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来读

第137章 :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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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同住县城,相距便不甚远,车停在李家的后门,银珠领着秀姑进去,守门的婆子上赶着开门问好,神色恭恭敬敬,足见银珠在李家下人中的地位。

银珠随手掏了一串钱给婆子,“给你们打酒吃,驱驱寒气。”

婆子高兴得不得了,连声道谢。

秀姑一脸微笑地看着银珠的所作所为,一句话都没问,也没说,只觉得进入李家后,处处雕梁画栋,繁华富丽非常,人人进退有度,倒有点红楼梦中林黛玉初进荣国府的描写,不过,很有几个擦肩而过的丫鬟珠光宝气,比自己第一次见到的明月打扮得更显得气派。不过李家肯定是比不得荣国府,偶尔还能看出一些暴发新荣之气。

即使如此,李家也远胜他们这些平民百姓之家,是桐城的第一人家。

及至到李淑人所居的大院落,银珠笑对在廊下掐腊梅花的丫鬟道:“金姐儿,劳烦你通报姑太太一声,就说姑太太请的张家娘子到了。”

“这位就是张娘子?”金姐儿转头盯着秀姑打量片刻,见她年纪不小了,依旧皮肤白皙,容貌清秀,衣着打扮和形容举止都不像是屠户之妻,倒有点江南水乡的秀气,比往日来拜见太太的一些商贾之妻、官员之妻都显得大方,脸上不禁带了笑意,“太太方才还在问妈妈和张娘子什么时候到,叫来了直接进去。”

说着,一手持花,一手打起帘子,请二人进去。

素日常听人说,李淑人生性豪奢,挥金如土,酷爱金银珠翠,饮食更是刁钻古怪,用金锅玉碗银铫子,秀姑心想她的起居之地必定是富丽堂皇,犹如水晶宫一般,谁知里面却是洗尽富贵之气,无论是陈设还是桌椅,皆是半新不旧。

李淑人年纪比秀姑大上不少,因为没有涂脂抹粉,眼角显露出淡淡的皱纹,穿得却鲜艳无比,果然是红袄红裙,披着石青缂丝的披风,雍容华贵,端庄大方。

李淑人酷爱翡翠,戴着一整套翡翠首饰,同料所出,件件碧绿如水,晶莹剔透。

一般人穿红着绿很俗气,但在李淑人身上完全看到这份俗气,反而觉得惊艳,对,就是惊艳,她有着旁人所缺乏的气质。

秀姑只觉得在李淑人跟前,自己瞬间变成了一粒尘埃。

“张娘子来了?请起,别多礼。”李淑人放下手炉,含笑坐在上首没有起身,而是叫银珠把秀姑扶起来,指着对面的椅子请她坐下,上下打量一番,“娘子替我绣了不少精致衣裳帐子,我早想见见了,就是没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只有娘子这样心灵手巧的人物才能绣出那些带着灵气的东西。你多年前绣的屏风,知府太太夸了好几次我都没给她。”

李淑人仔细看了看秀姑的打扮,戴的翡翠首饰乃是自己当年所赠,心里更高兴了。

秀姑皮肤白,很配绿翡翠,而且衣着也不花哨,年纪又不是十七八岁未经人事的少女,成熟一点的女子佩戴翡翠更彰显高贵气度。

李淑人喜欢翡翠,也喜欢适合佩戴翡翠的人,脸上笑容极盛,和蔼可亲。

秀姑完全感受得到这份和气和善意,笑道:“当不起淑人的夸赞,山野乡村之地的绣工简陋粗糙,是淑人不嫌弃,叫我挣下许多梯己银子,家里的日子也过得越来越红火。”

李淑人想起银珠说张硕做了县衙的小吏,不免问道:“你家老爷现在做了官儿,还杀猪宰羊吗?哪一行有哪一行的手艺,别人杀的猪也是一样方法,可是我嘴刁,舌头灵,那肉吃起来就是不如你们家的香。”

“家里的活计当然得他干,我们老公公已经干不得了。”张硕可没打算放弃自己家的营生,和生意相比,当典史的月米才有多少?根本不够养家糊口好吗!

“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可没打算换人。”

李淑人喝了一口茶,又请秀姑喝茶吃果子,见秀姑微微抿一口茶,并没有其他动作,心里赞叹一声,觉得有点意思,“今日请张娘子来,是有一事相求。”

“淑人但说无妨,只要我能做到,一定不会推辞。淑人对桐城的恩德,世人皆知,我们也是真真切切沾了淑人的光,犬子便在书院中上学,受到以往受不到的教导,每次回家都说书院的书籍浩如烟海,从前整个桐城都没有这些资源。”秀姑觉得李淑人很伟大,她对教育事业立下的功劳,千秋万代之后都有人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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