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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了,百里奚走出大树,来到大河岸边。
浑身上下都湿透了,衣服都能够拧出水来,鞋子里也灌满了水,“啊-嚏”“啊-嚏”,百里奚重重的打了两个喷嚏,发髻散了,一缕一缕的贴在脸上。
百里奚掠了掠眼前的头发,不由得轻轻发出一声叹息,“哎--,功名未成,竟早生华发,无用啊!”。
天虽然晴了,但是道路还是很泥泞,虽然他走的是官道,但是照样还是泥水遍地,每走一步都要费很大的气力。
百里奚心中的那个后悔啊,可就别提了。想一想,自己的家里虽然贫困,自己在乡里虽然受到邻人的嘲笑,但总不至于像今天这样一个人在荒郊野外受苦挨冻。
但是今天自己已经走出了这一步,再苦再累也只好走下去了。
“走吧,自古能够有点成就的人,哪个会一帆风顺呢!”百里奚自己安慰着自己。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自己安慰着自己,百里奚终于走到了距离郑国国都新郑不到十里的地方。
来到一条小溪边,百里奚洗了一把脸,拿出包袱里的换洗的衣服穿上,再把昨夜淋湿的衣服脱下来洗了后挂在树上晾干。毕竟要进城了,他还要注意一下自己的形象。
换洗完毕,百里奚稍加收拾这才进了城。
新郑是中原一座非常重要的城池,可以说是连通南北,贯通东西的交通要道。街道两边商铺林立,南北来往的客商熙熙攘攘。
百里奚望着如此庞大的城池,心中甚是感慨,活到这个岁数,除了楚国,自己还真没有到过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郑国也是他走出国门的第一个国家,若能够留在如此庞大的城池里,为国君出谋划策,也不枉来此一趟。
想到这里百里奚决定先留下来,观察一番再说,此时他已经忘记了路上自己被车划破衣裳的事情。
街道上提供住宿的酒家甚多,但百里奚不敢住那些临街的酒家。他知道一般情况下,这些临街酒家住宿的费用一定很高,当下他没有这个经济实力。
百里奚在新郑城里转了好一阵子,终于找到了一家门脸不大的客栈,上前打问,果然住店的费用不高。
进了客栈之后,百里奚要了一间最后面的房间,一把情况下地理位置越差,价格就越便宜。
反正就他一个人,位置好坏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放好东西,百里奚出了房间,来到前面吃放,虽然自己带有干粮,但是几天时间过去,早就又冷又硬了。再加上昨夜淋了一夜的雨,早就没法吃了。
简单要了点吃的,百里奚一边吃一边与店家聊着郑国的局势,以便于对自己下一步的行动作出判断。
店家也是一个热闹人,百里奚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店家,不知道咱们郑国这位国君怎么样啊?”
“我们这个国君总体上来说人还算不错,挺亲政爱民的,不过这人吗,有对就有错;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他这个人做事摇摆不定,在晋国与楚国之间拿不定主意;这不,前些年楚国发兵攻郑,两国闹得很不好啊!”
百里奚默默的听着,不住的点头,虽然在此之前,他一直没有走出过楚国,但是他很清楚这些小国家的生存状态;在春秋纷争的年代这些小国家只有依附于某个大国才能够得以生存,否则只有死路一条。但如果有良臣辅佐,兴许会有大步发展的可能性,但当下的郑国要想回到当年郑庄公称霸诸侯的年代,肯定是回不去了。
“不知你家国君有没有什么不良的嗜好?”百里奚冷不丁的问了这么一句。
店家抬起头,稍稍吃惊了一下,不知道这位客官问这句话到底是是什么意思?
“其实我家国君没有其他的爱好,就是喜欢女人,先后娶了三位夫人,第一位夫人得宠时,他的儿子公子华受宠。我听宫里的人说这几年公子华的母亲年老色衰,他已经不受重视了;现在倒是二儿子公子兰很受重用。”
听完店家的话,百里奚神情暗淡的说道:“后宫争宠、公子争位,自古祸乱之始也,郑国不可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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