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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在塞连民众眼里,最完美的生活一定要有三样好东西——小嘬一口就会冒汗的烈酒、咸腻的酱猪肘、以及一把不会生锈不会变钝的好斧头。
对塞连文化颇感兴趣的唐纳德曾专门研究过这个传闻的起源,他认为这是塞连平民对向往的美好生活较为抽象的概述——烈酒象征着热情、充满活力、不惧严寒与死亡的健康体魄。猪肘象征物产丰饶的土地、富足快乐的生活。至于斧头,则象征着勇气与力量,以及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唐纳德从未觉得自己搞错了什么,直到饥肠辘辘的他抱着一块酱猪肘吃得满嘴流油,才突然意识到这传闻并没什么所谓的意义与象征。
只是因为大口吃肉很爽,再来口烈酒润喉会让大脑分泌大量的多巴胺而已。
饿了好几天,唐纳德感觉自己现在能生吞一头牛。当菲丽丝从背包里掏出一块猪肘递给他时,这个吃腻了珍馐美味的少爷再也顾不上什么礼貌和矜持,抱住猪肘便啃。大口吞咽肉食的质朴快乐让他忽略了喉咙隐隐的刺痛,直到他被嘴里的肥肉噎住了,难受得喘不上气,下意识把手伸向了菲丽丝背包里的酒壶。
“别动。”菲丽丝把背包揪了回来,取出另一个酒壶递给唐纳德。看他瞪大了眼,似乎有些不解,才不情愿地解释道:“我在那壶酒里下了毒。”
“为什么?”劳伦斯坐起身来问道。
“没有为什么,只是习惯而已。”菲丽丝面无表情地扶着他靠在树根上,然后拾翻着背包里的各种物资,将它们带在身上,“毒药是很可靠的武器,它可以被掺进食物里,涂在武器上,甚至直接洒在空气中…我只是尽量做周全的准备而已,因为当着目标的面下毒是完全没必要承担的风险。”
“你要干什么?杀人?”劳伦斯听出了异样,下意识挺起身问道。伤口似乎被撕裂了,他呲牙咧嘴地靠了回去,痛苦地喘息着。
“别乱动,你都自身难保了还管这些闲事干嘛?”菲丽丝撅着嘴啧了一声,从背包里翻出一卷崭新的绷带,凑到了劳伦斯身边,帮他涂抹药膏,换上新的绷带。
“你来这到底要干什么?”劳伦斯一把抓住了菲丽丝的手,有气无力地问道:“先回答我,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
左手拿酒壶右手抓肉的唐纳德停住了嘴,目不转睛地看着两人对峙。他敏锐地察觉到菲丽丝眼中绽放出刹那柔润的色泽,但下一秒,她就甩开了劳伦斯的手,冷冰冰地反问道:“我出现在哪和你有什么关系?”
“但是…”
“别自作多情了好吗,你不会以为我是特意来救你的吧?”
喔…唐纳德的眉毛挑了起来,他猜到这姑娘是谁了,这发现让他手中的猪肘与烈酒瞬间变得索然无味。
“但你还是救了我。”
“嗯,举手之劳,是我一时兴起。”
劳伦斯沉默了,他眼中的沮丧让压抑的气氛又深了一层。
唐纳德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他在心里暗骂劳伦斯实在是蠢得可以,却只能在一旁干着急,不敢对他明目张胆地表示同情。
“我欠你一条命,”劳伦斯诚恳地说道:“不管你要去杀谁,我都会帮你的。”
菲丽丝肩头的殷红绷带好像一道耀眼的光,刺得劳伦斯不敢直视她的脸。可惜,如果他在这时抬起头,就能看到姑娘眼中显而易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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