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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时吃醋了?你太自作多情了。”他不屑地说。
“你没吃醋?好!那我就和金永浩好,我要嫁给他,他长得白白嫩嫩的,涵养又好,又有钱,正好!”我赌气地说。
“你嫁个外国人算什么事?你孩子那么小,为什么要急着嫁人?你单身几年会死吗?”他又开始激动起来。
“你不是说你不是凌隽吗?那我嫁不嫁人关你什么事?我的事不要你管!”
本来是谈公事的,不知不觉间竟然又变成了私人话题的争吵,真是无奈。
“我看到那个韩国小白脸我就来气!总之你不能和他好。”冯永铭说。
“那你就承认你是凌隽啊,然后我就不和他好,我只和你好。”我有些不害臊地说。
“你能不能矜持一些?”他说。
“我和你两年的夫妻了,我在你面前还要矜持?你以为我像你一样喜欢装?”我毫不客气地反击。
“可我真不是凌隽。”他说。
我再不说话,打开车门离去,关上车门后,还不解气,又重重地踢了他那破车的车门一脚,踢得太重,反作用力震得我脚生疼。
他摇下车窗:“齐秋荻,我警告你以后别总是踢我的车门!”
“我不踢你就算对你客气了,你去死吧!”我怒骂。
嘴上虽然这么咒他,其实心里哪舍得,失而复得让我内心充满喜悦,如果他又不见了,我得多伤心。
虽然他现在面容变得不好看了,但只要他是凌隽,我都喜欢。美好的容颜确实能让人赏心悦目,但灵魂的真正相融,才是爱情产生的基础,容颜终会老去,只有精神才能永恒。
当然,虽然话是这样说,如果他真的承认了他是凌隽,而且告诉我他的容貌不能变好看了,我是否真的能接受他现在丑陋的容貌,或者说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完全接受,这也还是一个未知数。
人性是复杂的,有时自己对自己也未必会有充分的认知,我们能想到的东西,未必就能做得到。虽然我们认为我们可以,但其实真正事临头,却未必做得到。
周进尺打电话告诉我,说朝会的三个股东代表要和我见面。
创业艰难,靠原始积累很难做大,如果规模太小,就缺乏竞争力,会很快被市场淘汰,成活的机率很低,所以很多优秀的企业都有不少的股东,就是因为创业前期需要到处筹资做大,齐氏一样,朝会也一样。
朝会的股东还算少的,听说只有七八个,大多都是凌隽以前的朋友,我今天去和他们见面,也算是会故人,以前凌隽没出事的时候,我陪同凌隽一起出席过他们公司的年会,所以和他们有一面之缘。
会面地点是在朝会的会议室。朝会已被关停,大多数工作人员都已遣散,只剩下几个保安还在值班,以前万华市的第一娱乐场所此时显得冷清寂寥,这样的场景诠释着繁华如梦,世事无常。
会议室临时才打扫过,会议桌上还有擦拭过后未干的水渍。
我向三个股东点头致意后,在凌隽以前坐的椅子上坐下,我要对他们形成一个心理暗示:我一直都是这里的主人,因为我代表凌隽,这个事实从未改变。
“齐小姐……”
“你应该叫我一声嫂子,我们是见过的,以前凌隽在的时候,你们就叫我嫂子来着,如果你们觉得别扭,那可以像其他兄弟一样叫我小嫂子,规距可不能乱。”
我略显凌厉的打断了一个股东的话,这些小人在凌隽出事的时候为了利益力挺周进尺,我心里恨透了他们,所以没必要对他们客气。
“小嫂子,你还是那么厉害。”那个股东尴尬地笑笑。
“我的意思,周总已经和你们说清楚了吧,现在朝会不行了,但我不忍心朝会落在别人手里,所以我愿意出资买下你们所有人的股份。”我说。
“这件事周总说过了,他说你只出资两千万?我们所有股东的肌份打包卖给你,两千万的价格确实太低了。”一个叫万和的股东说。
这个周进尺还真是狠,他只报价两千万,那他是想从我这里拿走三千万了,真是够贪。
“朝会本来也不是你们的,是凌隽创立的,你们这些年从朝会年年分红,你们最初投入的原始资金早就翻了上百倍地赚回去了吧?现在你们再拿到的,那都是额外的了,现在朝会已经垮了,两千万已经很高了,再过一段时间,恐怕两千万都值不了,朝会涉毒,声誉都毁了,谁会敢接手这样一个烂摊子?”我说。
“可是两千万也太少了,怎么着你也要给五千万。”
说话的又是那个万和,看来今天他是股东们派来讨价还价的代表。
“就两千万,我一分都不加,现在我虽然买朝会,但你们别忘了,凌隽才是这里最大的股东,我现在付给你们的钱只是买属于你们的那一份股份,而不是买整个朝会,现在给你们两千万,已经是把朝会高估值了,明白我的意思吗?”我说。
他们都是商人,当然明白我的意思,朝会本来就是凌家的,现在给的钱,只是买属于他们的那一部份。买了他们的股权,朝会就完全属于凌家了。
“我们明白,小嫂子,你适当加些吧?”万和说。
“一分都不加,就两千万。”我说。
“哈哈,大家都是自己人,我看这样吧,大家各自让一部份,小嫂子再加五百万,两千五百万成交,你们看如何?”
周进尺开始当和事佬了,我就知道,他报的两千万,其实是给了那些股东们议价的空间。
“啥也别说了,再加五百万,三千万成交!小嫂子是齐氏的大老板,也不缺这点小钱,是不是?”万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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