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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泽第一次见到潘锦年,是在大一的时候。
那天,他刚从公司谈完一个项目,和朋友一起回学校,一穿过教学楼,就看到了穿着青草绿长裙,白衬衫,背着相机的潘锦年。
她在举着相机咔嚓咔嚓的到处拍照,那个时候,他就被这个女生深深吸引了。一开始,他不理解,为什么在别人看来是如此微不足道的一片叶子,一株小草,她都能研究上半天,认真的换着各种角度去拍。不过,他看得出来,她真的很喜欢摄影,因为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那么认真,那么专注,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他很想知道,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生啊?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开始关注着她了。
凭他的人脉,很快就知道她是法学院,也知道她一进入大学就担任班上的联络员,常常行政楼,宿舍楼,教学楼来回跑,自习课和晚自习经常来不及吃饭;有时候辅导员有紧急的事情叫她去办公室,她会匆匆地到楼下的自行车行租个自行车就急匆匆的往行政楼赶;他知道她有胃病,身体素质也不好,还经常生病;他知道她一进入大学就加入了大学生新闻中心的记者团和校报三版,才大一就为了采访经常逃课写稿,胆子很大;他还知道,为了按时交稿,她常常熬夜,一熬就是凌晨三四点,有时天亮了才上床,眯不到一会儿就又要去上课了。
他喜欢她为了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义无反顾的样子,不像自己,明明不喜欢管理公司,却还是没办法不去做。
只是,他不喜欢她这样不珍惜自己的身体,再怎么喜欢,也要有个限度啊!身体本来就不好,还不懂的珍惜,她是不要命了吗?每次下属跟他报告这些事情的时候,他都心疼得要命。
那是他最难熬的一段时期,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一个人承担一切。奶奶生病住院,公司的一切事物都落在了他的肩上,一边担心奶奶的身体,一边要处理公司的大小事物,还要应对公司领导人的各种质疑。尽管没法出面帮助她,但是他关于她的一切,他都知道。
后来,公司的状况稍微好些的时候,他偶尔也会去学校,他知道她有段时间去了茶楼兼职,知道她每天都会穿着被水浸湿的鞋子,赶着乘拥挤的末班车回学校。
有一次,他刚刚从公司回学校,在校门口远远就看到了她,穿着湿水的鞋子在艰难的往学校走。他忍不住就跟了上去,谁知这丫头在校门口外还一本正经的走着,一进了校门口,就迫不及待的把鞋子脱了,提着鞋子,就这么光着脚准备走回宿舍。天哪!这丫头是疯了吗?这么走着不咯脚吗?不担心地上有玻璃之类的东西会划伤脚吗?
他不敢想象,于是赶紧回商业街的自行车行租了辆自行车饶了教学楼一圈骑到她的后面。果然,因为搁脚的缘故,她的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的。他想了好久,还是没有勇气骑到她身边,停下来和她搭话,直到车子超过了她好长一段路,他才终于鼓起勇气。
于是,这才调头,在她身旁停下。
“同学,我载你一程吧!”
“呃?”昏黄的路灯下,她显然被吓了一跳。
“我是说送你回宿舍吧!”他再次重复了一遍。
“可以吗?”明明在别人看来是很自然的事情,她确实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难道从来都没有人这么对她过吗?
“上来吧!”说完他就转过了头,等她上车,也去不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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