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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没有回到大东山县城之前,张知秋便已是不由地一脸的晦气:象这种治疗外伤的药膏或药物,无论是三道沟的猎人们还是吴老道,都是随身携带着许多的,但恢复记忆后、懒散惯了的张知秋,却是怕苦怕重,身上根本带一丝半点。
当然,对此张知秋也给自己找到了一个似是而非地理由的:那些药物或药膏本身都有一种特殊的清香,即便是装在兽皮袋中,却也是仍旧可以散发出来的。
张知秋的理由是,这会暴露自己的身份——这个理由实在是够烂,虽然话说的是没有错,但他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身份是和这些药物挂钩的了?
好在大家也相识近一年的时间,尤其是在相处了这最近的几月以来,也算是熟知了张知秋的性子,实在是懒得和他这种懒人去计较了。
况且,带着药物首先受益的肯定是自己,张知秋愿意置自己与危险之下,这却是要用血的教训才能牢记的——这一点,也是猎人们对张知秋的行为所达成地共识。
后悔不迭的张知秋此刻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是随手将桌上一个用来当做鱼缸的大玻璃酒杯给顺到了客栈。
其实要按张知秋的想法,最好是能找个镜子或者打火机什么的小玩意儿便可以拿去糊弄吴老道了,但他既非女人、也不吸烟,家里竟然是没有这两种东西,实在是将他郁闷的够呛。
因为赤眼蜂的蜂皇浆还没有到手,而骗到吴老道的五两银子却已经花没了,也只好是找点东西当做是采购地货物了。
其实镜子家中倒也有那么一面,而且足足占据了卫生间的半面墙,但也正因为是有些太大,是以实在是有些不方便下手。
在就要出门之际,张知秋忽然意识到这个大酒杯有些刺眼:这个世界上不知道有没有玻璃,但无论是在三道沟还是在这大东山县城,张知秋都还没有见到过任何地玻璃制品。
想到这里,张知秋又回了现代,伸手将饭桌上的一块台布拉了下来,再回到客栈将大酒杯包裹起来。
不知道是否错觉,这一路行来,张知秋总是感觉在被人盯着,但仔细留意时,却也没有发现什么刺眼的人物,转而想想自己此刻的摸样,这才有所觉悟。
张知秋不但是留着一头这个时代极其罕见地短发——如果不是张小虎也学着剃了一个光头的话,这应该就是大东山唯一地一颗准秃瓢了。
不仅如此,张知秋手中还拎着一个硕大的华丽丽包裹——那个鱼缸的口径与普通的脸盆相当,再加上作为底座地高脚,被包起来后看起来便很大了。
张知秋所拿的这块桌布极大,即便是用来当做被面也是足够,不过也正好是四四方方地正方形罢了。
如此情形,如果没有人关注,那才真的是古怪了。
等张知秋回到那个位于城外的旧院子时,发现那些出去逛街的猎人们也已经回来了不少,而张锦也正和自己那年轻漂亮地不像话的老妈一起在院子里热烈地闲聊。
“呀!好漂亮的丝布,这是给我买的吗?”不等张知秋开口,张锦小丫头已然是风一般飘了过来,两眼盯着它手中的包裹,眼睛亮的都快要能当灯泡使了。
“当然,当然,这不给你,还能给谁呢!”张知秋被张锦小丫头意外的激情给有些震撼的够呛,但随即却是大喜,当即便是点头如捣蒜。
原本就想着要找张小虎去弄点伤药来的,这下既然小丫头自己凑了上来,那就是她好了!
随手将桌布扔给张锦,张知秋倒拎着大酒杯四下里乱看:那个色鬼老道,不会还是一个人躲在屋子里乱摸小姑娘吧……
“哎呀,这是什么织物,肯定不是棉、麻,但也不是丝、绸、绢——可是怎么竟然如此轻薄绚丽呢?!”
张知秋果真没有找到吴老道,正自心如猫抓地胡思乱想之际,却是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惊叹,定睛看时,却是那个素日里颇为内敛沉闷地张二狗夫人。
“女人啊女人!”张知秋讶异地看着与自己印象中截然不同地张二狗老婆,脸上便已是下意识地露出来一丝地不以为然,随即便一笑掩之。
这块台布,其实却是一块纯化纤织物,与那些上好的丝织物相比,自然是会显得要轻薄许多,而且化纤织物更易漂染,其色彩比纯丝绵织物都要靓丽许多。
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只是相较丝绵织物,化纤产品的成本总是要低廉许多。
脱口而出之后,大约是觉得自己一个长辈在这种场合下有些别扭,这位从外貌看起来几乎就是张锦姐妹的二狗夫人带着蒙娜丽莎般地微笑翩然而去了。
事实上,张知秋是根本分不清什么丝、绸、绢、棉、麻的区别的,因而也对二狗夫人地精辟见解无动于衷。
但是,对于这块桌布张知秋倒是可以保证,这绝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块,如果是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这还真的称其为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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