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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再有两天就是光棍节,算来是在季总结婚的前一天,因为部门一多半的同事都是年轻的单身汉,所以作为部门经理,季傲大方承包了那天的资金,他把这称作末日狂欢,因为过了那天,季景宸就是有妇之夫,难得参与这样的活动了。
范雪涵因为家里打来了电话叫她回去,已经好几天没有露面。听说广州有一个大老板,季总现在是过去谈生意了,作为经理的季傲当家。在公司里有一条潜规则,一号人物和二号人物如果和好了,谁也不许提他们之前的事,否则就必须开除。
好端端的光棍节被宣传成了购物节,也不知道他们出去狂欢的时候自己的女朋友是不是也在剁手,不过公司也有电商的项目,马上要双十一了,担心人手不够,前两天有面试了一个女娃子。这个女孩子是一个俄罗斯人,说着一口京片子。
“大家好,我叫喀秋莎,你们可以叫我小名,莎莎。”
“火箭同志你好,我是你的同事小王,你可以叫我飞毛腿王。”
“有功夫臭贫没工夫写项目,下班之前任务完不成,奖金减半。”季傲说话还是有分量的,为了看美女围观的众痴汉如鸟兽散。
莎莎小姐是中俄混血,穿着高跟鞋有一米八,不当模特都委屈了。公司挑选女员工的时候一般都是选那种美丽但不迷人的,季傲把他交代办公室,顺便给人事去了一个电话,
“陈经理,这火箭弹是你找来的啊?你不知道咱们公司不能要太好看的吗?”
全公司也只有他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得罪女同事,毕竟他一大帅哥,爱他还来不及呢。
陈经理也很无奈,“你们一号和二号意见不统一,那不能怪我啊。是老大让我招的人,他说咱们公司的形象一直是一个问题,总部都有意见了。找一个漂亮的,就当花瓶吧。”
季傲更加火了,“花瓶?谁养?预算都不够,要不然让他跟着大哥接待客户,可能还用得上。”说着挂掉了电话。
回到办公室,莎莎小姐还老老实实的坐在那里,感觉脑子有点笨。
“你没有中文名字吗?我总不能叫你喀秋莎小姐吧?”
“哈哈,你随意,这名字是我妈妈起的,说咱这儿就喜欢洋气的名字,说实话我从小就是在中国长大的,根本没有去过我老家俄国,我那个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没有再见了,所以至今我一句俄语也不会说。”
她一个洋人把中国话说的这么好,也是一个人才。季傲是有女朋友的,他现在老实了,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低头玩弄手中的钢笔。
“陈经理让你跟谁啊?”
“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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