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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他都知道,傅致一带与暮来的目的,让她学会在职场上最基本的人际交流。
“不用了,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多话。”傅致一直截了当地说,“她待在我身边会更容易让别人看熟眼。”
“你这不是变相说我的知名度没你高吗?”叶凡举了举酒杯,“好了,跟你开玩笑的,那你们慢慢应付,我看看有没有在会场上迷了路的小羔羊。”说完转身离开。
“迷了路的小羔羊?”与暮疑惑。
却见傅致一嘴角一勾:“这样的酒会,艳遇会很多。”
与暮刚想说话,迎面就又来了几个老总,看样子早已经盯到这边了,叶凡一离开,他们便趁着空当走了过来。
对于这样的应酬,与暮已经渐渐习惯,也能熟络地跟对方说上几句话,都是虚伪的赞扬之类的。
以前的她因为很讨厌这种商场上的虚假,所以才不愿参加这样的酒会。现在体验多了,也觉得没什么,反正大家马屁拍来拍去,谁都不会当真,也没人怪你太假。
在谈话的间隙,傅致一意外地在她耳边赞扬:“表现不错。”
被人肯定的感觉真不错,何况对方还是大名鼎鼎的小傅爷。
与暮心里扬起一股喜悦,嘴角也不经意地勾勒得更飞扬了。那笑意太过于明显,被傅致一看见,不禁失笑。
与暮自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自己的,趁着他和一个老总寒暄的时候,她嘴角保持微笑,眼睛却被一个忽然从眼前闪过的熟悉背影给吸引住。
那女人穿了一件淡黄色的礼服,走到一个男人身边,亲昵地挽着他,男人低头,在她耳边低语。
谭勋!是谭勋!
与暮感觉自己的血液仿佛正在渐渐地凝固,握着杯子的手不禁颤抖起来。
她脑海里不自觉地就浮现出以往她没有陪谭勋来参加宴会的时候,其实那时他身边的女伴一直都是沈书枝。
他们两人之间的动作太自然了,并且跟别人交谈的时候,与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对谭勋身边的女伴并没有陌生的感觉,反而很熟络地就交谈了起来。
大多时候是沈书枝在说,眉飞色舞的,想来早已经适合了这样的场所。
“朝小姐,你怎么了?”
一个声音将与暮的思绪打断,她回过神,那个胖胖的看起来很面善的拍卖行老总看着她,好心地询问。
与暮回答:“没事,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间。”
说完,她朝傅致一笑了笑,便转身往会场外面走去。她想要消失,马上从这里消失,心里这般想着,脚步也像逃一样地离开。
幸好洗手间离会场比较远,她走进女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如同鬼魅。
与暮打开水龙头,将水往脸上泼,出来时,只觉脑袋晕沉沉的,在经过转角的时候,忽然顿住。
转角处,谭勋倚靠在墙角看着她。
与暮想装作看不见,从他身边走过。
“与暮……”他叫住她,声音低哑。
与暮知道,只有在他生病发烧的时候,喉咙才会因为咳嗽而哑掉。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就算是朋友,她也没有必要关心那么多。
正发呆时,他已走到她面前,也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他的眼眶略深,眼睛很大,以前的与暮最喜欢这双眼睛,他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特别迷人。
两人交往的初期,与暮甚至不敢与他对视,仿佛他眼底有什么会将她的魂都吸进去。
他笑起来时,眼角微微上扬,温婉优雅。
与暮最喜欢他放松大笑,像个大男孩。
他怕痒,每次她挠他时,他都会忍不住大笑说:“与暮,别闹。”
那样的场景,让她感觉在他身边,全世界都抛弃她也无所谓。
可最后,世界没有抛弃她,先抛弃她的人是他。
她回过神,发现路过这边的人见两个人怪异的举止都忍不住回头看,她笑笑:“谭律找我有事?”
他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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