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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戒自傲,言多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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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说:“古来言凶德致败者约有二端:曰长傲,曰多言。”

人生之中有引以为傲的事情是值得人高兴的。但骄傲是给别人的,不能留给自己。亲朋好友中哪一个都可以为你的行为成果感到骄傲,但唯独自己,可有傲骨,但不可有傲气。

傲气一生,势久便会盛气凌人,自然容易招来祸患。所以,无论在什么场合,什么时期,都应该时时戒傲。人生有许多因素可导致失败,其中傲为其一。骄傲自满使人迷糊,难以对自己作出正确的判断。以至于当挑战到来时,制订不切合实际的目标,功败垂成。

曾国藩深知傲气的害处,他曾说:“古来言凶德致败者约有二端:曰长傲,曰多言。历观名公巨卿,多以此;端败家丧生。余生干颇病执拗,德之傲也;不甚多育,而笔下亦略近乎嚣讼。凡傲之凌物,不必定以言语加入,有以神气凌之者矣,有以面色凌之者也。凡心中不可有所恃,心中有所恃则达于面貌,以门第言,我之物望大减,方且恐为子弟之累;以才识言,近今军中练出人才颇多,弟等亦无过人之处,皆不可恃。”

曾国藩戒骄戒傲的思想几乎体现在生活的每一个方面。

同治二年(1863年)六月,曾国荃进军雨花台,立下战功,但是曾国藩要求弟弟不要争这个功劳,说:“吾辈不宜形诸奏牍,并不必腾诸口说,见诸书牍。”叫他不要表功,认为这是“谦字真功夫”。

曾氏为官不傲,也与磨练有关。道光年间,他在京做官,年轻气盛,时有傲气,“好与诸有大名大位者为仇”;咸丰初年,他在长沙办团练,也动辄指摘别人,与巡抚等人结怨甚深;咸丰五六年间,在江西战场上,又与地方官员有隔阂。咸丰七八年在家守制,经过一年多的反省,他开始认识到自己办事常不顺手的原因。他自述道:“近岁在外,恶(即憎恶)人以白眼蔑视京官,又因本性倔强,渐进于愎,不知不觉做出许多不恕之事,说出许多不恕之话,至今愧耻无已。”

由此,他进一步悟出了一些为官之道:“长傲、多言二弊,历观前世卿大夫兴衰及近日官场所以致祸福之由,未尝不视此二者为枢机。”因此,他自勉“只宜抑然自下”。在官场的磨砺之下,曾国藩日趋老成,到了晚年,他的“谦”守功夫实在了得。他不只对同僚下属相当谦让,就是对手中的权势,也常常辞让。

自从咸丰十一年(1861年)六月实授两江总督、钦差大臣之后,曾位高名重,却多次上疏奏请减少自己的职权,或请求朝廷另派大臣来江南协助他。他的谦让是出于真心,特别是后来身体状况日趋恶化,他更认为“居官不能视事,实属有玷此官”,多次恳请朝廷削减他的官职,使自己肩负的责任小些,以图保全晚节。

曾国藩一生功名卓著,正是因为他善于从“名利两淡”的“淡”字上下功夫,讲求谦让退让之术,而被一些人颂为“古今完人”。

曾国藩戒除傲气几乎是方方面面的。因为他认为“傲为凶德,惰为衰气,二者皆败家之道……戒傲莫如多走路,少坐轿”。他不仅自律甚严,对自己的兄弟子侄也严戒其傲。

在家里他有戒傲主张。咸丰十一年(1861年)三月十四日,他曾给专在家中主持家务的澄弟写信,要他加强对在家子弟的教育,并对骄傲的几种表现形式作了阐述:凡畏人,不敢妄议论者,谦谨者也,凡好讥评人短者,骄傲者也……谚云:“富家子弟多骄,贵家子弟多傲。”非必锦衣玉食,动手打人而后谓之骄傲,但使志得意满毫无畏忌,开,议人短长,即是极骄极傲耳。

并说自己以不轻易讥笑人为第一要义。对澄弟表现出来的骄傲,进行了尖锐的批评,说他对军营中的“诸君子”“讥评其短,且有讥到两三次者”,由此可推知澄弟对乡间熟识之人,更是鄙夷之至了!他认为傲气可表现在言语、神气和脸色上,所以要做到“谦退”,需时时检点自己的言行。

