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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九把方敬半抱半扛地抱回屋,拧了热毛巾正要给他擦脸,不想一直醉醺醺的方敬突然睁开了眼睛。
“他走了?”方敬睁开眼睛,斜斜地看着岑九,顺便在岑九年轻的俊脸上摸了一把。
“被老婆叫走了吧。”岑九给方敬擦脸,大约是很少做这种伺候人的工作,经验不足,用的劲略大,把方敬的脸都搓红了。
“好痛!”方敬大叫,岑九拿着毛巾,看着自己的双手脸上的表情有点无措。
“我自己来。”方敬接了毛巾,胡乱擦了一下,把毛巾一扔,往岑九身上一扑,嘿嘿开始乐,“美人,来给爷笑一个。”
又抽疯了!
岑九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心想方敬以后别说酒,连酒杯都休想再碰一下——当然,那个什么值好几百上千万的成化斗彩的杯子例外,反正方敬也不会用那种杯子喝酒。
“啊,美人不乐意?那爷给你笑一个。”方敬人来疯上来,根本控制不住,跪坐在床上,对岑九弯了弯嘴角,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至少要迷倒岑九那是绰绰有余。
岑九眉毛动了动,抓着方敬的胳膊把人粗鲁地塞进被子里,弯下腰把脸盆端起来,几乎是用飞来又飞去的速度,把脸盆放回到浴室,快速地解决了一下个人卫生,又用飞来又飞去的速度地回到房间。
房间里,方敬抱着被子呼呼睡得正香,半边脸颊深陷在柔软的枕头里,额间几绺刘海随意地搭下来,微微张着嘴的样子看起来稚气又可爱。
“真是狡猾。”岑九蹲在床前,伸出手指戳了戳方敬的脸,有点不满地道,明明知道他有好多问题要问,居然就这么坦然地睡着了,就算他没把孟津放在眼里,可是——
可是他还是会很在意的啊!中学同桌什么的,孟津看着方敬的眼神虽然隐晦,可是其中所隐含的感情却并不仅仅只是同学那么简单。
他见过方敬的几个同学,他们跟方敬的感情都十分好,可是没有一个人看方敬的眼神像孟津那样,让他打从心里觉得厌恶。
我的男朋友总是喜欢无意中招蜂惹蝶,肿么办?在线等,急!
男朋友魅力值太高,总是招惹些别的男男女女的爱慕,让身为另一半的自己也很忧愁呢!
岑九想着,然而看到方敬睡得四仰八叉没心没肺的样子,又觉得这样很好。
“你呀,真是太狡猾了。”岑九难得小孩子气地捏着方敬的脸,被骚扰的方敬转过脸,翻了个身,继续呼呼睡得香。
岑九失笑,方敬难得这么小孩子气的样子让他的心又软又热。他站起身,一条腿曲在床上,小心翼翼地抱起方敬把他往床里边挪了挪,然后才轻手轻脚地上|床,抱着方敬正要睡觉。
方敬似乎在做梦,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咂吧咂吧嘴,黑暗里突然气愤地大声骂了一句。
“孟津,混蛋!”
岑九:“……”
那个孟津,住在哪里来着?现在杀人灭口不知道来不来得及。
从镇上到靖城的某辆出租车里,因为酒气上涌而有些微醺的孟津,突然觉得背后有些发凉。
“没开空调吗?”他想,这种乡下地方就是这点不好,连个条件好点的出租车都找不到。
他靠在出租车后座上,昏昏沉沉的脑袋让他开始有点分不清梦醒和现实。
小时候家里很穷,他是家里的老大,底下还有三个弟弟妹妹,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这话一点不假。从他记事起,看得听到最多的就是父母因为钱财的问题无休止争吵的丑态,吵得凶了还会上手打。每当这个时候,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搂紧了弟弟妹妹,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瑟瑟发抖。
他打从心里厌恶这种贫穷的生活,比谁都更加渴望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有无数的金钱,再不用过这种拮据又恐惧的生活,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不择手段,什么都能做,也什么都愿意做。
他知道贫穷的农家,唯一的出路就是努力学习,考上大学,才有希望走出那个贫穷落后的农村,所以他努力学习,即使再苦再累,也不愿意像别人那样,为了钱早早辍学外出打工。为了省钱,他吃最便宜的饭菜,身上穿的永远都是捡的别人不要的旧衣服,灰扑扑的一点也不起眼,他忍受着别人异样嘲笑的目光,像杂草一样顽强地努力着。
