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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重手脚并用,已是累得和狗一样喘气的时候,发现空中不单单是一道道光芒的落地,更是现出了几道硕大的火球,向着地面之上,风驰电掣的砸了过来。
这登时让他的精神大振。
“好宝贝啊~~~”他的口水都快要留出来了,心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却没有想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无穷的精力,令到他手脚并用,极快的爬到了离他最近的一处火球落地的地方。
可惜的是,在那个地方,却只有一个巨大的坑,破败的坟墓,还有一枚淡绿色的戒指。
看到那枚戒指,张重的气便不打一处来,这枚戒指,怎么看都像是快要扔掉的货色,连一点光芒都闪不出来,又如何算得上宝贝呢?
而且,这和他想像之中,那令到他垂涎欲滴的一人高钻石,可是相差太远了。
手棒着这枚淡绿色的戒指,一股莫名的悲愤,涌上了张重的心头,让他有了一种想要哭的冲动。
哥跋山涉水容易吗,鞋都快要跑坏了,你就让哥看到了这个玩意儿。
就在这个时候,张重的眼睛,看见了那个打开的坟墓,心头也不由得一震。饶是他胆大,但是在这深更半夜,独自在荒郊与坟墓为伴,倒也是一件挺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但这种感觉也只是一刹那间,没有过上一会儿,寻宝的冲动就盖过了一切,张重带着一幅光脚不怕穿鞋的气势,左手横在胸前,右手拎着一块砖头,雄纠纠气昂昂的冲了进去。
然而,坟墓内的一切,同样是令到他大失所望的,这坟墓可以说是小的可怜,比起张重的茅草房还要小上一些。里面没有棺材和尸首,只有一个石桌,桌上放着一本书。
张重拿起那本书的时候,就见到石桌如同风化了一般,碎作了烟尘,但是他手上的那本书,却是除了略旧些外,整体还是完整的。
书的首页之上,写着四个大字,这些字不难,饶是张重识字不多,也认得是【睡梦心经】四个字,然而翻开内页之后,密密麻麻的字就如蚂蚁一般,只望了一眼,便让张重昏昏欲睡了。
先收着吧,张重本着不放过一切的态度,将书收入了怀中,而后,又在坟墓内外,细细的搜寻了一番,最终,还是失望的离开了。
而夜空在这个时候,已经重回了平静,赵志高眼中所见到的流星雨,已然半点不见。看来,就算他想要去搜寻下一个地点,也是没有丝毫方向的了。
“唉,果然应了这一句,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放掉啊。”张重唉声叹气了一会儿,也就放开了,说到底,他也就是一名苦命的孤儿,本也不用奢望太多的啊。
于是张重又奔回了埋月狼之地,将其取出之后,驮回了家中,这一晚上,他四处奔波,到家时,不觉已是天微亮的时刻了。
待到躺在床上之后,张重才明白自己有多累,他和衣躺下,一觉便睡了二十四个小时,直到了第二天的早上,才悠悠的醒转过来。
醒来之后,他第一眼便望向了床,眼见那月狼和野兔的尸体都在的时候,才轻吁了一口气。而当他摸向胸口的时候,淡绿色的戒指和书的存在,也在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他真实经历的,并非做梦。
张重下得床来,先是“砰砰砰砰”做了一千个俯卧撑,这才慢悠悠的将野兔剥皮、生火、烤肉。这一切他做得极为熟练,显然是经常做这些事情的。
待到肉香四溢,吃饱喝足之后,他才开始认真的研究起淡绿色的戒指和书起来。
【睡梦心经】~~
这四个字看起来也不太吸引到人,而翻开内页,则更加是让人一头雾水,看不下去。所以五分钟,张重便将这书给扔到了一旁,转过头来研究起戒指来了。
但是戒指看上去又破又旧,无论从什么角度观察,都和宝贝二字,搭不上任何的关系。
看得久了,张重心中的悲愤感又一次冒了出来。
“太坑哥了,鞋都跑坏了,居然就是这么个玩意。”想到这儿,张重的手上使劲一握,却是不小心擦破了手,一缕鲜血,滴入了这戒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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