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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瑾舒十岁的时候,十五岁的金石轩交了第一个女朋友。
具体那个女孩子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她不记得了,总之应该挺漂亮的。
男孩子十五六岁的时候,是一等一的视觉动物,尤其金石轩长得帅,很容易找得到美女做女朋友。
那时候童瑾舒不懂什么叫谈恋爱啊,也不管人家女朋友有没有意见,只要不是上课时间,她就是跟着金石轩,像个小尾巴。
金石轩一开始拒绝了几次,她就偷偷跟,怕她出什么意外,后来就干脆光明正大带着了。
童瑾舒一直记得,金石轩的初恋挺不待见她的。
有一次一起出去吃冰淇淋,趁金石轩去洗手间的时候,那个女孩跟童瑾舒说:“童妹妹,就算是自己的亲哥哥,也没有一直给人家当电灯泡的。电灯泡你懂不懂,就是你这样的!”
童瑾舒还真不懂,只知道傻乎乎地说:“我从小就这么跟着他!以后也会这么跟着他!”
然后,金石轩回来了,那女孩没再说什么。
然而过不了多久,他们俩分了。
金家哥哥又是自己一个人的了,童瑾舒别提多高兴,然而好景不长,第二年,金石轩又交了个女朋友。
跟以前那个相同的就是很漂亮!
这回这个可是厉害角色,当着金石轩的面呢,不客气地说:“轩,你不觉得我们约会,带着个电灯泡很不合适吗?”
金石轩早习惯了童瑾舒的存在,当即说:“没什么,她还小,就喜欢吃喝玩乐,不影响我们什么。”
可是人家不乐意啊,说了几次没用之后,那女孩到学校来找童瑾舒。
“轩在的时候,我不好直说什么,但是现在就我和你,我必须跟你说清楚。你们俩兄妹感情我管不着,但是我是他女朋友,我们约会有时候会亲嘴,你在不方便,懂吗?或许,你连亲嘴是什么都不懂!”
趾高气昂的,听得童瑾舒一愣一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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