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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耳边忽然嗡得一阵,一时让我有些弄不清,这几句话,到底是不是我听错了。
彭铮用力在墙上踹了一脚,留下一个灰扑扑的脚印。
我正看着发懵,他转过身来,看到我脸立马拉了下来,片刻后阴着脸贴近,把手机塞到我手里,说:“拿去吧,希望不会再在这里见到你,乔小姐。”
他语气阴森森的,听得我一个机灵,往后撤出好几步,连话也说不出来,低着头抬脚机械的往外走。
天黑得并不快,可我愣是觉得周围格外阴沉,好像一不小心,就会从哪个角落里窜出个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我漫无目的顺着路边往前走,这个点派特已经关门了,可我又不愿意回家。心里的那个结,经过这么两天的撕扯,变成了一团乱麻。
七拐八拐的晃过几条街,过马路时差点闯红灯被车撞,停下来才发现对面那幢挂满霓虹的高大建筑,再往上才看到亮闪闪的广告牌。
百乐会馆。
自打毕业以后,我在b市呆了两年多,来这儿的人就没有不知道这个地方的,可更多的人也只是知道,从来没有进去过。
我憋着满腹疑惑,翻出通话记录里彭铮打过的那个号码拨了过去。
“喂?谁呀?”这边刚响了两声,那边就接起来,是个女孩的声音,语气挺冲。
我悄悄吞了口口水,她应该就是沈易那个喜欢的人吧。
相比之下我的气势简直弱爆了,清了下嗓子说:“我找沈易。”
那头很乱,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女孩对别处喊了一声,又对着我问:“你谁呀你?找他有事儿么?”
她似乎对我的回答并不感兴趣,问完没几秒就把电话交了出去,那边的乐声小了很多,许是换了个位置。
“哪位?”沈易的声音听起来不太清晰,带着一丝懒散。
我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病,怎么一面对他的时候,大脑就开始死机,想重启都不知道按键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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