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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写的东西已经是锋芒尽敛了。哪些心里有鬼的人,要是看到我三十岁以前,在报刊上发表的哪些杂文,恐怕会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血压高的极有可能气得中风。
有人说鲁迅先生的杂文,那就是投枪、是匕首。那时年轻气盛的我,不懂得委婉行文,把杂文当成我手里的刀枪,看见社会中有什么不公平的事情,都会通过文字加以鞭笞。而且是从里而外的把事情剖析清楚,不给哪些倒行逆施、泯灭人性的畜牲一点脸面。
那时的我因为杂文,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能够活到今天,纯属侥幸。当然,也与我是用笔名发表文章有很大的关系。那时的网络没有现在发达,想要在网上“人肉”一个人,是件极难的事情。那时的编辑,也是很有职业操守的,没有因为压力就出卖我的真实身份。
现在岁数大了,行文也委婉了许多,再也不会像个愣头青一样直来直往。不过现在的我,还是喜欢以前的那个我。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快意恩仇,那才是我心目中的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