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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两天里,叶云扬跟王猛学习简单的武功招数,和刀枪剑戟的简单使用方法,不敢说精通,但对付三两个毛贼是没有问题的。
马上就到去国都学院报名的时间了,叶云扬拿起准备好的包袱,里面除了几件换洗衣服,只有那尊青莲静心炉。
外面停着一辆马车,是王婶从镇上租来的,负责送他去往国都。
东平国是小国,暮山镇所在的丰安县距离国都不过两百里路程,清晨出发到下午便可到达,不需要提前一天出发。
辞别王猛、王婶和王虎一家三口,他登车上路。
野外的田地里,油菜花开的正艳,勤劳的小蜜蜂穿梭其间,宛如一片黄色的海洋。马车行走的十分平稳,他躺在车厢里嗅着空气中的花香,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嗡嗡……
天空中传来刺耳的声响,他将头探出车厢,看到数百米外的地方,有几个巨大的黑色飞翼,正朝这边高速飞来。
飞翼呈不规则的三角形,通体黑色,乍一看很像是一只体型硕大的蝙蝠,翼展达到三米左右,一名身穿皮质盔甲的人站在上面,左腿在前右腿在后,身体略微下蹲,控制飞翼做各种复杂的动作。
在低空飞行的过程中,飞翼与空气剧烈摩擦,发出刺耳的蜂鸣声。
真是太帅了,这种单人飞翼是巫师职业中炼器师的杰作,叶云扬羡慕不已,如果自己也能成为一名巫师就好了,不但能制作类似飞翼这种灵器,还是亲自操作,一定很过瘾。
在圣天大陆,武者和巫师的数量比例是四比一,物以稀为贵,加上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句话中,代表巫师的祀排在代表戎的武者前面,所以地位要比武者更高一些。
一路无话,到下午两点半的时候,气势雄伟的国都出现在的眼前。
城墙高达五丈,用灰色的城砖砌筑而成,外面环绕着十丈宽的护城河,城门前刀枪林立,站着两排身材高大的兵士,脸上带着威武的表情。
城门楼子上更是旌旗招展,其中最大的一面古兽纹旗上,用金线绣着硕大的“东平国”三字,手持明晃晃刀枪的兵士,在城墙上来回的巡逻。
马车停在距离吊桥几十米远的地方,车夫一脸歉意的说:“叶少爷,乡下的马车不能进城,只能把您送到这里,您多见谅。”
叶云扬被国都学院录取这件事,当天就传遍了整个暮山镇,然后以更快的速度传遍丰安县,别说一个一个小小车夫,就是镇长见到他都得客客气气的。
他拎着包袱下车,笑着说:“无妨,大叔辛苦了,趁着天色尚早赶紧返程吧。”
询问守门士兵国都学院的具体-位置,他扛着包袱朝内城走去。
从这里到国学最近的路,需要穿过东市,东市上店铺林立,人流摩肩接踵,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繁华程度让他叹为观止,没想到一个小小王国的国都,竟然如此繁荣。
嗖嗖……
远处闪过一道白影,是一只狸猫大小的小兽,接着便是人喊叫的声音:“抓-住它,别让那小畜生跑了,都给把路让开!”
几个身穿玄色家丁服的人,在一个锦衣胖子的带领下快步追来,所过之处鸡飞狗跳,撞翻了无数商贩的摊子。
小贩们好像都很怕这群人,就算是商品被毁坏,也都敢怒不敢言。
小兽动作异常灵活,一会儿钻入人群,一会儿钻进桌案下面,最后笔直的冲向叶云扬。
叶云扬站在大街正中央,他和其他人一样下意识的想躲开,可是小兽的速度太快,宛如一道闪电,刚转过半个身子,小兽直接钻进了他背着的包袱中。
虽然只看了一眼,但他还是清楚看到,那是一只萌态十足的小家伙,像极了他曾经饲养过的茶杯犬,只是尾巴略大一些。
胖子手下的一名随从眼尖,指着叶云扬说:“少爷,小畜生钻进那人的包袱里了。”
胖子语气嚣张道:“去搜他的包袱,本少爷花了数百两银子买来的小东西,不能就这么跑了,抓到之后马上找个馆子,我要把它下汤锅。”
几名狗奴才很快将叶云扬团团围住,就要动手抢夺他的包袱。
“光天化日之下,我看你们谁敢!”他摆出一副战斗姿势,这两天没白学,在王猛的悉心教授下,他的姿势有板有眼。
如果那些人好声好气的说话,他也许会很配合的交出小兽,但对方的气焰实在是太嚣张了,习惯了新社会人权教育的他,当然不会让人随便搜查自己的行李。
狗奴才们一愣,谁都不敢上前,不过马上个家伙喊道:“我们为什么不敢,知道我么家少爷是谁吗,他是国都都尉家的公子,别说搜你的包袱,就是把你抓去过堂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国都都尉,什么东西?
没办法,叶云扬的前任是个荒野村庄里的农民子弟,对上层社会的了解很少,不过听名字应该不是什么大官儿,在他继承的记忆力,所谓的大官儿是圣庙祭司、丞相、太尉一类的,根本没有国都都尉。
“国都都尉的儿子就了不起吗,你们可知道我是什么人。”他再次将狗奴才们喝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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