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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枫做完这一切,潇潇洒洒地回到马上。
周围顿时掌声四起,洪亮的叫好声竟震得大地,房屋都仿佛抖了一抖。
高枫一脸肃穆,眉眼稍嫌冷淡,却并不寡情,背脊挺直地坐在马上,抱拳行礼,当真是英姿飒爽,更惹得满城百姓尽皆欢呼。
秦亚茹猛地趴倒在栏杆上,抱着肚子,痛快且无声地大笑,旁人看不出,她还能看不出,这家伙那狡黠的,喜不自胜的小眼神儿,面上这么严肃,可心里还不知怎么得意。
如果用漫画来描述,画他的时候,秦亚茹肯定会给他加上一条松软漂亮,洋洋得意地竖起来摇摇晃晃的大尾巴。
“咱们将军又玩这个。”
“听说当初练这个动作,为了配合默契,阿顾陪着将军玩了整整三天,累的差点儿没虚脱。”
“还是文渊聪明,说什么也不陪他玩。”
“不能怪阿顾,能抵得住咱们将军板着脸下命令的,也只有文渊一个,别人哪做得到,他一发话,我就反射性地听命了。”
高枫身后一群腰板挺直,做出威武状的将军兵士,用只有自己人能听见的声音小声吐槽,居然还能一心二用,走得稳稳当当,一步也不踏错。
要是秦亚茹听到他们的话,肯定会很惊奇,没想到宋朝这些兵士比二十一世纪队里那些混球们还要聪明,竟然能发现高将军的真面目,而高枫似乎也放开了许多,不像以前那样只把自己满肚子的‘毒汁’藏在暗处,不肯表露。
摸了摸扑通扑通跳着的心,秦亚茹压下和周围众多少女**一样拿手边的hua球瓜果去砸高将军的欲望。
真要砸下去,也太丢人了,大郎也在呢。
高枫骑着雪白的骏马,在人群的欢送中缓步而行,秦亚茹立在楼头,静静地看着他,眉目含笑,故事里经常有有情人相隔千里,也心有灵犀,奈何这是现实,秦亚茹虽然认出了高枫,可高将军在大军的簇拥中,百姓的欢呼中,显然是不可能感觉到楼上女子的视线有什么特别的。
除非秦亚茹用的不是目光,而是刀子。
两个人都不曾发现,庞元英也被滞留在夹道欢迎的人群里。
他刚一离开南云书斋,就碰上高将军策马而来,百姓们蜂拥而至,街头巷尾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流,他便是本事再大,也走不了,只能憋屈地立在道旁,听着周围的老百姓对那个高枫歌功颂德。
耳边不断地飞入什么高将军身高八尺,力能扛鼎,文武双全,目光一转,就勾引得辽国公主倒贴,随随便便一挥手,大辽的那些勇士便叩首就拜,不敢直视。
庞元英一边听,一边觉得心口的火气上涌——他还不知道高枫,那人生得是人模狗样,可要说他力能扛鼎,那绝对胡扯,当年他庞元英还打过那小子闷棍,虽然顾着两家的颜面,没敢打得太厉害,还让那家伙挠了一把,两个人一个顶着黑眼圈,一个挂着一脸抓痕过了三天。
那时候可没见他比自己力气更大。
至于说女人,论起勾引女人的本事,高枫的战斗力与他庞元英比,那就是个渣,放在一块儿说,他还嫌丢人现眼。
女人见了自己,那就跟蜜蜂见到蜜糖,而女人见到高枫,那就跟见了鬼一样,能相提并论吗?
再说那人要真随随便便就能让辽国的勇士臣服,那他这会儿还能风风光光的纵马游街,官家再好脾气,也容不得他了。
自家大哥不过是被传和辽国南院大王关系有些近,就被弄得焦头烂额,差点儿没被当成通敌叛国的逆贼对待,可这家伙被传能收服辽国勇士,居然是被崇拜,被尊敬,这也太无道理。
庞元英无意间一抬头,正好看见自己心心念念这么长时间,求而不得的美人,正一脸迷醉地盯着高家那个废物看,那般的认真,那般的专注,是自己从来没有得到过的视线,登时气得更是头晕眼hua,心下大恨,恨不得扑过去咬死马上耀武扬威的混蛋了事。
偏偏他身边的侍卫们还一脸崇拜地盯着高枫看,满嘴赞叹:“咱们大宋朝多少年没出过高将军这样的能征善战的猛将了,真不容易,可喜可贺。”
“就是,咱们受了这些年的闲气,也合该出几位猛将,给大辽一个教训。”
庞元英咬牙,决定回去之后就让这几个侍卫滚蛋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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