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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拉夫叔叔,德玛西亚人真的有你所说的那么强大吗?”
“当然!”
奥拉夫毫不迟疑地答道,看林恩的眼神很是欣慰,现如今,整个部落也就只有眼前这个小家伙,算得上是自己的忠实听众和粉丝了。
“德玛西亚人的精锐士兵非常强大,他们从小就精通符文能量,拥有着许非常多的符文武器,精通战阵,只需要一个精锐的百人队,就能轻易将我击败。”
“真的假的?”
林恩瞪大了眼睛,瓦罗兰大陆又被称为是符文之地,古时候因为符文打过好多次仗呢,但在洛克法,林恩却从来没接触过,他想了想,然后疑惑地道,“奥拉夫叔叔,您前几天不是说,潘森曾一屁股坐死过一个军团的德玛西亚人,而您却曾跟他打成平手,怎么又连一百个人都打不过呀?”
“不一样的。”
奥拉夫大摇其头,道,“潘森擅长群战,他之所以能击溃一个军团,那是因为他用了神技,借助了巨神峰的古阵,可以说是集全族之力,才换来那惊天一坠。”
潘森曾经一屁股坐死过一个军团的德玛西亚士兵,这个战绩堪称神迹,但他是利用了巨神峰的护山大阵,才换来那势不可挡的堕天一击,而从那以后,潘森便被世人尊为战争之王。
居住在巨神峰上的烈阳族,是瓦罗兰大陆上为数不多的神之后裔,他们是上古时代烈阳神的后代,非常的骁勇善战。
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无疑是瓦罗兰最顶尖的势力了,但拿巨神峰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巨神峰位于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边境线处,是一块战略要地,德玛西亚人和诺克萨斯人都想过将它收入囊中,却都在这里栽了大跟头。
骁勇善战的烈阳族人来者不拒,谁来打谁,潘森曾一屁股坐死过德玛西亚人一个军团,也曾举着盾牌掀翻过无数个诺克萨斯营地,可以说烈阳族是以一己之力,同时抗衡着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还屡占上风,狂拽酷炫得不行。
“要不是烈阳族是高原民族,人口稀少,又不愿意离开巨神峰,不然德玛西亚和诺克萨斯的乐子可就大了。”
“不过德玛西亚的精锐士兵,还是很有战斗力的,别看潘森战绩累累,其实都是捡软柿子捏的,要是遇上德玛西亚的精锐兵团,他向来都会退避三舍。”
“其实当初我之所以会加入德玛西亚的佣兵团,也是迫不得已的。”
奥拉夫叹了口气,为了有说服力,他还自爆了个小丑闻。
毕竟是狂战士,当初奥拉夫刚到德玛西亚那会儿,可还没学会修心养性,脾气狂傲得不行,行事乖张暴躁,打砸烧抢,肆无忌惮,闯了不少祸,自然是招徕了武力镇压。
骄横的狂战士自然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治安队来了,不管,揍趴下;驻军来了,不管,揍趴下;精锐小队来了,嗯,有点挑战,但还是揍趴下了……
但最后无畏先锋来了,轮到奥拉夫被揍趴下了,并不得不签下卖身契,要在佣兵团工作多少年多少年后,才能恢复自由。
而事实上,德玛西亚为数众多的佣兵们,很大一部分便是因为这个原因加入的,无畏先锋会征服打趴各种奇人异士,逼他们签下卖身契,加入佣兵团为德玛西亚效力,美曰其名是替自己赎罪。
“对哦,好像火男那个苦哈哈也是这样子的。”
林恩听到这里,猛然想起复仇焰魂布兰德也是苦鳖地在德玛西亚打过工。
这位FFF团大团长,从一苏醒,便矢志烧遍整个世界,也不知道他上辈子是遭了什么罪,反正是对人类,尤其是对约德尔人最为深恶痛绝,许下过大宏愿,一定要把这些可恶的虫子烧个干净。
可他的‘正义事业’刚刚开始,便遭到了巨大挫折,德玛西亚人听闻了他的事迹,直接派精锐兵团把他给生擒活捉了,强行抹杀了他的理想,并逼他签下了耻辱的卖身契,逼他只能去烧诺克萨斯人。
“奥拉夫叔叔,德玛西亚有没有一个叫布兰德的人?”
“不知道,我没听说过。”
奥拉夫想了想,摇头否认道。
“这么说来,火男应该是还没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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