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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昨天下午,凌霄从财务领了奖金后,乡里就有几个人撺掇让他请客,他爽快地答应了,这让人们大感意外,想不透凌霄也有太阳从西边出的一天。
因为在人们的眼中,凌霄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学生哥,而且好像特别抠门。作为一个城里双职工家的孩子,大陈乡也不只他一个,比起另几个城里人,他真是够朴素够节俭的,来这上班快一年了,只见他除了买些必要的生活品外,从未见他到供销社和私人小卖部买过零食之类的,身上的衣服虽然整洁干净,但基本是那几身,很少见他添置新衣,而且是烟不抽酒不喝,也不与人们混同下馆子,食堂卖啥他吃啥。人们私下议论,有人说如今像他这么学好的城里青年真是少见了,有人却说他天生抠门舍不得花钱,所以听他爽快地答应请客都感意外,但他们却不知道凌霄爽快地答应请客是另有想法。
在参加工作近一年中,凌霄总感到与大家的关系还有些生分,很多时候融不到人家的***里,不合群的状态很不好受,他私下曾反省,认为可能是不与大伙在一起谈笑喝酒的缘故。
他过去对乡里的情况可以说是毫不了解,来了后才知乡里的人谈笑起来百无禁忌,不管男的女的,尤其是那些成过家的人,脏话和黄话常挂在嘴头,听得很不入耳。而且有些脏话和黄话说得**裸,人家说得人还不脸红,他听得反而脸红的无地自容。到后来,经常在这种环境里,听得时长耳朵也就磨起茧子了,免疫力增强了,脸皮没那么嫩了,听到好笑的也跟着哈哈大笑,但他总认为自己是有文化的人,又是刚参加工作还没成家的初虎子,人家说人家的,他不能跟着瞎掺和,应洁身自好,遇到众人在污言秽语地谈笑时,能躲开则尽量躲开,所以与众人相交泛泛。
对于喝酒,凌霄不香那玩艺,可他知道自己酒量很大,因为在大专时与同学们喝过许多次,尤其是临毕业要分别的那些日子,更是每天晚上都有喝酒聚会。在每一次有他参与的时候,没有一个同学能喝过他,他喝酒的最高记录是一斤高度白酒还捎了两瓶啤酒。在几次的酒后,其他同学虽都没他喝得多,却有唱的,有笑的,有哭的,还有乱蹦乱跳的,更有骂人发酒疯的,他则非常清醒,最多感到身上热乎乎的,一直也没弄清自己到底能喝多少酒。参加工作后之所以不喝酒,一方面是因他的家境不算富余,而且家庭情况特殊,从小就很节俭,参加工作后还保留了以前节俭的习惯,从不乱花钱。更主要的一方面是,在他的观念中,作为有志上进的年轻人,下馆子喝酒胡混不是好行为,不愿给人们留下一坏印象,所以除了在食堂吃饭,从不与人到外面下馆子,有人请他也借口谢绝,当然他也不请别人。
经过反省后,觉得自己的行为与人家众人相差太大,这就显得太扎眼不随群,反而成了一种毛病,可既然准备安心在这儿干一番事业,就需要与大家保持良好的关系,也就有必要习惯和适应乡里干部们的生活作风。他想,只要自己认为过分的就要注意不与他们掺和,但适当地与人们在一块聊聊闲天喝几次小酒也未尝不可,所以这次领了奖金有人撺掇让他请客,正是一个与大家把关系拉近的机会,便爽快地答应了。
可到了下午下班后,竟给他撺掇了十多个人。反正是为了与大家拉近关系,一是请二也是请了,人多就多吧,请客就在乡政府门口的一家私人小饭店,卫生条件很差,不过其他家的也一样,而且菜一般是以大肉为主,最多还能炒几个黑乎乎的肉菜。有人提前过来吩咐老板炖了五斤猪骨头,里面又加了五斤鸡蛋同肉一块煮,这就是晚上的主菜。
