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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花店刚开张,袁佳木还没感受到阳光洒在脑门上的温暖,便听见马路对面传来齐欢欢骂骂咧咧的声音,抱怨堵车,抱怨红绿灯,还抱怨了一把越来越严重的雾霾。
唔,她都习惯了。
齐欢欢是典型的报社型人格,泼辣暴躁,消极厌世,随随便便一个小矛盾,都能被她成功激化成世界大战级别的斗争。她嘴上不留德,常常问候别人祖宗十八代和大姨妈,各种脏字不绝于口,简而言之就是奇葩一枚。最奇葩的是,这样的姑娘居然在医院当白衣天使,天天被投诉,月月扣奖金,一当还当了八年。
至于为什么袁佳木这样的温软性子的人会和齐欢欢苟合在一起,好吧,这是个无解的谜题。
袁佳木自己也想不通,每当她问起“为什么五年前你要收留我”时,齐欢欢总会大义凛然地一笑,说:我们是老乡啊!
其实齐欢欢真正的想法是:看你好欺负,想把你掳回来给我洗衣做饭。
当然,后来齐欢欢悔不当初,因为她不知道这货当时肚子里居然有娃。然后齐欢欢白衣天使的职业病犯了,悲催无比地照顾了这货整整七个月,直到娃顺利出生。
大清早的马路上,除了车辆的引擎声还算安静,袁佳木仔细地辨认了下齐欢欢那头的声音,接着便笑了。
木马也在。
木马是她养的一只导盲犬,据说是只白色的拉布拉多公犬,两岁半,一个星期前因为感染了皮肤病,让齐欢欢送去宠物中心看护了,看来是已经恢复了。
袁佳木朝他们喊了一声:“木马——”
木马听到后蹦蹦跳跳地就跑了过来,对着袁佳木摇头摆尾又亲又嗅,十分热情。她虽然看不见木马长什么样,但摸着它的身躯也能大概在脑海里描摹出样子来,高大精瘦,活力四射,性格还非常温柔。
齐欢欢不爽了,“你个死没良心的,见狗忘义,我这么辛辛苦苦把它拉扯过来,你就知道和它卿卿我我,连口水都不给我喝。”
袁佳木笑了笑,把玻璃门推开,把佛请进店后给她倒了杯她最喜欢的樱桃果汁。这还是袁佳木特地为她去超市买的,知道她上班路过店里时,会来蹭口水喝,索性就给她备下了。谁知刚递过去就被她万分嫌弃道:“不要不要,我就要水,白开水。”
“换口味了?”
“前几天我们急诊科里来了个急患,在高速上出车祸后来的,被碾断半截身子的那种,那是我进医院这八年来见过的最惊心动魄的一次场面,血喷得满地都是,现在我可见不得红啊,恶心。”
袁佳木赶紧把樱桃果汁挪开,拿来白开水给她倒上,“急诊太可怕了,你不能申请换个科室吗?”这两个星期以来,每次齐欢欢来都带着一身浓重的血腥味,她都能想象得到齐欢欢每天面对的都是什么样的画面。
齐欢欢挑起眉,满脸坏笑道:“嘿嘿,今天我就正式定科了,你猜我定了哪科?”
“哪科?”
“眼科眼科,哈哈哈哈哈——”
袁佳木不知道她在暗爽什么,所以表情有点呆,“眼科……有什么稀奇的吗?”
“眼科最近来了个……”齐欢欢刚端出要大肆八卦一场的架势,便斜瞟见了墙上的挂钟,顿时脸一黑,大喊起来,“娘哎娘哎!老子要迟到了啊!回来再给你说!不行,我今晚夜班,算了算了,下次有机会再说!”说完她便喝了一大口水,抓起包冲了出去。
袁佳木张了张嘴,还来不及把想说的话说出口,周遭便已然感觉不到齐欢欢的气息了。齐欢欢跑得急,连店门都没关上,风徐徐地吹进来,拂在她脸上,有点凉。
她声音苍白而落寞,“我昨晚,遇到沈良铭了……”
这个被你骂了五年不要脸的男人,就像一片掠影般重新出现了我的生活中,而且,他好像没有认出我……
木马一向了解袁佳木的喜怒哀乐,它趴到她腿上,喉咙发出呜呜的声音,似在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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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海市虽前卫却不喧嚣,像个大家闺秀,恬淡而平和,而一旦入夜仍是能沾染上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味道,尤其是酒吧夜店以及各种各样的娱乐会所。
其中,最知名也最纷繁的当属八点档。八点档里分三个档次,一层为普通迪厅,只要消费得起,服务员都会说热情地说欢迎光临;二层为金卡包厢,有公主公关服务,需提前三天预定,非VIP不得入,乃明星名流等小咖较为热衷的场所,而唯一接普通客户的一天为每周周六;三层一直神秘,只开放给某些身份特殊的客户,三层的常客普遍低调,只有一位被众人所熟知——卓越财团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卓伦小公子。据说,他刚从国外留学归来,还没正式参与家族事业便已坐拥上亿身家,不过一切都是传言,无从考据。
沈良铭倚在三层的栏杆上,墨黑如夜的眼在一片荧光闪烁显得越发深邃,他摇了摇手里的水晶杯,杯壁折射着迪斯科球发出来的光点,将杯里的威士忌映照出了一层靡靡之色。
就算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墙,他仍能感受到震耳欲聋的音乐,一眼地望下去,摇晃的手臂,舞动的身躯,一场穷奢极欲,一片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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