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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杭州工作已经有七年多的时间。刚到杭州,我就进了一家报社工作,与报社签了一式三份的合同。三份合同里,有一份是给我自己保管的。当然也签了保密合同,我认为这是很正常的。因为合同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明了我应尽的义务,以及我应得的利益。拿着这样一份合同,对我而言,就是一份保障。
后来由于迟迟看不到转正的希望,我就从报社离职,进入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合同也是一式三份的,我以为有一份是我的。结果在那家物业干了一个月,我都转正了,还是没有看到合同。
后来实在是忍不住了,我问同事:我都转正了,公司怎么还不把合同给我?同事翻着白眼:你想多了,还想要合同,我们这几个就在合同上签了一个名字,按了一个手印,合同上连日期都没让我们写就收走了,合同里面的条款,我们都没有看清楚是怎么回事。
后来我进入了另外一家物业公司,还是熟悉的套路,还是一样的配方。就让我签名字、按手印、不要写日期。我都懒得问了,签上大名,按上手印就完事了。
我以为物业公司就这个套路,直到我来到绿城物业工作,一式三份的合同里,有一份是给我的,合同是盖了公司的公章、具有法律效应的。拿到合同的时候,心里想的是这是一家有企业道德、有人情味的公司。
因为有这么一份合同在手里,我就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我还能知道自己每个月的工资是多少,每个月的工作时间是多少天,休息是多少天,合同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有这一份合同在手里,我都觉得自己多了一份安全感。因为公司把我放在一个平等的地位,公司提出自己的要求:哪些事情是你该做的,哪些事情是你不该做的,公司的规章制度里写得很清楚。你要是能够接受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就签合同。要是不能接受(出门左转不送,我想象的),欢迎等你能够接受的时候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