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朕心爱的丑姑娘请多指教番外),接着再看更方便。
“可是你才吃一碗啊?”阿丑蹙了蹙眉,有点儿不开心了,“明明昨天你都吃两碗的。”
钟明巍没好意思说,自己其实还没吃饱,他只是又重复了一遍:“你吃。”
甜丝丝的红豆粥实在太好吃了,他有点儿舍不得吃,想留着给阿丑吃,这丫头口口声声地说着回厨房吃,他可不信,怕这丫头委屈自己根本舍不得吃。
“哦,”阿丑只得舀了一勺子红豆粥送到自己的嘴里,甫一吃到嘴里,眉头就皱的更厉害了,她颇为不满地瞪着钟明巍,“这不挺好吃的吗?你怎么就吃这一点儿?难不成……你都这么大年纪了,竟然还挑食?”
钟明巍有点儿尴尬,咳嗽了两声,然后道:“躺久了,总觉不到饿,肚子里总涨涨的。”
“哦,那我吃完粥,给你揉揉肚子。”阿丑忙得大口大口地吃着粥,全然不在意这勺子刚刚还在钟明巍的口中进出着。
钟明巍瞧着这丫头狼吞虎咽着,全然没有一点儿吃相,可是他看在眼里,却怎么看怎么觉得……可爱。
是的,可爱。
这个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会用到的词儿,这时候,他看着阿丑,就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这个有点儿矫情甚至牙碜的词儿。
他看着阿丑鼓动动的腮帮子,亮晶晶的眼睛,活像是一只贪嘴的小松鼠,他忍不住勾了勾唇,心道,看来这丫头是个爱吃糖的。
其实,他原本也是爱吃糖的,小时候马蹄糕、千层酥、牛乳茶,都是由着他吃的,后来年岁大了,他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也不怎么好意思当着旁人面吃,通常都是躲在书房里头吃,一手拉扯他长大的老嬷嬷最疼他了,甫一瞧着他进了书房,就是偷偷摸摸地把甜食送进去,这是主仆两人长年累月形成的默契,后来老嬷嬷去了,这种默契也就断了,他那时候都是十六七的少年郎了,自然不会再和谁培养这种幼稚的默契了,所以他就不吃甜食了。
后来,十八岁成亲那年,记得是新婚的时候,有一日他从外头回府,路过厨房,就瞧着厨房里头乌泱泱的一群人,热闹得很,他随口问了一句,小厮赔笑告诉他,说是太子妃下厨洗手作羹汤,他觉得有意思,就悄默声地朝厨房靠了过去,只是才走出两步,就听着丁氏对厨娘道:“殿下不食糖,这炙兔肉就别刷蜂蜜了。”
然后,他的脚就顿住了,再然后,他就头也不回地进了书房。
那天吃的是什么饭,他早就不记得了,只记得满满当当的一大桌子,从冷菜到羹汤,又到糕点,没有一丝甜。
……
“怎么了?一直发呆?”阿丑轻轻地给钟明巍揉着肚子,瞧着他一直出神,忍了半天这才开口问,“想什么呢?这样出神?”
“没什么,都是些旧事。”钟明巍轻声道,他感受着那双小手在自己的小腹上来来回回、一圈一圈地揉着,小心地避开小腹上的褥疮,钟明巍舒坦得忍不住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