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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1可爱的能飞的小灵性精神体,背后生双翅,面容男女均俊美,对人有益,是孩子们的最爱。 ?
2神思敏捷;机灵:这孩子真~,一说就明白了。
3一种宗教观念。
4鬼怪(中国古代)
现实存在的精灵
英国《泰晤士报》苏格兰在1982年的春天,考古学家菲尔博士审查了一个偶然的化石群,现些微小和易碎的遗骸,在一个花岗岩上面,有一个类似精灵的化石。
起初以为是昆虫之类,结果在细看一下,才现这个这微小的僵化的骨骼,有四个翅膀,科学家假想骨骼遗骸,怎麼在英国会有妖精化石,难到说恐龙时代,存在过似人类翅膀类型生物。考古学家菲尔博士证明这是真的妖精化石,并且在国际上公开他,所现了这个奇怪的化石,引起很多科学家的争论和猜想,却被认为是假的化石,但因为化石里面中有类似骨骼的构造及血管。
中国的精灵
很多人以为“精灵”是外国文化中的一种,其实不然,这是选取“精灵”作为翻译用的词,因为其本身就有“鬼怪”的意思。中国古时就有关于精灵的传说,其指意更近于“精魂”。譬如著名的《聊斋志异》等等的志怪小说,又如在李白诗中曾有云:
【登高丘而望远】
登高丘,望远海。
六鳌骨已霜,
三山流安在。
扶桑半摧折,
白日沉光彩。
银台金阙如梦中,
秦皇汉武空相待。
精卫费木石,
鼋鼍无所凭。
君不见骊山茂陵尽灰灭,
牧羊之子来攀登。
盗贼劫宝玉,
精灵竟何能。
穷兵黩武今如此,
鼎湖飞龙安可乘。
精灵传说
精灵族的起源在北欧神话中是这样的:大神奥丁杀死巨人伊米尔之后,精灵从巨人尸体上诞生,并吸收巨人的精华,成为有灵性的生物,其中尸体向光一面诞生的是精灵或称光明精灵,背光一面诞生的则是黑暗精灵。光明精灵们通体亮,光明耀眼,长得非常美丽。他们通常性情温良,开朗热情,能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彼此沟通,因此众神就把他们作为神的朋友。而根据冰岛的传说,他们的起源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有一天,夏娃在河边给孩子冲洗,神向她走来,她把未洗过的孩子隐藏起来。神问到是否所有孩子都在眼前,夏娃默许。神听了很气愤:“隐藏的孩子也必在人前被隐藏起来,不能再活在人类当中。”于是那些孩子便被变成了精灵。
在很多地方,人们认为精灵是堕落了的天使;或是一些异教徒死后,其善行不足以让他升上天堂,但其罪孽却也未满盈而无法在地狱安身,于是便定居在两者之间的中央王国,成为精灵。
精灵特点
在各种传说之中,精灵族的特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长寿(有时甚至被认为是长生不老),高贵,优雅,聪明,美丽,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擅长使用魔法和弓箭,居住在森林中,组成比较松散的王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精灵通常是无序善良的,他们敌视邪恶种族,而和善良种族都能友好相处(对粗鲁邋遢的矮人也许稍有不满)。
在“龙与地下城”系列游戏中,尤其是电脑游戏中,扮演精灵族更是往往成为玩家们的选,以黑暗精灵游侠崔斯特为主角的长篇小说《黑暗精灵三部曲》、《冰风谷三部曲》更是让玩家们对“龙与地下城”的地下种族-卓尔黑暗精灵也产生了浓厚兴趣。
