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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会做人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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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华上次离开京城时是六月中旬,现在已经八月末了。

李建华独自一人骑着自行车来到杂志社门口,特意停下车,给门卫大爷发了一支三五牌的香烟。

“建华,我可听说,你和你外公去香港了,怎么回来啊?”门卫大爷美滋滋地吸了一口烟,吐了一个圆形烟圈,笑着问道。

“我是去香港玩,又不是去香港定居,自然要回来了。”

李建华不吸烟,但有时他的口袋里会装香烟,这是出于社交礼仪考虑,见到要吸烟的熟人,主动递根烟,聊上几句,容易拉近彼此的关系。

“香港好玩吗?”

“还行吧,也就那样,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咱们京城。”

闲聊了几句,李建华抽出两支香烟递给门卫大爷,微笑道:“刘大爷,您收着,这次回京城,没带太多香烟,您尝尝鲜。”

“你太客气了,有一根就尝鲜了。”门卫大爷嘴上这么说,但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接过了那两支香烟。

进了办公区,李建华不时见到同事,不管和对方熟不熟,只要认识的,都会和对方打招呼,要吸烟的,他主动递烟,并聊上几句。

过了半个多小时,李建华来到了总编的办公室。

“总编,忙着呢?”李建华笑盈盈道。

“建华,你小子舍得回来啊,我还以为你小子投奔资本主义了呢!”总编开玩笑道。

“哪能啊,我可是在社会主义光辉沐浴下长大的,立场绝对坚定。”李建华臭贫道。

李建华走到总编身边,从兜里拿出一包没有撕开口的香烟,将整包香烟递给总编,笑呵呵道:“总编,这是孝敬你的。”

“我知道你现在发达了,就不和你客气了。”总编笑着收下了。

李建华从背包里取出一支装在盒子里的钢笔和三块电子表,说道:“也不知道您喜欢什么礼物,瞎买的,希望您别介意。”

总编拿起一块电子表,仔细看了几眼,盯着李建华问道:“这电子表看着这么漂亮,不便宜吧?”

“对咱们内地普通百姓而言,是有点贵,但对香港人而言,不算贵。”

总编微微一笑,又问道:“这三块电子表都是送给我的?”

“当然了。”

总编放下电子表,打开装着钢笔的盒子,看到明显的LOGO,笑道:“你小子还真大方,这可是派克钢笔。”

打开盒子,总编看到了钢笔的款式,苦笑道:“这钢笔肯定不便宜。建华,你送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怎么好意思收下……”

“总编,您就别客气了,收下吧。且不说自从我进入出版社,您对我的照顾,除了您,我给很多同事都准备了礼物,您不收也不合适啊。”

“让你破费了,谢谢你了。”总编笑呵呵道,“对了,你之前还有不少稿费没有取走,等会儿,你去财务部拿稿费,还有薪水。”

“薪水,我就不拿了。之前,我很少在杂志社上班,每个月都拿薪水,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现在,我真的没脸再拿薪水。”

“你别觉得不好意思,这是杂志社主要领导商量后做出的决定。过去一年时间,以刊载文章数量计算,你绝对是最多的,远远超过第二名,我估计第二至第十的作家都加起来,也比不上你。还有,未来半年时间,杂志社还会刊载你写的文章,每个月给你那么一点薪水,真不算什么。”

“那……”李建华沉吟片刻,笑道,“我就收下了,谢谢总编。”

“这你不需要谢我。”总编笑道,“去香港之前,你可和我说了,到了香港,也会好好写文章的……一共写了多少字呢?”

“四五十万字。”李建华没有说实话,往低了说,他怕说出实数会吓着对方。

“你还真勤快。《明朝那些事儿》快写完了吧?”

“没有。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写新书了,一本名为《诛仙》的仙侠小说。”

“仙侠小说?”总编好奇道,“类似《蜀山剑侠传》的小说。”

“是啊,总编也看还珠楼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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