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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事矣!”东平陆县郊外的某座庄园前,何鸣匆匆下了牛车,脸色焦急地说完,就噎住了。
“翼戴何在?”何鸣看着全府缟素的场面,有些懵。
“家主前日暴卒。”在门口迎宾之人一脸哀伤地说道。
“什么?”何鸣大惊失色:“衡翼戴素来康健,缘何暴卒?这是染了什么急病吗?”
迎宾之人面露难色,道:“何公乃家主挚友,可入内一叙。”
何鸣镇定了下来,点了点头,正待举步入内,却见不远处大群百姓扶老携幼,乘坐牛车、驴车,向南行去。
“这是何故?”何鸣伸手一指,问道。
“此乃我家庄客,计四百余户,今尽数放散。”
“为何放散?”
“不得已而为之。”
何鸣一怔,仔细看了看,发现这些百姓身旁居然还有兵将护送——或者说押送?
他似乎有些明白了,又似乎不太明白。
不过他没有太过纠结,很快就入了衡府——东平陆衡氏、樊县何氏,分别是东平、高平两地渐趋没落的小士族。
何鸣入府之后,大门很快就关闭了。
南行的百姓身旁,史仙骑着一匹马,慢悠悠地南行着。
他是考城人,祖上在后汉年间曾经是士族,经过百余年的战乱后,家门不振,已然衰落得不行。作为旁支别族,他家就更不行了,早早吃了当兵这碗饭,混到今日,得到了幢主之职,日子比以前有所改善,但还算不上是重振家门。
因为当了高平府兵,他全家已经搬到了任城,落籍当地。
府兵和府兵是有差别的,而且差距极大。
以他为例,身上就一副皮甲,还是自己花钱置办的。
器械也很少,原先那把弓梢开裂后,到今年年中才攒够钱重新制作了一把。
至于胯下这匹马,是上头新发下来的,据说来自广成泽牧场。
史仙对这匹马非常满意,只有三岁,正是马儿一生中黄金年龄的开端。
马被骟过。
听闻广成泽现在有六七千匹马,其中母马三千,剩下的三四千匹公马中,除少数外,绝大部分都骟了。
没被骟掉的公马是种马,一般最为强健,拿来给母马配种。
被骟掉的公马则作为战马、驮马、挽马驱使,在战场上反复消耗,一点不怜惜。
其实这很正常。
决定马群规模的不是公马,而是母马的数量。
马怀胎要十一个月才能生下马驹,比人还慢,而且一般每两年才能怀一胎,这倒和人差不多。
广成泽那三千匹母马,刨除没怀胎成功的,再去掉没养活的马驹,一年能下千余匹马驹就不错了。
这点数量,还不够两场大战消耗的。
所以马匹非常金贵,陈公能开恩给高平府兵分马五百匹,真的很不错了。
呃,不光分了马,还分了人,就是他们护送的这四百余户百姓了。
高平府兵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的部曲的,史仙他自己就只有两户,其中一户五口人,另一户只有两人。
此番匈奴入寇,东平陆衡氏存有侥幸心理,没有及时收割地里的杂粮,成了匈奴补给。上头来催的时候,此人出言不逊,拖拖拉拉。
这会秋后算账,家主就“病逝”了,换了他的侄子当家。
不光如此,衡氏还出粮十万斛、布帛千匹,存入郡城仓库内,再让出四百余户庄客,转给府兵为部曲,算是元气大伤了。
史仙一点不可怜他们,咎由自取罢了。
若能坚决执行坚壁清野的方略,匈奴就不可能顺利收割到足够的粮食。他们的马就只能在野外放牧,那样一天中大部分时候在吃草——白天吃草,夜里也吃,一天能出动几个时辰?
但有粮食就不一样了,马儿快速吃饱之后,出勤大增,威力大增。
简直就是资敌!
天空又飘起了细碎的雪花,马儿不自觉地打了個响鼻。
史仙翻身落于地面,牵马步行。
一边走,一边温柔地抚摸着马儿的脖颈。马儿也把头凑过来,亲昵地贴了贴他的脸。
唉,就这一匹马,赶路都舍不得骑。
何时能像匈奴骑兵那般,一人三马,纵横河南?
靠陈公办的牧场是没戏了。一年新生的马,搞不好还没有战场上死掉的多。
还是得买啊,而且得买母马。
至于战场上缴获的马匹,基本都是骟掉的公马,只能救急,不能以为长久之计。
数日后,就在四百余户百姓冻得快不行的时候,他们终于赶到了瑕楼城——高平府兵的一个“龙骧府”,周边散落着数百户府兵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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