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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名医平一指(求收藏,求票票。) 第29章 名医平一指(求收藏,求票票。)
三天之后就是科考。
大大小小的学子们挤进了各自的州府。
盐官县,靠近临安府的一座畿县。
如今的临安府是南宋的首都。
盐官县作为极靠近临安府的县,地位自然而然也就水涨船高。
虽然还是一个县,但却要比平穷的州府还要繁华了。
这里可以算得上是天子脚下了。
盐官县有一位着名的郎中,姓徐叫徐从,在整个江南都很有名望。
因为医术高明,家里家外都种着青柏松竹,因此又被称作柏松先生。
盐官县的历任县官都对他敬如上宾,甚至还赠予了他一块悬壶济世的牌匾。
贡院之内多生瘟疫。
为了防止三天以后考试的时候发生瘟疫。
徐从被请去帮助贡院预防瘟疫。
按照道理来说,进了贡院,直到乡试结束,都是不能够再离开贡院的。
但徐从突然接到了家中妻子病重的书信。
心急如焚之下,他只能请辞回家。
可一回到家。
拍了拍手,把手上的黑色灰尘全部拍干净,顺势撕下桌上烧鸡的大腿,邬宫一边用力的咀嚼,一边冷着眼看着对面的医者。
“你杀了我全家也没用,我医术不精,无言以对。
门口悬壶济世的牌匾,我会亲自砸碎掉。
但伱要想救她,杀我全家也救不活她。
事实上,不止我没这个能力,整个大宋能够救活他的,光我知道的,也不过只有三人罢了。”
“谁?”
“杀人名医平一指。
平一指原本住在开封,但并没有投靠满清,而是逃到了临安府。
至于,究竟在临安府哪里我不知道,只是听说他好像进了大内,成为了如今的太医院的院判。”
“还有谁?”
“天山三十六洞七十二岛,有一个护心岛,上面是春秋时期的医家传人,传承至今,医术高明。”
“太远了,最后一个是谁?”
“最后一个也不近!”
“你说!”
“南疆播州,金家!除此以外,我便不知道还有谁能够救她了。
另外,如果你想救她,最好趁早,现在的她气若游丝,随时都有可能咽下最后一口气。”
邬宫撕下了烧鸡的大腿塞进了嘴里,脑海里却在不断的思索。
这三个地方,除了临安府以外,好像没有其他的选择。
徐从坐到了他的对面,面目踌躇,仿佛在犹豫要不要说接下来的话。
过了好一会才做出了某种决定一般:“我虽然不能救她,但是我有家传的宝药,足以吊住她的性命,让你去临安府找平一指。
但这东西我不能平白无故的给你,得用你的一样东西来换。”
邬宫眼中精光一闪,:“我为什么要和你换?我不能抢吗?”
“你找不到的,除了我之外,没人知道它在哪?”
邬宫沉默了一会:“你想要什么?”
“江湖上有传言,说你吞吃了万年太岁,变成了让人白骨生肉的肉身灵芝,吃你一口血肉可延年益寿,吃掉你的心脏则可以长生不老!”
“哈哈哈哈哈哈!”邬宫突然仰天大笑起来,他捶胸顿足,声音洪亮,整个院子都听得清清楚楚:“这种鬼话你也相信?”
“给我一块你的血肉,我把家传的宝药给你!”
“你也想要长生不老?”
“谁不想?”
邬宫眼中全是浓郁的杀意。
他不用想都知道,这究竟是谁放出来的流言。
“好,但你最好别吃,有剧毒!”邬宫从腰间掏出了匕首,递给了对面的老者:“自己来拿!”
徐从陡然一愣,犹豫了一下,转身拎过了药箱,接着坐到了邬宫的侧面。
他从药箱里拿出了更加专业的小刀,点燃了蜡烛,用烛火将小刀烧的滚烫,这才对准邬宫的胳膊上去就是一刀。
速度极快,没眨眼的功夫就切下了一块血肉,大概有一根拇指大小。
但紧接着,他又拿着金疮药填补伤口,并用纱布包扎。
之后才小心翼翼的同样用纱布包起血肉放进了药箱。
“我去拿宝药,你坐这等一会!”
拎着药箱,徐从转身离开了房间。
邬宫疼的是满头大汗,腐烂之巨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他的身体就和普通人无异。
因此刀剑自然能够伤害到他。
看着徐从匆忙离去的脚步。
邬宫也不怕他跑了,他全家老小都被绑住手脚,扔在不远处的屏风后。
除非,他想断子绝孙。
大概过了一刻钟的时间。
他回到了房间,手上拿着一个紫褐色的匣子。
上面还有未干的水渍,像是刚刚才从水里打捞出来一样。
邬宫突然想到了,在刚进入这个院子时候看到的那一口深井。
难怪,他说自己找不到,原来是藏在了深井之中。
面对着邬宫打开了匣子,刚一打开,还没有看清楚里面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淡淡的药香味就在空气之中弥漫。
一朵干制的莲花,静静的泡在匣子之中的透明液体里。
“这是金莲花,来自于天山。
看到它浸泡的液体没有?
叫做金莲汁。
每天需要喂她三滴,早中晚各一滴,每隔七天必须要用冰水浇灌,最好先烧开,以后再放置冷冻。
不然,就会迅速丧失药性!
这是我家的传家之宝,虽然我不知道你究竟是不是肉身灵芝,但我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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