人到齐后,仅有的三张小桌坐满了,先切了五斤牛肉,要了几盘花生米和拌豆腐算是有了下酒菜。酒是五十多度一块二一斤的散白酒,凡是喝酒的都是用大碗喝。这安排对于他们这些乡里的干部来说也算不错了,众人吃喝得很热闹,一个多小时后,所有肉都扫荡光了,有几个酒量浅的已喝高回去了。这晚上凌霄的表现让众人大是吃惊,谁也没想到他这文质彬彬的样子喝酒竟然是海量,辣扎扎的劣质白酒,喝起来如同喝水一样,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众人对他一下子刮目相看。
可最初人们认为他是年少气盛,是在逞强,于是就有人想灌他,想要出他的洋相,但后来大家就傻眼了,见他来者不拒,兵来兵挡将来将挡,反让他灌醉好几个。后来,众人见他喝下两碗白酒还面不改色,话语也丝毫不乱,惊得人们再无人敢与他拚酒。
本来白酒就没少喝了,可有些人居然还未尽兴,还要喝啤酒,美其名曰凉一个。为了让他们高兴,凌霄也豁出去了,啤酒也让他们尽情喝,而且照样奉陪到底。于是,剩下人凑成一桌,让老板把饭店仅剩的二斤牛肉切上来,再加两盘花生米和腌咸菜,到最后,空啤酒瓶摆了一桌子,清醒得也没剩几个了。
终于到了散伙结账,一百元奖金剩下了几张一元的零钞,让凌霄很是暗暗地心疼了半天,因为这一百元相当于他一个半月的工资还多,请一顿客就没了,是他有生以来最破费的一次。不过,心疼归心疼,他不后悔,因为一晚上的大酒大肉,他们都说吃好也喝好了,说了他很多好话,态度也十分地亲热。看到大伙这么高兴,凌霄也非常高兴,认为这钱花得值,当时心里还兴奋地嘀咕:从此与他们的关系应该大大地拉近了吧?嗯,这叫投桃报李,以前自己看来真是吝啬了,以后该大方些,出点血多请大家几次,那肯定会与大家打成一片的。
这顿客请的,让人们重新认识凌霄,特别佩服他喝酒的海量,喝了那么多从脸面上都看不出来。有清醒的人盘算,说他至少够喝下斤半白酒,还捎带了六瓶啤酒,乡里酒仙的头冠非他莫属,从此在便冠上了酒仙的殊荣。
等凌霄和几个清醒和半清醒的,把醉鬼们搀架回乡政府安顿好,然后几个人聚到了秘书室。秘书室平日就是聊天打屁的地方,凌霄是下定决心向他们“学习”,有床和椅子没坐,却蹦坐到门口的一张办公桌上。
晚上那肉咸加上烈酒烧得人嘴要冒火,这几人进来就先张罗着喝水,水壶里的冷水,有倒杯喝的,有等不及抱起壶对着壶嘴灌的,凌霄也觉得口渴,可至今还不习惯像他们这样不讲究,而且他连那满是茶垢的水杯都无法忍受,只好回自己的宿舍取杯。
屋里靠西墙的单人床上躺着那人叫张昌盛,见凌霄出去了,天生的大嗓门笑道:“哈哈,今天让凌霄把那伙人都震住了,看平常把那几个凶得,今儿灌这明儿灌那个,这下让凌霄一个人把他们摆平了,厉害啊!”人都有崇拜情结,喝酒海量也是英雄,张昌盛的口气中就带出了对凌霄在喝酒这方面的崇拜。
在一把椅子上坐的是团委魏书记,满脸通红打了个酒嗝,哈哈笑道:“就是,以后酒仙凌霄只要上了酒桌,看哪个还敢放梆子逞好汉?”
屋里五个人都笑了,和魏书记坐不远的一个中年人,叫刘桂平,是个副乡长,人们笑罢他说道:“原来对凌霄不太了解,真是个难得的好后生啊!以前很少听他说话,今天说起话来还能说会道的,谁家有姑娘能嫁给他就不错了。哎?他不是跟金老师在搞吗,搞成了吧?他俩还真是相配。”
在东墙边单人床上半躺的任秘书忽然坐起,任秘书名叫任竞,绰号便成了“人精”,这绰号也名副其实,为人处世既鬼又精,率先灌凌霄酒的就是他,见势不好早早装醉躲酒却不躲肉的也是他。
“人精”坐起神秘地说:“我今天中午接了一个电话,听到一件事,看凌霄今天高兴的样子,可能他本人还不知道,要是知道了我看他肯定不会高兴成这样子,说不定早蹲墙角抱头痛哭去了。”
“是啥事?”其他人好奇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