开门,她是第一次进来,点了个火,看到除了自己手上的这个烛台外,围绕着书架子还有一排小烛台,,她嘴角微微上翘,想来娘未出嫁前也是个浪漫有情趣之人,便走过去,一盏一盏地点了起来,顿时满室明亮。
这时小书房外响起了叫唤声,是春花,由于门是没关的,春花不敢随意进来,边在门外叫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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