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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孽缘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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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审王振途中,因为王振说谎导致杨宏差点负气而走。那王振自知杨宏是他求生的最后希望,情急之下不禁说出了董霸离开京城,前往边关的真正原因!

“大人,王某年轻的时候虽然用功读书展现出一些才华,但因为家境贫寒,父母又去世的早,在考中了秀才之后,没有办法筹到参加乡试的盘查,因此耽误了许多年。

那个时候,王某以为自己的一生也就如此,虽然还怀揣着梦想,但因为还有兄弟需要赡养,只能平日里带人写一写书信,赚点银子聊以度日。也许是天无绝人之路,又或许是苍天怜悯王某。再一次庙会上,王某认识了一个富家的小姐,名叫潘彤。那小姐因为仰慕王某的才华,所以经常托丫鬟资助王某,再一次

点燃了王某的希望。

时间一长,我与那潘小姐有了感情,最后终于不顾什么礼义廉耻,偷吃了禁果。

潘小姐的父亲很有钱,还是我们当地有名的乡绅,他是打心眼瞧不起我这样的穷人,极力反对我和小姐来往。

后来,在潘小姐偷偷的资助下,王某用潘小姐资助的金银安排好兄弟姐妹,独自一人参加乡试,考中了举人,这让潘姐十分的兴奋,我们两个人终于有了在一起的希望!

然而,尽管王某考中的举人,但其父亲依然不同意我们两个之间来往,不仅让家丁将王某痛打了一顿,更是将潘小姐许配给当地官员的公子。

王某为了能够阻止潘小姐嫁人,更加用功读书,随后入京赶考,一路通过会试殿试,直至考取进士!

王某原以为在高中之后衣锦还乡,到时候迎娶潘小姐过门,成全多年的心愿。

然而,令王某没有想到的是,当时的应天知府孙大人看中了王某的才华,有意将他的女儿许配给我。

当时王某也是糊涂,为了能够仕途顺利平步青云,谎称自己还是独自一人,就与孙大人的女儿成亲了。

成亲之后,王某对潘小姐很愧疚。一晃大半年的时间,我都未曾回乡,害怕与潘小姐见面。

半年后的一天,家里面来串门的兄弟告诉王某,乡里有名乡绅潘家的小姐与人私通,怀了孩子。自知没脸没见人,怀着孩子已经服毒自尽了!

我的兄弟不知道潘小姐为何会服毒自尽,但王某又怎么会不知道?

潘小姐一定是知道了我在京城成亲的事情,所以一气之下才会不顾腹中的孩子,服毒自尽的!

王某自知对不起潘小姐,从那以后更是整日生活在愧疚与悔恨当中。

王某不敢隐瞒,我之所以平日里显得如此孤傲,不是因为王某有突出的才华,而是以孤傲刻薄,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与空虚罢了!

在这种状态下,又过了二十年。由于二十多年刻意的伪装,王某已经习惯了这种性格,所以才会变本加厉不知深浅,得罪了朝中的同僚!

去年夏天,王某带着董霸去朋友家中饮酒。因为喝的太多,稀里糊涂的就去了,去了飘香院。

如果王某知道日后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当日一定不会喝那么多酒,更不会去什么青楼了!”

王振说到这里显得很激动,杨宏则是摆了摆手安慰道:“王大人不要激动,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虽然朝廷严令官员去青楼享乐,但还是有很多人都视若无睹的!”

见杨宏安慰自己,王振哭的更凶了。只见王振擦了擦倾泻而出的眼泪继续说道:“大人,王某不是因为去青楼而悔恨,而是,而是,哎!我还是继续说吧!

当日在青楼当中,王某认识了一个叫做柳月的姑娘。不知道为什,王某从第一次见到柳月开始,就被她迷住了!情不自禁之下与她共度良宵。

自此,王某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对柳月越来越迷恋,更是瞒着家里人,以当值为借口,经常深夜留宿在青楼当中!

时间久了,王某与柳月的感情越加深厚,王某就动了替柳月赎身的念头。那柳月也很高兴,把自己的经历全都向王某讲述了一遍!

原来,柳月是个孤儿,从小无父无母,是被山里的猎户在湖边捡到的。在捡到柳月的时候,猎户在摇篮中发现了几首诗,应该是柳月的父母给她留下来的。

可惜好人命短,那猎户夫妇在柳月十四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没有了依靠的柳月再一次成为了孤儿,机缘巧合之下被人拐骗到京城,卖到了青楼当中。

柳月知道我要为她赎身很高兴,在他得知我是朝廷兵部尚书后,更是将其亲生父母留下的诗句拿给我,想要拜托我帮她寻找亲生父母的下落!然而,就是因为这诗句却成为了王某一生的噩梦!当王某拿到诗句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崩溃了!这诗句与字迹王某熟悉的不能再熟悉,正是,正是王某当年写给潘

家小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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