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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时代,天地间神魔大战,万物生灵历经百年浩劫,最终以老魔王及魔王夫人的陨落为这场恶战画上句号。 魔族成员所剩寥寥,只得逃往极北的荒芜之地,而老魔王之子却自请投入地狱,以自己受尽忘川水千年洗练折磨换天帝一个恩赐——让老魔王及魔王夫人的魂魄得以轮回重生......
——《苍穹传》
当我第一次产生所谓意识这种东西的时候,我不停地告诉自己:“我是一块石头,我是一块石头,嗯,我是一块石头......”
不知过了多久,总之是我不知道过了多久的那种久,除了去想之外我可以看到和听到东西了。每天都会有很多人在我面前驻足,但是从没有人留下过。他们或在我面前流泪诉说他们的故事,或在我身上刻下什么,然后踏上一座桥,接下桥头老婆婆递过的汤药,一饮而尽。也有不愿意喝的,便跳进我身旁的河里,受尽千年磨难。那河里翻腾着血黄色,我每天都听得到悲惨和绝望的哀嚎。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的感知能力越敏锐,知道的事情也越来越多。我知道忘川河前方的路叫黄泉路,路旁开着血红妖艳的花朵叫彼岸花,以至于整条路都被映的火红,地府的人管这条路叫“火照之路“;我知道桥头的老婆婆叫孟婆,亡魂喝完那个药就会忘记前世今生,好重新转世;我知道引领亡魂的人是黑无常和白无常,我知道除了地府还有人间和天庭的存在,我知道......我知道我叫”三生石“。
终于等到这一天,我现自己形成了灵体,可以从三生石中脱离出来了。能用触觉去感知外界,这一现让我兴奋不已,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立刻就要找个人分享我的喜悦。
”孟婆,孟婆,这汤好喝吗?“我扯了扯孟婆的裙角。然后,现在,我被带到了地府的阎王殿。
大胡子阎王长了一张凶巴巴的脸,他疑惑的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孟婆。孟婆低头行了个礼,说道:“都怪老婆子我粗心大意,只顾到奈何桥上的亡魂却没注意到三生石产生了变化。只是地府怨气阴气本就深重,已有近千年来没有新生出世。更何况精怪出生,一般都会产生异象,像这小石头精这样不声不响出现的,实在是我孟婆见的头一份。”
阎王听后点了点头:“这倒是奇怪,我地府千年以来的新生,说起来应该是件好事,只是不知这小石精品性是正是邪。而且,一般的石头精我倒是也见过,都是眼神呆滞,愚钝懵懂,这个小石精倒是个灵窍通透的。难道因为它是三生石的缘故?算了,还是带她到孽镜台前看个究竟吧。”
阎王挥了挥手,大殿里其他的守卫便自觉退了下去。他和孟婆领着我到一面大镜子前,镜子中雾气散去,朦胧中似乎看到了浑浊的忘川水和忘川旁的“我“,一个素衣僧人和一大片血红的彼岸花。断断续续的画面,我看得见,但是看不明白。当阎王看到素衣僧人的时候眼睛明显睁大了一圈,向殿外叫道:”牛头马面,带这小石精出去玩。“
就这样,我一句话都还没说就被两个长相奇特的鬼差带到了地府的街上。在人间阳寿耗尽的人们会被黑白无常带到地府,对世间无牵无挂又不愿意转世重生的人则停留在这里,形成了地府居民的聚集区,倒也热闹。有人利用老本行开起了酒家,衣铺,有人延续了在人间的爱好,开起了赌场,书舍,还有人在这办起了学堂,教琴棋书画或算术,经商。地府里的交易手段是通用的冥币或者以物换物。最有钱的人便是在人间还有亲人的,逢年过节或清明时节,便能收到亲人”寄来“的”金银“,可以在地府的钱庄换领冥币。没人牵挂的,只好自力更生,赚钱生活。
一路上看到了各式各样的店铺,我也好奇的问个不停,牛头马面长的奇怪性格倒是很好,细心地解释并附上他们的经验和亲身体会所感,当然了,我也借此机会领教了马面叔叔的话痨精神:”第一楼的珍珠豆腐煲和红烧狮子头相当不错,厨师生前是皇宫里的御厨,专攻淮扬菜系。就是价格比较贵,我们月俸不高,一个月也只能去个一两次。平时还是去小蜀香比较多,经济实惠。那家是赌场,小孩子不要去,想去的话也得等你长大才行。啊,对了那家是咱们地府的私人学堂,里面教古琴的女先生漂亮的很,好多人都在追求她,等你有钱了去那里学学本领还是不错的。还有啊,那座楼是地府唯一的当铺,唉,你别看外表华丽,越是华丽的东西就越是危险,那儿的少东家来头大的很,连我们阎王见着他都得礼让三分。你更是千万不要进去,因为出来的你一定不会是完整的你......“
“马面叔叔,你一定好久都没和人说过话了吧。”
“呃——嗯,好久了,人魂都是小黑小白(黑白无常)去领的,孟婆汤都是孟婆递的,我平时几乎就对着闷不吭声的牛头,一看见这张脸所有的话都会自动消失,更何况他又不算人,奥,对了,你也不是人。”
“......“
“......“
与此同时,阎王殿内——
”原来是这样啊。我就说好端端的三生石怎么突然会生成精怪,原来她并不是石头精。孟婆,你可看到了刚刚的素衣僧人?”
“看到了,也记得,当年神魔大战后小魔王在忘川河历经千年磨练后仍不愿回魔族,化为黄泉路上的彼岸花引领亡魂,那僧人看见忘川河里满心执念的魂灵又听说了魔王的故事,悲悯众生,甚至流下眼泪,一度不愿转生,要留在地府度完所有亡灵。后来,被天庭的人接去了。“
”你可知那僧人是谁?“
”佛法了得,又是被天庭的人接走,莫不是——“孟婆给了阎王一个试探的眼神。
”正是。那是佛祖下世度人转生时来到了地府,对悲苦的亡魂心生怜悯,流下的感怀之泪刚好落在了三生石上面。这小精怪竟是佛祖的眼泪所化,怪不得心思纯净,通透的很。这是我们地府的福气啊。“
”哎呀,这可是咱地府的喜事啊。“
”是啊,这小精怪心思纯净,在忘川旁听多了世间感情和别离,性格却并不痴缠,倒是难得的修仙的好材料。若是将来能留在我地府,能有所作为不说,承蒙佛光庇佑,还能给我地府带来福泽。现在倒还是个孩童,这些年就劳烦孟婆先带着,好生将养,你也知道,地府有事务在身的都是些男人,哪里会带孩子。更何况长得还,呃——有些奇怪,对小孩的成长怕是不好。“
”那好,这孩子我就带在身边先养着了。对了,她得身世——“
”要保密。对外就说她是三生石里生出的小石精,防止有人走漏风声。哼,天庭那帮老不死的,见什么好就抢什么,简直就是,简直就是,禽兽!衣,冠,禽,兽!“
”好,老婆子我记下了。只是,不知阎王可看到了那孩子脖后的朱砂痣?她将来的情劫恐怕——“孟婆说起这事时满眼的担忧。“
”嗯......那是她自己的劫,还得她自己去化解。更何况,那人答应过我,他不会走出那里去找,除非能度他的人自己出现在他面前。“
”你是说,那孩子的情劫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