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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锻炼身体这件事上她素来奋进的性子却懒惰了下来,早上总是赖在床上死活不起,那时候陆衍最是拿她没辙了,后来他干脆就买了一个超级大号的闹钟,那闹钟的声音一度成为她起床的噩梦,从此她起床就没懒过。
但是她又在跑步的时候犯了懒,当时她就想,我让你折腾我,你逼得我起床,可是跑不跑总还是我自己能决定的事吧。
我就不跑,看你能拿我怎么办。
但事实证明,陆衍还是拿她有办法的。
他不知道从哪里去牵了一条哈士奇,没错,她怕狗。
她不跑,他就牵着哈士奇朝她奔过来,那么一只毛茸茸的白色怪物追着她跑,她还乖乖地站在原地不动她就是傻冒,但是她本就不善运动,结果她就毫无意外地跌倒了。
那次把陆衍吓坏了,完全顾不上吐着舌头甩着尾巴求抚摸的哈士奇,弯腰就把她抱到了林荫道旁的长椅上。
那时候,她只有十岁,而陆衍,也仅仅才十三岁。
晨光穿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小小少年的身影上落下斑驳的光点,他蹲在她面前低眉小心地查看她的伤口,眉心微微地蹙着,显得有些少年老成。
她的膝盖处蹭破了皮,渗出丝丝猩红的血,他凑近朝伤口处吹了吹,问:“是不是很疼?”
那一刻,她有一种这伤是伤在了他的心上的错觉。
那时候,他的指腹还是软软的,而他的手,也很白很漂亮,握着很舒服。
可是现在,他的手上布满了薄茧。
“疼吗?”他轻声的询问声拉回她全部的神智,她目光微微闪了闪。
疼吗?自然是疼的,可是十岁的时候她都没有吭一声,如今,即便再疼,也不疼了。
真正疼的地方,是心。
“还好。”她说:“只是轻轻撞了一下,没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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