现代精灵的典型形象是高高瘦瘦,穿着纯色的长袍,冷静而不苟言笑的法师,往往都已经有好几百岁的年纪;年轻美丽的精灵形象多是穿梭于林间的弓箭手,他们是天生的战士和射手,为保护大自然而同邪恶作战。相信是由托尔金在《魔戒》中塑造的。
精灵种类
eLF(精灵)
在众多奇幻作品及Rpg游戏中出现的e1f和人类很象,有着尖尖的耳朵,是美丽长寿的种族。一般以森林为家(暗精灵是住在地下),喜爱自然,情感细腻,声音旋律优美,是天生的诗人和舞蹈家;在昏暗的条件下视野也是人的两倍,因此掌握了高的箭术;学识广博,对魔法有很高的天赋。精灵一般能活到7oo岁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上花费大量的时间:聆听潺潺的流水,林中鸟鸣风吹……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现美好的地方,并充分享受它。他们也很难和生命短促的种族建立深厚的友谊,眼看朋友的故去,而自己还有无尽的生命要度过,实在是件痛苦的事。
seae1f&seao1f(水隐,海妖)
“长期以来,水隐深居浩瀚大海之中而不被人们所注意。”
在各种传说之中,水隐同样具备精灵族的大多数特质:长寿,高贵,优雅,聪慧,美丽,彼此之间平等友好,敌视邪恶种族,能和其他种族友好相处,喜欢和大自然几乎融为一体。但在早期的西方传说中,强调水隐惊人美貌的同时,常常被赋予其许多邪气,因此现代的英文魔幻小说中普遍称之为"seao1f",中译为“海狼”或“海妖”。
事实上水隐是地地道道的精灵,传说中说是水泽精灵的一支,因为地面史前文明的衰落,他们深潜大海,成了隐水的精灵,英文"seae1f",中文直译为“海精灵”,由于隐居在水中,因而也称为水隐。神话中的水隐更为传奇,其祖辈爱与美的女神阿弗洛狄忒(维纳斯)打赌得胜,阿弗洛狄忒不得不按照事先的约定,使其的后代都具有乎寻常的美貌,能令大地上所有的生灵陶醉,因此比起其他精灵种族,水隐更具魅力。但是阿弗洛狄忒为了施以报复,她拒绝给水隐以爱情,水隐也就常常因为爱情而憔悴,不能承受悲伤的折磨而夭折。
Lighte1f(光之精灵)
比人类矮小而苗条,耳朵较长,爱憎分明,情感细腻,说话的旋律很美,大多居住在森林或洞穴之中,喜爱自然美,喜欢跳舞、嬉闹。他们的幽默如同他们的歌和诗一样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擅长的武器为弓箭和长剑。在“被遗忘的国度”**有五种精灵:金精灵、月精灵、野精灵、海精灵和德洛尔。在《龙枪》中有奎灵那斯提精灵、西瓦那斯提精灵、卡贡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达根那斯提精灵等
darke1f(黑暗之精灵或者叫dro卓尔)
黑精灵,居住在地底洞穴或森林深处的神秘种族,信仰着某种以蜘蛛图腾为标记的邪神,并获得暗黑力量的保护。身高约16o公分,体重在5o公斤左右,有着黑色或深紫色的皮肤和银白色的头,对魔法有相当强的抗力,也不怕毒素的侵袭,但是对火焰和寒冷的抵抗力很差。
ha1fe1f(半精灵)
半精灵是人类和精灵的混血儿。他们比其他精灵稍高一点、强壮一些。半精灵和其他精灵最大的不同是他们会长出胡子,这使得精灵能轻易地辨认出他们的人类血统。精灵非常排斥半精灵,根本不认为他们属于精灵;人类虽然因他们漂亮的外貌而较能容纳他们,但也很排斥他们那属于精灵一半的血统。
另外还有highe1f(高等精灵),这是从神话时代便存活下来的精灵及其近亲。
有名的精灵如《龙枪》中的罗拉娜,阿尔瀚娜。星光,半精灵坦尼斯;《罗德岛》系列中的蒂多莉特,黑精灵碧罗蒂丝;“被遗忘国度”系列中的黑暗精灵崔斯特等。
其他也被称作精灵的“精灵”:
gob1in(戈柏林)
