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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我熟悉的声音。我经常在梦里听到它,我也经常跑到快餐店去装模作样的点菜,为的也就是听一听这个声音。当我看见那些跑车不厌其烦的天天等候在快餐店外面的时候,我以为我大概很快就会听不到这个声音了。直到现在,那个PP的P4还在我的电脑桌上,我从来没有打开过它。那是我暗恋的证据。
我回过头,看见李莎打着一把伞站在我身后。她穿着一件米色的薄风衣,里面搭配了一件很素净的衬衫,背上还背着一个现在已经不流行了的双肩背。看上去又乖巧又清纯。头发,依然是一条辫子。她的穿着打扮当然没有肖濛时尚,衣服的质地看上去也很一般,可这又怎么样呢?她依然很美。
美啊,美得冒泡啊。像她这样的人,不要说什么流行不流行,随便什么衣服穿在身上都是绝顶漂亮的。不穿更漂亮?靠,我很正经的,不要想歪了。
我简直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我只是想擦口水。“放学了?”我终于很蹩脚的,故作自然的问了一句。
李莎微笑着说:“是啊。才开学没多久,课程比较多。”虽然是九月末了,不过成高开学一般也要晚一些的。她走上前一步,用伞遮住我的头,说:“你干嘛站着发呆呢?雨下这么大,你都快要被淋湿了。”
我说:“我在思考宇宙与人生的奥秘,一时间走神了。”
“神经。”
李莎笑了一下,我要死了,她那个笑容,绚美得我险些透不过气来。而且她离我这么近,近到我都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她的呼吸了。她的呼吸,充满了一种香甜的气息。
李莎接着又说:“好像有一阵子没见到你了,最近很忙吗?”
我叹了口气,说:“别提了,我最近很低潮。我倒也难得见到你,你们快餐店门口的那些跑车呢?”我往快餐店那边看了看,好像没有什么车,或许时候未到?
李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说:“不想理他们。难得遇上,到你家吃你做的饭吧。先问一下,没有别的女孩吧?”
我赶紧说:“没有。就是一只母地苍蝇都没有。”
额滴神啊。让我怎么对你好呢?你总是给我一个希望。又把我踩下去。再给我一个希望。再把我踩下去。这样玩我你很高兴吗?不过我不管神高不高兴。至少这一刻我相当地高兴。那怕过后老天再狠狠地踩我一脚。我也认了。我想起我冰箱里没有什么存货了。就拿出钥匙给李莎。说我去买菜。让她先上去。
李莎笑着说:“还是我去买菜。你先回去把你那些儿童不宜地东西都收拾一下吧。”她说得很有道理。我地屋子里确实有许多儿童不宜。像她这样地清纯美女也不宜地东西需要收拾。我拿钱给她买菜。她说不用。但是在我地坚持下。她也没有反复地推辞。她地性格很随和。在我看来。她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我几乎是一口气跑上九楼地。我跟林森说我跑800米就会晕倒会吐。那绝对是假话。跑完九楼我有点气喘。但并不是很严重。然后我冲进屋子。开始收拾。我地动作很快。前所未有地快。并且一切被我整理得井井有条。我顺便收拾了一下我自己。换了一套干净地衣服。把那支破枪扔进柜子里。刮了一下胡子。不管怎么弄我都不帅。但是至少干净整洁得多。
我开始想一个问题。也许。我并不是一个废物呢。既然生活已经不能按照我地理想去过。那么我地心态是不是也要调整一下了?这个问题很复杂。我暂时没有答案。
然后我打开窗透气。并且手脚麻利地煮上了饭。冰箱里还有一条冻鱿鱼。我拿出来用温水泡了。准备待会来一个爆炒鱿鱼丝。
外面的天空划过一道闪电,紧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雷声,雨没有立刻变大,但是光线更暗了。我有些担心李莎,正准备下楼到菜场去接她的时候,楼道里传来了她的脚步声。李莎一只手拿着伞,一只手提着菜,正一步步不紧不慢的走上来。那时候我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我们是一对夫妻,她刚好下班的买菜回家。
我走上去,很自然的从她手里接过菜,在厨房里忙活开了。吃完饭,李莎又很自然的收拾餐具,到厨房洗碗。我把桌子整理了一下,一边打开电视,一边削她买来的水果。我平时很不爱吃水果。我听着李莎在厨房里洗碗的声音,那种过日子的感觉又油然而生。这让我有一种感动,我真希望这就是我的家庭生活。说真的,要真能每天回家面对这样一幕温馨而安静的场景,不管我在外面需要面对什么,不管再苦再累,我都愿意。我突然在想,会不会老天就是觉得我的生活态度有问题,才让我这么挫呢?有一句很老的歌词叫做“爱拼才会赢”,我什么都不肯付出,又能得到什么?
李莎洗完碗出来,我已经削好了水果,用一个盘子装着。在水果上面插了牙签。
李莎就笑了,说:“你还挺细心的啊。”她在我旁边坐了下来,用牙签挑了一瓣苹果吃。她似乎对苹果情有独钟,而对别的水果没多少兴趣。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了一阵之后,李莎说她要走了。我赶紧说,等等,我有礼物要送你。
李莎看着我,笑着摇了摇头说:“可能要说不好意思了,我一向不收别人送我的东西。”
我说:“只是一个P4而已,那一次在火车上,我看见你的P3很旧了。我就打算买一个新的送你。”我自嘲的笑了笑,又说:“不过我在快餐店外面看到那么多等着送你东西的,突然觉得我买的东西很不值钱,就一直没有送给你。我买了很久了。”
李莎静静的看着我,眼睛里有些发亮。
我走进卧室里把那个PP的袋子拿出来,说:“真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反正买都买了,就别让它一直摆着了。”
李莎浅浅一笑,伸手接过了那个袋子。我简直高兴疯了,虽然她接受了我的礼物一点也不能说明问题,但至少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她说了声谢谢,然后又说:“我还一直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你好像也没问过我。这是不是有些奇怪。”
我说:“我叫古裂,至于你嘛,呵呵,我也不用直接找你问,常去快餐店吃东西的人,又有谁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李莎说:“那我先回去了。对了,下次还是你去买菜吧。那些卖菜的大妈就像跟我有仇一样的。而那些猪肉王子的眼睛好像恨不得把我的衣服看透。”
我呵呵一笑,还有下次?这太美妙了。不过,想要把你的衣服看穿的,应该也不止那些猪肉王子吧。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往她身上看了,只能看她的脸,就是这张脸,看起来也是完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