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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秋风徐来。
寻常巷陌,寻常人家。
卢云站在大街上,望着人流,有些奇怪,今日的人,好像都在朝东走,几乎没有朝别的方向去的。
狗子站在卢云身后,费力的扛着一人多高的大刀,用袖子擦了擦脑门,幽怨的说道:“大哥,他们都是去参加雀儿婚礼的,那程家为了展示家底,再说这也是程家大少爷大婚,他们在乡东头摆了三天的流水席,不管送没送礼,都可以停下吃一口,嘿嘿,管饱。”
卢云了然,洒笑一声瞧瞧身后,笑道:“翠宝妹子还没来?”
“快了,给舒窈换个尿戒子就来了。”
卢云点点头,双手揣在青衫大袖中,倚着墙角,看着兴高采烈的乡民,心中则叹口气,暗道今日怕是要出些幺蛾子了,说不准,还有血光之灾。
木剑还在雀儿手中,但就在这两天,卢云可以清晰的感应到,那木剑,一共被挥了三次,伤了六人。
倒是未出人命。
“走吧。”
清脆的声音响起,林秋嫚和翠宝走到了身后,卢云拍拍肩膀去了灰尘,眯着眼睛凝视东方。
正巧,现在太阳刚跳出来,晨光把东方云彩染得通红,犹如面纱般,看去漂亮极了。
卢云四人走在人流中,不急不躁,时候还早,婚礼繁琐不是常人能想象的。
路上,狗子被同行人的异样目光瞅的很不舒服,缩缩脑袋,凑到卢云身边,压低了声音说道:“我说大哥,我们去参加婚礼,这大刀背着,有些不好吧。”
“那有什么好不好,只是凑着磨磨刀而已,你看这锈的。”卢云用手搓了搓刀身,满指铜锈。
狗子苦着脸点点头,用力提了提大刀,摆正了位置,好让自己轻松些。
刀很沉,而且样子很古朴,看上去和发霉的铡刀没什么二样,更别说上面被一层厚厚的铜锈包着。
狗子怀疑,这刀,怕是连树枝都切不断。
但既然卢云说了,狗子就没有不从的道理。
等四人到了乡东头的时候,已经人满为患,就算程家为婚礼特意准备出五方空地,可此时也有些拥挤,当下,大管事无法,只好咬咬牙再开了五方地这才缓解了燃眉之急。
雀儿家已经被人头占领,卢云也没有心思再进去。
他很烦雀儿父母的那两张脸。
挑了个连坐坐定,狗子身子朝后微仰,只听“嘭”的一声闷响,大刀应声而落,翠宝赶忙伺候着狗子落座,自己则站在身后轻轻揉着狗子的后背。
卢云笑笑,闭目养神。
林秋嫚望着高台上的五位道士,饶有兴致的磕着瓜果,很悠闲。
等太阳微微偏南,程家的轿子就到了。
林秋嫚捅了捅卢云,自己也扬起修长的脖子,朝着里面望去。
高头大马,秋风得意。
从小就有傻子之名的程墨,今日也有了些神气,不过,若是能收了嘴角那条晶莹剔透的哈喇子,就更好了。
卢云攥紧了拳头,脸色阴沉,一言不发。
雀儿爹娘真的失了智,让雀儿嫁给这个家伙,这是把自家女儿往火坑里推呀。
狗子努力的提起脚尖,可惜的是那头颅还是矮了几公分,最后忍不住,直接踩到凳子上,这才舒坦的剔着牙,端着一盘葡萄,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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