红帽子(见Redcap)等邪恶的小精灵的总称,体型不大,喜欢恶作剧,制造灾祸,通常居住在黑暗的地方。相传它们的微笑会令血液凝固,大笑则使果实从树上纷纷坠落,就连女巫也容不下他进家门,她倒不怕戈柏林,只是看到他就觉得碍眼。
戈柏林经由比利牛斯山的裂缝进入法国,抢滩成功后便很快蔓延至整个欧洲,并潜上维京人的龙船,偷渡进入英国。英国德鲁依教徒称他们为“罗宾戈柏林”,后来简称为“戈柏林”。
一般的戈柏林不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只是搞一些令人生气或难受的恶作剧,如制造噩梦从沉睡者耳朵里灌进等,以作弄人为乐。戈柏林有设计天分,但也只限于以蛇,龙或是巴西利克斯(似蛇的妖怪)为蓝本溜嘴和绘画。他们能于苍蝇,胡蜂,蚊子及大黄蜂沟通,最喜欢的夏日消遣就是驱动这些昆虫攻击人类,马匹,然后在一边看好戏。他们喜欢骚扰家马或野马,看到马儿顿足,或在沙中磨蹭时,你就能确定他们身上一定有这些不之客。
戈柏林没有固定住所,他们总是进驻岩石裂缝,树根表面,但他们定不下来,用不了多久就再度搬家。
其他邪恶的精灵都被描述为“它们是丑陋之极的坏精灵,头戴圆帽,脚穿尖鞋,而且还拖着一条毛茸茸的长尾巴,整个样子就是一个极度可怕的小恶魔。
Rednetbsp; 是邪恶凶残的gob1in,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交界的废弃城堡或撩望塔当中,他不时变换住所,以免引起其他人注意。
矮小而结实,容貌似老人,有着长长的白须和一双恶狠狠的红眼睛,双手是锋利的鹰爪,没有手掌,头上戴着一顶红帽子,脚上穿着一双铁靴,奔跑度很快。
红帽子会猎取人类鲜血,将红帽浸入血泊中,维持其色泽的鲜艳,再强悍的人也敌不过红帽子,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念段圣经中的经文,这样他自己就会消失无踪。
Imp(英普,魔精)
来源于英国传说,英语里有“顽童“的意思。对于它的长相有很多种描述,而且都不相同。它们居于英格兰的沼泽地区,在6地上她它会骑着一匹和它同等丑陋的马,四处奔跑。
一般是体型很小的魔鬼,大约只有人的1/2到1/4高,有翼,擅长偷袭,Imp口中吐出的气息会使植物枯死,动物生病。很多时候为邪恶魔物或魔法师的信差和监视器。为一般魔法阵呼叫出的小恶魔,只会初级咒文及幻术。
在《暗黑破坏神2》中有一种叫做demomimp的怪物,个头矮小,山羊腿,尾巴短而弯曲,体毛不多,穿一件深色背心,头为白色或浅灰色,密密地从头部两侧下垂,远看酷似木偶。
在民间传说中善良的小精灵跟人不相往来,所以人们看到的都是邪恶的小精灵,但是实际上很多小精灵只是喜欢捉弄人,搞搞恶作剧罢了。
其他的恶作剧小精灵:
hobgob1in(淘气鬼)
hobgob1in与gob1in正好相反,它是指那些友善的小精灵,如上面介绍的Bronies和Bog1es。这些小精灵大多独居,善良而友好,有时也会弄些恶作剧出来。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里描写的那个恶作剧的小精灵迫克(见punet。下面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小仙人与迫克的对话,大家可以从中看到淘气鬼的性格:
“小仙要是我没有把你认错,你大概便是名叫罗宾好人儿的狡狯的、淘气的精灵了。你就是惯爱吓唬乡村的女郎,在人家的牛乳上撮去了乳脂,使那气喘吁吁的主妇整天也搅不出奶油来;有时你暗中替人家磨谷,有时弄坏了酒使它不能酵;夜里走路的人,你把他们引入了迷路,自己却躲在一旁窃笑;谁叫你‘大仙’或是‘好迫克’的,你就给他幸运,帮他作工:那就是你吗?
