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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名叫“梅尔本”的小镇,即使你对这个地名没印象,你也一定知道它东北方向那个著名的城市:剑桥。
薇格弄明白自己所在之后,微微松了口气。这里竟然是英国境内,对她来说,伪装成遭难的本国人总是更容易些。她竖起耳朵偷听那些小镇女人一刻不停的八卦,几小时后便给自己编出一个父母双亡、遭堂兄欺骗侵吞家产,不得不带上不多的钱财来小镇里投靠表舅的可怜身世。
而她说出的那个投靠对象,自然,是个独居的老男人,已经于几年前过世。
“我十七岁了,父亲还没能看到我成年,就……”二十六岁的薇格捡起自己接受精英教育的中学时期的语言习惯,句式正统、用词考究,让自己听起来就像是个接受过优良教育的落难淑女。而且是未成年小淑女。
薇格垂下睫毛,神色温良而略带哀伤地坐在一位妇人的花园里,微卷的金色长发柔顺的散落在她胸前,她颜色素净的长裙把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裙摆盖住椅子脚,几乎与地面齐平。这个女孩美得像精致高贵的油画,每一笔都浓淡适宜,每一根头发丝都是画家精心打造。
寡居的老妇人一见她就想起自己早逝的小女儿,忍不住心中一酸,大手帕像桌布盖住正圆形的脸盘,捏着鼻子抽噎起来。
实际上,本身气质更为狂野自由的薇格正在用尽全力回忆自己见过的那些精灵们,努力模仿某一个清澈的月夜里,莱戈拉斯在银色光辉中温柔的一笑。她要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温柔美丽的淑女,总之,跟女巫这个罪名离得越远越好。她漂亮的金发和碧蓝纯净的大眼睛为这项工作助力甚多,人们总是容易对美丽的人和事物心生好感,美丽纯净的年轻女孩,哪怕撒个离谱的谎话都有人愿意相信。
更何况薇格编瞎话的水平还不错。
只花了两天,薇格就在这个小镇上混了个脸熟,成功借住在寡居的妇人家中,善良的老夫人承诺,薇格可以免费住到她找到工作、拿到第一笔薪水为止。
另一位邻居推荐她去镇中心的格兰杰家中试试,格兰杰先生正在为自己6岁的小女儿物色家庭教师。
薇格礼貌极了地欠身行礼表示感谢。
难道我在离开这里之前,都得装成一个淑女吗?薇格在内心凄惨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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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公元1669年。这一年,巫师们活动频频,相应的,猎巫运动如火如荼地在欧洲大陆上展开。但真正的巫师是抓不住的,牧师们点起的烈火和法官们升起的绞刑架对女巫无法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巫师们轻松逃脱,留下被草木皆兵的愚昧群众指控为女巫的无辜女性被折磨而死。
薇格在小镇安顿下来,租住在镇上好心的寡居老妇人梅丽尔太太家中,成为镇上有钱人家中小女儿的家庭教师。她知道自己要找的那人就在地球上某处,却根本无处下手。
在这个年代,一个来历经不起推敲的女人做任何大张旗鼓的事情都是不明智的。牧师和法官可能因为任何一点怀疑和一次毫无证据的检举把“女巫”送上死刑台,尽管薇格知道这世界与她自己世界稍有不同,但还是只能静观其变。
其实,要寻找这个世界的托尼·斯塔克,还有个最后的、也是最笨的办法:等。
这里不是中土。工业革命的火星即将点燃干枯了几个世纪的草场,迅速燃成熊熊烈火,席卷全球。在这样的环境中,托尼·斯塔克绝不可能默默无闻,薇格也许只需要等待十年,十年后,世界的变化会告诉薇格,究竟哪个才是她要找的人。
就像薇格的父亲评价过的那样:托尼·斯塔克能够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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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篮挂在薇格纤细的小臂,麻花辫垂在耳侧,她刚刚帮着梅丽尔太太去给邻居们送一些自制的烤饼干,、。邻居们都喜欢这个性格温柔开朗的小姑娘,看到漂亮的少女提着早餐蓝站在门口,一整天都会有个好心情。
薇格哼着不知名的曲子,快活地往家走。前面走来一位穿着皮靴的长发女人,她怀里抱着灰扑扑的包裹,头发挽起,表情僵硬。迎面交汇又错开而行的过程中,皮靴女的目光冷漠地从薇格脸上划过,就像面前对着的是一坨空气。
薇格挑眉,她直觉性地觉得不太对,人类姑娘抱着深深的怀疑,多看了那个女人好几眼。她颧骨突出,面颊下陷,眉骨很高,眼窝又很深,这幅骷髅一样的面容忽然跟薇格扫进记忆角落的某个画面重合——
女巫被绑在十字架上,火舌舔舐她的裙角。那个干瘦的女人发出歇斯底里的大笑声,仿佛感觉不到炙热的火焰,不是在被处以火刑,而是在一群普通人面前展示自己来自撒旦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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