直到有一天,笑容开朗,皮肤白得跟瓷娃娃似的方敬转到他们学校,他们成为也同桌,这一同桌就同桌了三年。
方敬跟别人不一样,他家有钱,他爸买了条好大好大的渔船,出一趟海就能赚好多好多的钱,所以方敬总是有吃不完的零食,穿不完的新衣服,堆成山的玩具。
有一次他看到方爸爸开着小车来送方敬上学,带了好大一包巧克力,给班上每个人都发了一条。那个时候巧克力还是很稀罕的玩意,他妈在砖厂上班,一个月工资才两百块钱,一块巧克力却要两块,孟妈妈是绝不可能花之一的工资就为了给孩子买一小块零食。
那是他第一次吃巧克力,简直甜到了心里,觉得这个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巧克力。
吃着好吃的巧克力,孟津深深地嫉妒方敬,嫉妒之中又是深深的羡慕。
为什么别人的爸爸那么好脾气有钱又宠孩子,他的爸爸就是一个脾气暴躁的酒鬼,每天除了喝酒就是打牌,输钱了就会在家里发脾气。
为什么他那么努力,却依然这么贫穷,要遭受这么多的苦,方敬却过得那么幸福,明明——
明明他的成绩那么糟糕,连自己的一半都比不上。
从那以后,他就开始有意识地接近方敬,观察他,揣摩他,甚至故意不着痕迹地讨好他。
方家有钱,可是方敬看样子被教养得很好,脾气是有点大,可是心地却很好,尤其是当他开始接受自己的讨好后,格外仗义,也格外的大方。
慢慢地,方敬会有没有事找他出去,逛街买东西的时候,总是会有意无意地多买一份明显不符合他喜好的一份,然后那一份最后就会不经意地转送给他。
一个文具盒,一支钢笔,一只油腻腻的鸡腿、一份不算美味的排骨、一块白面包、一件不太合身的衣服,一本教科书,一套名校的复习真题……
他知道方敬是个心地很柔软的人,他在以一种很隐晦的方式不露痕迹地帮助自己,既不会让他得被冒犯看不起,又确实能帮助到他。
和方敬同桌半年,他的营养就跟了上来,人长高了,力气也变大了,穿着方敬随手买后又嫌弃得不行转送给他的衣服,帅气得像个运动员,再加上成绩又好,简直就是校园偶像。
方敬是他长这么大,对他最好的人。方敬对他好,他也想用自己的方式回报方敬。
他学习努力,人又聪明,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方敬却正好相反,算不上顶聪明,更称不上努力,成绩一直卡在中游不上不下,他便自告奋勇地表示要帮方敬补习,甚至因为这个原因,方妈妈对他像是亲生儿子一样好,但凡买东西,必然是一样两份,一份是方敬的,另一份却是给他的。
如果不是那个夏日的午后,他相信自己会一直维持着勤奋自强懂事谦逊的好孩子模样将这段不算纯粹的友谊继续到地老天荒……
口袋里的手机发出嗡鸣声,打断了孟津的回想。
他拿出手机,看到屏幕上老婆的名字一闪一闪,心里没来由地升起一股厌烦情绪。
但窗外的冷空气让他发热的脑袋慢慢开始冷静清醒,无论他对这个女人有多反感,现在都不是跟他翻脸的时候。
他舍弃了爱情,放弃了一切,为了的就是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出人头地,他再也不想,让他有些昏沉的脑袋清醒过来,深吸了一口气,按下了接听键。
电话那头传来娇美的女孩儿声音:“孟津,你去哪了?怎么还不回来?”
“爸不是想开发靖城房地产吗?我在勘察市场,正好碰见了以前的一个同学,跟他聚了聚,喝了点酒,叫了一辆车,现在正在出租车上,大约还要一个小时就回酒店了。”听到这个声音,孟津额头就开始突突直跳。
这个声音娇美的女孩儿,是他放弃了一切后换来的老婆,他出人头地的跳板,一个脑袋空空骄蛮无礼的千金大小姐。
“同学?什么同学?你在这个破乡下还有同学?”
孟津忍了又忍,才没破口大骂。
“我是土生土长的靖城人,我的同学都在这边。”他尽量克制着自己的脾气解释着。
“哦,你这同学是男的还是女的呀?一定是个漂亮的小妖精吧,看把你迷得家都不回了。”
“男的。”孟津终于耐心告罄,语气略显不耐地道,“我今天喝了酒,头有点痛,我想先休息会儿,有什么事等我回酒店再说。”
“好吧,不过你放了我一天的鸽子,你要给我补偿。今天那个什么土建主任的女儿不过戴着一只三克拉的钻戒,就在我面前显摆,真是气死我了,我要你买一颗更大更漂亮的给我,要不然我多没面子。”
“好好好,等我回去再说。”孟津挂了电话,想到什么,打开手机后盖,把电池扣了下来,扔到口袋里,仰头靠在椅背上,心头一阵烦躁。
这就是他的老婆,结婚这么多年,还是这么肤浅没内涵,每天除了购物逛街,跟别的女人攀比就再没有别的追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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