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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在人类当中,我是一个异类,我过着人们所不能接受的生活,我永远无法和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群人相融,对于人类我只能观望,即使路过某地也不能久留,因为时间一长,人们就会发现我的生命是如此的苍白,单调,似乎我的一生只能站在一个悲伤凄凉的角度去看世界,也许这世上能包容得下我的也只有牧师先生了吧。前面是沙漠啊,沙漠的后面是什么呢?走走看吧。
风吹起沙粒,然后打在我的脸上,很痛。
我刚走出那个迷宫的时候,曾经有一户人家收留了我,一开始,他们非常关心我,把我当成他们亲生的孩子一般看待,我为了有一个安稳的生活,于是尽心尽力的帮助他们做事,尽力的去做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只是,再过了几天之后,他们把我赶出了家门,原因只是村子里的占卜师告诉他们,我会为他们招来灾祸,而这户人家,也渐渐发现我的世界永远只拥有灰se这一种颜se,于是他们把我当做了异端和不详,那时的我天真地认为,反正我是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被人所不能接受也是应该的,只要与人们相处得久一点,自然就会被人接受了,可是我不知道的是,那家人外出的儿子回来了,我对于他们来说,唯一的心理安慰的作用已经不存在了,反而还会加重他们的经济负担,且占卜师也说了,我会给他们家人带来祸患,所以,我没有继续存在于他们家的价值了。后来,我被人抓了起来,被卖到了奴隶市场,又被一个铁匠铺的主人以一个十分便宜的价格买了回去,做了一个使唤奴隶,只是后来,铁匠铺的主人又买回了一个正值盛年,十分强壮的奴隶,而那时的我却因为过度劳累,生了病只能躺在床上什么活也做不了,于是我再次失去了价值,铁匠铺的主人十分厌烦我,不但什么事也做不了,反而竟添晦气,就把我扔在了一片沙漠之中,那时的我已渐渐明白,我并不是因为人们不了解我才不被人们所接纳的,于是我爱上了沙漠,因为只有它才肯收下我,不把我送走,是我唯一的住所。可是,后来我还是走了,是被沙漠送走的,它刮起了漫天的沙尘将我卷了起来,重重地扔在了沙漠的外面,也是那时,我学会了不要对任何事物产生感情,因为会被伤害。
艰难地迈出一步又一步,漫天的沙尘盖了下来,我被埋在沙中,快要不能呼吸了,可恶,早知道就改变行进方向,不来这沙漠之中了,要死了吗?但,这是我的旅途啊不论怎样都要走下去啊。
唔?没有死?我揉了揉眼睛,面前是一头骆驼,嘴里正咀嚼着我衣服上的一块布,是我衣袖上的。被它救了一命吗?它还真是饿坏了啊,连衣服都肯吃。
站起来,将衣服上的沙子拍掉,继续向沙漠的深处走去。还好,太阳没有落下去,不然我一定会迷路的。猛地一回头,那骆驼正跟在我的身后,仍没将那块布咀嚼好吃掉,我皱了皱眉头,看起来它也没有多大的力气了,驮着我也走不了多远了,用处已经不大了。
“回去吧,再往前走会死的。”能听懂么?听不懂的话就杀了它,反正粮食也不多了。
它忽然停止了咀嚼,看了看我,吧口中未咽下的布片吐在了我面前,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那布片上满是它的唾液,很恶心,但他懂得了,比我聪明,真讽刺啊,一头骆驼比人还聪明。
我不懂得放弃,但它是懂得的。
啊,真可笑啊,明明很怕死,明明知道自己在向危险走去,明明知道如果再刮起沙尘暴的话不会再有第二只骆驼来救自己一次,却还是要走,真是个白痴啊。
很幸运的,目前,我并没有再遇上沙尘暴,但再向前走去,又会不会遇上呢?有一个旅行团,好像只有五六个人,居然遇上了人类,真是要比遇上沙尘暴还要危险啊,绕开吧。
“喂,那边的那位旅行者,请您过来和我们一起旅行吧。”
切,居然被看见了,那就过去一下吧。一位看上去像魔法师的老者,一男一女两个弓箭手,和两个战士,一个拿着长剑,一个拿着铁锤。很常见的组合,普通至极。
“切,不过是个小孩子,还以为是什么有能力的人物呢。”那个拿铁锤的战士皱了皱眉,不耐烦地说。
“西恩,”那个女弓箭手瞪了那个名叫西恩的战士一眼,微笑着对我说,“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啊?你长得好可爱啊,是jing灵族的吧?”
“撒尼尔·罗兰,没有长jing灵耳。”我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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