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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人类性行为的主要目的是异性性器官之间的交媾结合,同时这也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最主要方式。人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消除性紧张,并得到性快感。就如同饿了要去寻找食物一样,这种方式也可以暂时满足其对欲的需求。可是,正常的性行为里也有一些附属的内容,如果持续不正常发展,就会形成一种性行为变异,即性变异。例如亲吻、抚摸、注视等行为,都是为了达到性目的的前期准备动作,这些动作都是为了达到最终的性目的才做的,当然它本身也会给当事者愉悦的体验,另外对实现性目的也具有刺激和增加激情的作用。可是假如这些行为发展不正常,就成了性变异。比如嘴唇,它本身不属于性器官,可是在接吻时,它却成为了性接触的一种方式,异性的嘴唇就这样互相接触黏膜,甚至很多民族包括一些具有高度文明的国家,他们将嘴唇赋予了相当重要的性意义和价值。所以说,这些附属的动作有时候恰恰就是判断性变异和正常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性异常现象和正常性行为的纽带。而性变异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身体部位在进行交媾结合时,所产生的解剖学意义上的变化;二是在和性对象实现性目的之前,过渡性的性接触行为被过分地延长了。
一、解剖学上的变化
(一)对性对象的高估
除开特殊情况,一个人肯定不会把性器官作为其唯一的对性对象评判的标准。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对性对象的评价,不仅包括性对象的生理外形,还包括其性格、气质、情意等。但是如果一个人固执地坚信他看中的性对象拥有无比完美的人格、无比高洁的情操,那么就是因为过于看重其性对象性格、气质方面的表现,而对其有着盲目地高看了。这种在爱的方面的盲从偏信,若不能算到对权威服从的心理模式当中,那么至少也是造成权威的一个举足轻重的因素了。而由于对性对象的过高评估,性目的就不仅仅是两性性器官的单一结合了,性对象身上的其他部分也是性目的所要追求的目标。
在我们的研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就是对性的过高评估。我们可以从对男性的研究中获得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性的过高评估是导致其他部分也成为性追逐目的的重要原因。但在女性研究方面,我们却难以获得相关的证据。因为,由于文明的压制,女性的性生活一向比较隐秘,且由于女性生来就比较保守和掩饰;而在男性那里,探究他们的性生活相对要容易一些。
(二)口腔的性用途
嘴对嘴的接触,这在两个人接吻时属于非常普通且正常的现象,而一旦一个人用嘴唇或者舌头去接触另一个人的性器官时,就是性异常现象了。所以说,判断性行为是否合乎情理的依据,可以是看他如何使用嘴唇或舌头。
可是,现实情况却是,自古以来,用口腔来满足性器官的方式十分流行,虽然这样的性行为并非正常。对于这种方式,还有很多人非常反感并且厌恶,甚至发誓不会那样做。可是,通常的社会习俗往往又决定了人们的喜恶:在恋爱的人眼里,亲吻时与异性口唇相接触再正常不过,但如果让他们使用对方的牙刷的话,他们却又感到恶心,当然他的口腔并不是说要比这个女孩干净,但他对这种行为就是不能接受,因为他们习惯了用自己的口腔。
所以,实际上我们所说的是这样一种情况:这种厌恶感很容易被性的欲望掩盖,而且这种欲望还是一种被用于阻止对性对象产生过高估计的力量。一般情况下,这种限制性目的的力量并不指向性器官,而且在某种情况下,异性的性器官甚至也会是厌恶的对象。这是歇斯底里症患者,特别是女性歇斯底里症患者所呈现的特点。要想克服这种厌恶感,主要力量要依靠性本能。
(三)肛门的性用途
从厌恶程度的深浅来说,以肛门为性目的的反常现象比起以口唇为目的的反常现象更为严重,对于产生这种厌恶感的原因,相信大家不难理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厌恶感更高级。假如由于发现了男性的生殖器也用于排尿的事实,而让一个女性癔症患者产生了厌恶的感觉后,我认为这种厌恶感与对用口唇接触的方式产生厌恶并无二致。
