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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西在北京生活的时间不算短,却没怎么逛过。罗宇也算土生土长的北京人,细听他平常说话还会带着儿化音的京味。他出生不错,年轻的时候不愁钱花,读书的时候也是把整个北京城都玩高了。要当导游的话还是可以的。不过这小子怎么都放不开,似乎还比较介意林楚西的身份。当然,林楚西也没让他好过,充分发挥了对东方好奇心强烈的少年人所有的兴奋和无知,顺便把罗宇指挥得团团转。罗宇自然任劳任怨了,他在国内名气还不错,演过一些偶像剧但都不是主角,有不少萝莉粉。应着市场需求发过写真集和几只单曲,反响平平。杜眉歌想让他转型进军大荧屏,摆脱少女偶像的身份,所以这一部汇聚了的国外诸多大牌的《达·芬奇的“情人”》对他至关重要。他很需要在这部片子里露脸,随后借机拔高自己在国内演艺圈的格调。如果这在片子里表现得好,在剧组里勾搭上谁的话,说不定他可以直接跳过国内电影圈直接走上国外的舞台,到那个时候他再回国内发展那绝对是抢手货。
罗宇自己也知道事情轻重,对于林楚西好脾气得很。
林楚西使唤罗宇这个度拿捏得比较稳,既不会让他觉得自尊心受辱,也不会让他太过于轻松。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能让人觉得得到一件东西很轻易,要不然他只会越来越得寸进尺。林楚西虽然可以感觉出罗宇心性不坏,但这是交易,如果双方摆放的筹码不对等,不是什么好事,不管是对于林楚西来说,还是对于罗宇。最重要的是,杜眉歌,不能让她察觉出什么不对劲来。现在让她先入为主觉得自己是一个性格古怪的外国青年就好了。
有时候林楚西也会觉得现在生活蛮累的,似乎每天都有烦恼的事,似乎永远都要为那些看不清的未来做打算。就好像现在他明明想要提携一把罗宇,却也只能这么绞尽脑汁地遮遮掩掩。他要报复沈文星,不能冲到他面前一巴掌把他所有牙齿打碎,只能步步为营地铲除他。还有杜眉歌,他上一辈子的大恩人,她过得不好,他亦帮不上什么忙。
这么看来他上岸真心上得挺失败的。
“行了,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走回酒店就可以。”
“诶?这样可以吗,离酒店还有点远,你一个人行吗。”
“有什么不行的,退一万步讲,我随便打的就能回去。”
“可是这边一到晚上还是挺乱的,那些不务正业的二流子见你一个外国人在街上乱逛,找你麻烦就不好了。”
“你怎么这么烦,我都叫你先回去了,难道你是担心我说话不算话?”
“不,不是……”罗宇眼神闪了闪,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他又全了几句,见林楚西的脸色都不好了就干脆闭口。
“那你自己小心一点,你又没带保镖在身边,要是被粉丝认出来会很麻烦的。”
“我知道,我知道。”林楚西摆摆手,赶人。
罗宇无奈,只好拦下一辆的士回去。
林楚西拉了拉脸上的口罩,又把脑袋上戴的针织帽往下扯了扯,盖住耳朵。北京的冬天环境向来不怎么好,干冷干冷的,脸皮都要被冷风吹干一样,再加上一两个月都不下一场雨,空气能让人不停打喷嚏,所以很多人都会在街上戴口罩,林楚西也算不得什么异类,再加上是夜晚,光看那一双模糊灯光下的眼睛,很少有人能认得出他。他在街边挥了挥手,拦下一辆的士,用很纯正的北京味普通话报了个地名。不管是哪里的的士司机都很能侃,无关乎性别,这的哥一看上来个本地老乡,话匣子就开了。林楚西听着就挑着关键地方应几声。
林楚西去的地方是自己上辈子在北京租的房子,那里是一片老城区,只要不集体改建,估计也不会有拆迁办和哪个房地产开放商会特意去动那块第,所以林楚西知道有很大的可能,那地方还在,说不定自己以前住的房间也有了新房客,就是不知道房东有没有把他的行李都给扔了,还是他的家人在给他死后把所有的东西都带回了湖南老家,又或是一起烧了装进没有骨灰的骨灰盒里。
老房子都建的很密集,的士根本进不去,林楚西付了钱就下车了,这一片的胡同很暗,就连路口那些泛着哑黄灯光的瓦灯都有种凄凉的阴森感,林楚西却一点也不觉得恐怖,反倒是觉得怀念和温馨。就好像一瞬间回到了很多年前,还是苦逼北漂,被沈文星害得到处碰壁的三流明星林楚西,晚上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往光亮的地方走。因为胡同建得很相似,岔路又多,到了晚上黑漆嘛乌更容易找不着北,林楚西都是用胡同口的灯来分辨那里是回家的路的。过去这么多年了,这里好像一点都没变,就连灯都还是那个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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