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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闹的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如果细分的话,可以说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在,他们也都有着各自独特的特点,比如平民,他们淳朴憨厚,靠渔猎为生,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比如商家,他们利益至上,笑里藏刀,为了挣钱能屈能伸,逮着机会就宰你没商量;……又比如乞丐,他们是绝对的赤贫,却因为终日浪迹在小城之中,消息极为灵通,即使是那些迎来送往的戏子也比之不及。
羽儿便是一个乞丐,他今年十三岁,已经在月城的街头流浪了三年。一般来说,乞丐的身世不外乎几种,一者是被父母遗弃,二者是痛失亲人,三者是失去了劳动能力。然而羽儿不同,因为他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就像时下很流行的一个词一样穿越!
一个穿越时空而来的乞丐!
在这片完全陌生的城市中,举目无亲的、幼小的羽儿便只能沦为一个乞丐,终日沿街行乞,维持着自己那微不足道的生命!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会像其他乞丐一样,如此漂泊到老,最后了结残生,安静地归于黄土。
可是,他遇见了杜惊天,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
那一天,羽儿正在街上乞讨,却不小心撞见了一名少年。此人容貌出众,衣着华丽,一幅儒雅模样,在其手中,还轻摇着的一柄镶金镂空折扇,让他更显风流倜傥。若是就这般一眼望去,任谁都会把他当作一名有教养的大户人家的公子。可是在月城流浪了三年的羽儿,却是认得此人,更知道此人空有一幅好皮囊,却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行乞三年来,他早就见证了此人的累累恶行。
这个少年名叫马笛!
远的不说,就说近的:
上个月,马笛从这里抢走了三十家小商贩辛苦赚来的零碎钱财,还当场砸烂了他们赖以为生的摊位;
再上个月,马笛在这里打爆了一个小贩的脑袋;
再再上个月,马笛就在这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强行侮辱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女子当场撞墙而死。
再再再上个月……
在这月城的街头,马笛可以说是恶事作尽。可是,尽管他恶行累累,却没有人能够管他,也没有人管得了他。不为别的,就因为他叫马笛。马,是马如风的马,笛,是肖笛的笛。马如风的名字,足以令月城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人闻之丧胆。肖笛,却可以让马如风给她洗脚。
马如风,便是月城“两帮”之一,野狼帮的帮主。肖笛,便是马如风最最疼爱的小妾,他对她言听计从。
马笛,便是马如风与肖笛的儿子。
今天,马笛很无聊,百无聊赖。这个时候,他看见了羽儿,眼神便为之一亮。
“小崽子,你过来。”马笛轻轻扬了扬眉毛,喝道。
羽儿撒腿就跑。他可不愿意平白无故地白挨一顿打,所以他只能跑。可他毕竟只有十三岁,又怎么跑得过比他大上好几岁、又修练多年的马笛?刚跑几步,耳朵便被一只手揪住了。
“你敢跑?”马笛阴冷的面颊上带着一丝讥讽。
“啪”一记清脆的耳光狠狠掴在羽儿的脸上,一个通红的巴掌印缓缓浮现。
羽儿没有还手,事实上他也无法还手,因为他的手被两名壮汉揪住了。除了抓住他的两名壮汉之外,马笛的身后,还站着七名壮汉,他们都是马笛的爪牙。
“啪”又是一记清脆的耳光印过来,马笛的脸上浮上一丝病态的笑容:“这声音好清脆,听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羽儿恨恨地看着马笛,双目喷火,如果眼光能杀人的话,马笛此刻早已死上千遍万遍,可惜羽儿的眼光不能杀人,马笛却可以杀了他。
“瞪我?不服是吧?小崽子,叫你老爹过来,我便放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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