事实上,不只是男性之间才用肛门进行性行为,我们也不能因为一个人喜欢肛交这一点就判定他是性倒错者。相反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承受方完全可以更像是一个女性。而通过相互手淫达到性目的,这在真正性倒错者中更为普遍。
(四)身体其他部位的性用途
我们无法将性延伸到身体的其他部位以求得到更多的发现,并以此去探究性本能的实质。事实上,我们仅仅能确定的是:性本能在想占有性对象时会尽其所能。对于解剖学上变化的原因,先是对性对象的过高评价,另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而一般人不清楚的原因,即类似口腔和肛门这种身体部位,由于长期以来一直被看作性器官来用,因此早已将之作为性器官来看待了。在接下来将要讨论的性本能中,我们可以验证这种说法的正确性,并且可以来分析一些病症的症状和缘由。
(五)恋物癖
以不适当的替代品来作为性对象就是恋物癖。它是一种和性对象有关,但是又完全不适合当正常的性目标的东西,于是这种物品取代了正常的性对象,这种情况着实让我们好奇。特征是一个人具有盲目的激情,并放弃了其原来的性目标,是产生这种畸恋的根本原因。但我们需要在解释清楚“性的过高评估”之后再来分析这种现象。
与性目标无关而与性对象有关的身体某部位或一些非生物性物品,都可以被恋物癖患者用来当作性对象的替代物,当然这些对象还具有一定的性意味。举例来说,性对象身体上的某些部位比如脚踝、头发等,而非生物性物品则包括衣物碎片、贴身内衣等。当然这些是和异性有明显关系的。这些物品我们可以将之和原始氏族崇拜的圣物(fetish)相提并论,因为在原始社会,神灵的形象就是由这些物品想象生出来的。
恋物癖患者在病症发展过程中,有些人的性目的虽然算不上错乱,但也不正常。为实现其性目的,成为他们的性对象替代物的那些物品还必须具有某种特征,例如某种颜色的头发、某种样式的衣服、身体上的疤痕等。和恋物癖相同的是,他们的这些要求相当固执。因此,对于这种濒临病态边缘的性行为,我们更有兴趣研究,因为他们实在太怪异了。推测一下,这种人在追求正常性目的的能力上面,可能是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例如性器官的衰弱(体质衰弱是性器官衰弱的一种表现)。但站在精神分析法的角度来看,这种衰弱也可能是由于某种偶然因素,比如年幼时由于害怕性活动,从此受到了限制,这也会使人背离正常的性目的,转而去寻找其他物品来替代。作为正常人,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因为在他们内心里,往往对性对象有着过高的估计,甚至将所有与之相关的事物都给予爱屋及乌的迷恋。所以,在人们刚刚求婚的时候,某种程度的恋物癖也是能够被认为是正常的现象的,因为他们的一些正常的性目的还不能马上实现。歌德在他的《浮士德》第一部分第七场中就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描述:
我甚至渴望
她胸口的香帕,
以及碰触过她膝盖的透明裙子!
判断患者的“恋物”行为是稍微异常还是已经达到了病态的程度,可以有以下的判断方法:假如患者对和性对象相关的东西的追求,演变成了对某一类物品的特殊嗜好,甚至完全代替了原本正常的性目的,或者所崇拜的物品本身被幻想成了性对象,与物品所属的性对象完全脱离了关系,这样的情况就变成了病态。
比内特(inet)曾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一个人选择什么样的物品作为其性崇拜物,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其幼儿时期的某种深刻性印象的影响,就像人们所熟知的“初恋最使人难忘”,比内特的这个观点与之类似。尽管引发恋物症倾向的因素有很多,但这些人在选择性对象时,幼儿期的性印象依然在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后面我们还要仔细讨论这种印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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