迫克:“仙人,你说得正是;我就是那个快活的夜游者。我在奥布朗跟前想出种种笑话来逗他笑,看见一头肥胖精壮的马儿,我就学着雌马的嘶声把它迷昏了头;有时我化作一颗焙熟的野苹果,躲在老太婆的酒碗里,等她举起碗想喝的时候,我就拍的弹到她嘴唇上,把一碗麦酒都倒在她那皱瘪的喉皮上;有时我化作三脚的凳子,满肚皮人情世故的婶婶刚要坐下来一本正经讲她的故事,我便从她的屁股底下滑走,把她翻了一个大元宝,一头喊‘好家伙!’一头咳呛个不住,于是周围的人大家笑得前仰后合,他们越想越好笑,鼻涕眼泪都笑了出来,誓说从来不曾逢到过比这更有趣的事。”
pixie(皮克希)
出现在英国西南部的萨默塞特、代翁和康沃尔等几个郡的传说中的爱恶作剧的小精灵,亦作“pixy”。从何而来以无从考证,有人认为他们和腓尼基人一起来到英格兰,往外乔迁到东方的戴闻和山姆塞。也有人说皮克西是英格兰最早的居民,罗马统治时代,Faerie跟着来到英格兰,皮克西先是欢迎,后来担心家园不保起兵反抗,直到Faerie退出这三个郡才罢休。
这些小精灵比人的手掌大不了多少(不过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大小),人形,红绿眼,上翘的鼻子,嘴角上总是挂着一副淘气的笑容,不分男女一律穿着紧身的绿衣。(在英格兰茂密的草原中,这身装束是最好的掩护。)红绿眼的成熟男性通常都皮克西所变。
他们是最喜欢的恶作剧是使人迷路,不过你只要把外套反过来穿就可以躲过它们的捣乱。有时候,皮克希把人迷到无法恢复神智,在乡间晃来晃去,口中念着一些没人懂的语言,这种情况就叫“皮克希附身”。当地人为了取悦这些小精灵,通常会在晚上留一桶水在门口,给皮克希用于冲洗它们的婴儿,或者留些牛奶给小匹克希喝,或者把壁炉打扫干净,给它们一个跳舞的地方。
punetbsp; 类似pixie的小精灵,身上一样是绿色紧身衣。居住在英格兰南部几个郡的乡村里,与pixie不同的是,它们与另一群精灵小魔女(见Faerie)的关系很好,当Faerie在午夜翩翩起舞时,他们常常用柳笛在一旁伴奏。
在某些方面迫克和牧神潘很象,他们照顾的对象遍及森林原野所有的动植物,不同于潘的是,他对羊和其他家畜没有什么兴趣,他只爱森林中的松鼠,兔子,狐狸和其他的野生动物。
它们也喜欢跟人类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而对于那些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则更是会尽情地捉弄他们,据说它们喜欢跟随风笛的节奏翩翩起舞。在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中也有一个迫克(又名好人儿罗宾),不过那个迫克实际上是个淘气鬼(见hobgob1in)。
grem1in(戈兰林)
熟悉各种工具和机械的淘气小精灵,与地精和gob1in是远亲。他们和地精一样,早期都是裨益人类的精灵。他们可以使工具更快更精良,还能提升工匠的技术启迪工匠的明。
人类若早现戈兰林对科技展的贡献,历史或许就会改观。可惜大部分工程师都不知道戈兰林所花费的心血,独占各种明的功劳,连一丝丝的荣耀都不留给他们。因此戈兰林改变了对人类的观感。现在,他们不仅不帮忙,还用他们在工具和机械方面的知识来刁难人类,让人们制造各种工具和机械都难逃“戈兰林效应”的肆虐。
说到“戈兰林效应”,举例就是钉钉子时,锤子突然改变方向,向大拇指敲上一记;锯木板时,碰到棘手的硬结;粉天花板时,油漆总是沿着手臂一路下滑……。
每个家庭都有一个戈兰林,随着缝纫机之类的家庭机器搬进来,一代一代地住了来。家居生活的小差错洗澡水一会冷一会热,快上班时汽车暴胎都是他们的把戏。二战时也相传戈兰林会破坏飞机的动机。
Leprenet(鞋精灵、矮妖)
爱尔兰传说中会做鞋的小精灵,他们通常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衣服外系着一条皮围裙,脚穿银色扣鞋,头戴红色帽子,尖尖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这些鞋精灵的最大特点是善于做鞋,但每次只做一只,从来不做完一双。他们同Bronie一样喜欢捉弄人类,反应很灵敏,可以很快地躲开人们的视线,如果你非常幸运能够抓到他的话,他就会把秘密财宝的藏匿处告诉你,在他们带你去挖宝的路上,你一定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否则稍一挪开他们就会消失无踪。另一种说法是它们将金子藏在洞里,以彩虹标明藏金的地方,哪是彩虹的尽头,哪就有金子!传说中只要抓到Lepranet,使它服服帖帖就可以迫使它带你走到彩虹的尽头,找到财富。
Bodanetbsp; 在苏格兰盖尔语里,“Bodach”的意思是“老人”,这种精灵会从烟囱钻进屋里,偷走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孩或吓唬他们,在它进屋之后小孩便开始作噩梦。据说伯达克只骚扰那些淘气的孩子,为了防止它从烟囱钻进来,可以在壁炉里撒上盐,因为伯达克讨厌从盐上走过。
另外还有两个差不多的怪物,也是源自苏格兰,一个是波吉(Bogie),这种小精灵通常躲在碗柜和衣橱里,喜欢黑暗,喜欢恶作剧,会变形,例如变成一大堆灰尘。另一个是波加特Boggart(捣蛋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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