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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日暮葵没有什么好说的,林希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
“不过那位日暮小姐说无论如何想要见夫人一面,说在海滩等您。”
无论如何都要见自己一面?
林希蹙眉,思考了几秒后选择去见日暮葵,不过她自然留了个心眼,随身带了个年轻健壮的黑人女仆。
私人海滩静悄悄得,黄昏时分,赤色的太阳仿佛燃烧着将天穹烫上了如血般的颜色,就连波澜的海洋都被晃得金光粼粼。
浪花一层接着一层,雍容华贵的女人缓缓踩水,木屐击打起水花,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声响,她穿着初见时隆重繁琐的十二单,和服将她整个人都包裹得严严实实,可是后颈部分却拉得很低,露出白皙娇嫩的肌肤。
当她看到林希的时候,宛如月牙儿形的眸子明媚地弯起,露出洁白的牙齿“林希姐,你来啦。”
林希一愣,与日暮葵相处的这段时间里,对方好像时刻都在微笑,可是又好像只有这一次笑容是触及真心的。
她笑得那么美好,在夕阳的衬托下美得犹如一幅颇具意境的油彩画,如果换做第一次见面,林希觉得自己一整天的心情都会很好。
扯了扯僵硬的嘴角,林希勉强算对日暮葵露出一丝笑容。
“我已经通知家里人来接我了,再过一个小时他们就会来接我。”日暮葵顿了顿,笑得阳光灿烂“我要回家啦。”
林希沉默了几秒钟,生硬地吐出两个字“恭喜。”
“林希姐在想你可终于回家了,这几个月给你和霍熠琛带来的麻烦已经够多啦,甚至想让我以后干脆都不要出现在你们的眼前对吧?”日暮葵狡黠地歪头“我猜得对不对?”
林希默然。
日暮葵笑笑“看来我猜对了,没办法,因为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就是我啊。”
“你什么意思?”
日暮葵扭头看向远处的大海“彻底了解一个人需要花费多久呢?三年?每一天、每一天地把自己幻想成为那个人,时间长了,你会不会觉得你就是那个人,或者觉得她任何举动和想法都逃不过你的眼睛呢?”
“你花了三年来研究我?”
“确切地说比那个时间还要长哦,因为我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你嘛。”日暮葵笑得更美了“可是我努力了三年却从来没有成功过,你在他心中太重要啦,胜过阳光和大海,胜过卑微丑陋的我。”
林希的眉头越皱越紧“你口中喜欢的人指的是霍熠琛?”
日暮葵微微一笑,身上用来装饰的铃铛声好听清亮“时间不早了,今晚也许会刮晚风,对你的身体不好呢,毕竟现在你的身体里还有这两位不是吗?”
她弯腰定定地瞧着林希的肚子,狭长的眸子眯起。
“真好啊,是两个没出生就得到许多祝福的孩子呢,神也会祝福他们的。”她说着,做了个虔诚的礼拜动作。
林希扬眉,她从来不知道日暮葵有什么宗教信仰。
似乎约林希来只是随意的聊天,日暮葵拖着云霞般的和服步伐轻盈地离开。
带着一肚子问号的林希重新回到主卧,她不懂日暮葵所说的心上人是霍熠琛?可是抛去相处的两个月,她此前从来没有见过霍熠琛。
会有人为了心上人去特意钻研另一个女人三年吗?
想得头疼,这两天在飞机上林希睡得并不安稳,她暂时放下问题,在浴室进行了一次简单的淋冲后,她换了一件黑色长裙坐在柔软的大床上盯着电话。
给霍熠琛打电话?算了,这才分开半个小时。
打给黄鼠狼?
脑海里浮现出霍熠琛吃醋的画面,林希眼皮抽动,打消了这个想法。
等霍熠琛回来再当面打电话也不迟。
最后林希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拨通了个电话号码,没料到对面很快就被接通了。
“喂?林希?正好,我刚要给你打电话。”
那边传来的女人声音热情活泼,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开心喜悦,可不就是顾清清嘛。
林希畅快地笑眯了眼“怎么?给我打电话干嘛?你该不会又因为前男友纠缠不清,所以要换手机号了吧?”
留学期间林希和顾清清是同一间宿舍的室友,顾清清热情漂亮,交了不少优质男友,确定交往了后又觉得没有新鲜感,所以百分之九十九恋爱时间超不过一个月,记得前男友里面有几个格外难缠,不光天天打电话甚至堵在寝室楼下,顾清清换过好几次电话号码,至于那些选择堵顾清清的人则全部都被阿什顿解决。
“去去去,我再说一遍我换电话号不是因为怕他们纠缠,是老娘不想跟他们玩了!懂吗!”
林希抿嘴直乐“行行行,你说什么都有理,你现在怎么样?毕业了吗?我说,你不想读书毕不了业很正常,但别牵扯阿什顿每天悲催地去女寝楼下报道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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