曾国藩告诫子弟,千万要做到富不忘贫,贵不忘贱。既已做了仕宦之家,子弟便应力戒沾染官气,他说:“吾家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官气。不许坐轿,不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插田、莳禾等事,亦时时学之。”他对家人坐轿一事都严加规范,指出四抬大轿“纪泽断不可坐,澄弟只可偶一坐之。”这种大轿不可入湘乡县城、衡阳府城,更不可入省城。并嘱咐澄弟对轿夫、挑夫要“有减无增”,随时留心此事。

曾国藩也力戒家人在家乡干预地方行政。他给家中写信说:我家既为乡绅,万不可入署说公事,致为官长所鄙薄。即本家有事,情愿吃亏,万不可与人构讼,令长官疑为倚势凌人。

又告诫诸弟:宜常存敬畏,勿谓家中有人做官,而遂敢于侮人。

他力诫子弟不要递条子,走后门。曾纪鸿中秀才后,数次到府城参加岁考科考,都不顺利。同治七年(1865年),已是大学士的曾国藩,特地写信告诫纪鸿:“场前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进身之始,务知自重。”纪鸿没有中举,曾国藩就把儿子接到金陵衙署中亲自教学,始终未去走后门。

同治三年(1864年)一月,纪鸿由长沙前往金陵,其父要他沿途不可惊动地方长官,能避开的尽量避开,并叮嘱船上的人帅旗“余未在船,不可误挂”。事无巨细,均考虑到一个“谦”字,可谓用心良苦。

除此之外,做学问他也有戒傲的主张。

千古以来,文人相轻,已成为一种老毛病。曾氏对此有清醒认识,力倡以“戒傲”医文人之短。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十一月二十日他给家中的四位弟弟写信说:吾人为学最要虚心。尝见朋友中有美材者,往往恃才傲物,动谓人不如己。见乡墨则骂乡墨不通,见会墨则骂会墨不通,既骂房官,又骂主考,未入学者则骂学院。平心而论,己之所作诗文,实无胜人之处;不特无胜人之处,而且有不堪对人之处。只为不肯反求诸己,便都见得人家不是,既骂考官,又骂同考而先得者。傲气既长,终不。进功,所以潦倒一生而无寸进也。

告诫弟弟们不要恃才傲物,不见人家一点是处。傲气一旦增长,则终生难有进步。在信中他又以自己的求学经历劝勉弟弟们。他写道:余平生科名极为顺遂,惟小考七次,然每次不进,未尝敢出一怨言,但深愧自己试场之诗文太丑而已。至今思之,如芒在背……盖场屋之中,只有文丑而侥幸者,断无文佳而埋没者,此一定之理也。

曾国藩还用其他人因傲气而不能有所成就或被人哂笑的例子来告诫弟弟们,他写道:三房十四叔非不勤读,只为傲气太盛,自满自足,遂不能有所成。京城之中,亦多有自满之人。识者见之,发一冷笑而己。又有当名士者,鄙科名为粪土,或好作诗文,或好讲考据,或好谈理学,嚣嚣自以为压倒一切矣。自识者现之,彼其所造,臂无几何,亦足发一冷笑而已。

为此他总结道:吾人用功,力除傲气,力戒自满,毋为人所冷笑,乃有进步也。曾国藩深知“谦受益,满招损”之理,在他所有的事业中,戒傲是第一要义,也是他人生不败之法。

30岁前的曾国藩总爱说话,并且他的言语中总是有一股尖酸刻薄的味道。虽然自身很有才华,但是别人还是不愿意与他交往,对他敬而远之。因为,无论在酒桌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他不经意的讥讽话语总能够让同僚或关系普通的朋友们难堪。时间久了,他的恶名也就传得较远。后来,翰林院的同僚们渐渐孤立了他。

曾国藩如果不知悔改,他的仕途应该不会长远。然而,曾国藩还有一个突出的优点,这个优点会将他诸多的缺点弥补,不断完善自身。这个优点便是他能够反省、检点自身。

尝到了苦头之后,他不能够再容忍自己多嘴多舌的毛病,于是决定悔改。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要想改掉这根深蒂固的恶习,必须得付出艰辛努力。

以后的日子里,他还是不能将恶习彻底戒除,多多少少又因为多嘴多舌得罪了一些人。不过,经自己不断反省,多言的毛病果真改掉了。

曾国藩认为,桀骜不驯定会招致别人的敌视,以致众人群起攻之;多嘴多舌同样要不得,它也会让自己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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