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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新利探入死者裤子的口袋,摸到了一个硬物,将它掏了出来。
胖子惊呼。
“我去,竟然是金簪子!
这么多宝石,一看就是真的,不过怎么带着蓝色毛毛!”
赵新利也点点头。
“这分量就是真品,如此随意地装在裤兜儿里,绝对是偷的!”
周海拿起这个满是宝石的簪子,举到眼前,簪子的整体造型是两朵菊花,湛蓝与赤金的颜色交相辉映,上面的宝石都被精心打磨过,不过没有现在的八心八箭的切割工艺,略显晦暗。
拟物的形态更加逼真栩栩如生,用一根针头轻轻触碰了一下那湛蓝的部分,果然能够被挑起。
“这是点翠!
手法工艺一流,宝石也是一等一的品级,如此成色的物件儿,恐怕是前清宫里流出来的。”
将簪子翻转过来,果然背面有一个卵圆形的阳铭文印记,送到放大镜下面观看。
上面刻着,‘聚源楼’三个字。
周海貌似听闻过这个铺子,似乎是清末比较有名气的珠宝首饰铺子,还承接宫中定制。
周海举起簪子,如此不在意的装在兜里,对上面的点翠会有极大的损伤,是童新伟不在意,还是刻意藏起来的?
“一个鲁西省临汾农村的穷孩子,考到东南大学留校任教,并且肯心甘情愿做上门女婿。
这就意味着,他的家境很不好,家里负担很重,很难有机会接触这样的古董首饰。
那么,为什么这个簪子会在他的兜里?”
“偷的!”
胖子一副笃定的样子说道。
“不会是栽赃吧?”
赵新利疑惑地盯着周海。
周海微微摇头。
“咱们先解剖。
让刘大找人鉴定断代吧!”
二人点头,胖子将簪子拍照,之后装在一个物证袋中,亲自上楼去交代,毕竟看着周海的眼神就知道,这玩意绝对不便宜。
刘大接过去,一看就知道不凡,赶紧安排人找专家看看。
周海已经开始解剖童新伟的尸体。
赵新利偷偷看着几人的工作状态,别说二组的人都挺个性。
周海虽然性格冷淡,可对待工作,对待组员这份认真,让人感动,刚刚的一些讲解,显然是说给自己听的,而自己又做过什么?
不过是在他繁忙的时候,帮着跑跑腿,做了一些微不足道的辅助工作。
这胖子对周海的维护,堪比老母鸡,一旦有威胁立刻炸毛。
那个疯子和小梁,现在已经可以独立开展解剖,速度手法,他刚刚瞄了一眼绝对不在自己之下。
忽然间,有些羡慕这三个跟随周海工作的人。
感慨归感慨,赵新利一转脸,正好看到死者游离状态的面部。
吓得他面颊的肌肉抖了抖,这手法怎么跟买猪头肉的有些相似,不过这个想法让他手上拉着拉钩的动作有了偏差。
周海敏锐地抬眸,看他一眼。
“想到什么了?”
“周法医,这个死者被剔除皮肉的手法,与咱们东南做一道菜‘鸿运当头’有些相似。
小时候,我家隔壁就是一个屠夫,家里卖烧肉,没事儿我就趴着墙头看他剔肉,他猪头肉的刀工没的说,一刀半爿猪脸骨肉分离。
就这手法,我们做法医的都自愧不如。”
“我没有见过屠夫做这个,不过这倒是一个很好的思路,毕竟此人身上的砍伤特别多,还有抵抗伤,说明凶手杀人的时候,被童新伟发现了。”
“有这个可能!”
周海的话,胖子和赵新利极为认同。
虽然童新伟看起来最惨烈,可他的解剖相对容易,由于失血过多身上尸斑极为浅淡,内脏、颅脑毫无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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