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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斯平在这里呆了几天后就离开了。不过最近城市里总流传着一个说法。那就是在夜晚独自赶路的时候,会经常遇见个怪人。
说是怪人,是因为他老是从后面猛地冲上来,如果你带了包或者其他东西之类的话,他会抢走,然后继续跑。如果去追他,他则会大声高喊。
“跑啊,跑啊,来追我啊!”接着便是漫长的赛跑。似乎从来没人追上过,自然也没人看见过他的容貌,而且据那些遭遇过的人叙述来看,这个人经常会改变穿着,甚至个头的高矮等等,总之是非常的奇特。当然,仅仅是传说罢了,因为起码我和我认识的人都未曾遇见。
周五是比较忙碌的日子,每次都会弄得很晚,因为要把排版好的报纸大样拿去印刷,快过年了,需要写的东西也多,没想到把所有事忙完后居然快十点了,这才想起连晚饭也没吃,匆匆交付好一切后,就提起外套回家里了。由于肚饿,我没有走通常回家的大路,而是拐了个巷子,抄近路,想去吃点夜宵。巷子还算宽敞,但是却非常的漫长,整条路上别说人,连条狗都没有,还好我不是女孩子。由于没有路灯,我几乎是扶着旁边的墙壁走的,走一会儿再用手机照一下,冬夜大家似乎都睡得很早,狭长的路上我居然没有看到一个行人。还好手机刚刚充满电,用来照明到也无所谓。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却听见身后响起了很急促的脚步声,我感觉到身后有人快速的接近,不过没等我反应过来,只是刚转过头,一阵夹杂着汗臭味的风便扑面而来。一个人飞快地从我手中抢去了用来照明的手机。手机的灯光让我稍微看清楚了点,个头中等,但是他在这么冷的冬天居然只穿了件单衣,可是裤子却还是厚实的棉裤。
“来追我啊!”他居然高喊了句,但声音却异常刺耳,甚至带着苦苦的哀求一样,如同滴进池水的墨汁,迅速在巷子中回荡开来。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当他的第二声发出的时候,却已经看不到人影了。你可以想象下,在这样个冬天的夜晚被人抢走手机是什么感觉,我如同一个傻瓜一样呆立了几秒后,只好自认倒霉,扶着墙回家,当然,回去后那裤子就无法再穿了。我可以想象明天纪颜知道后将会是什么表情。
“你是说真的?太有意思了!”纪颜几乎把喝进口中的啤酒吐了出去,一个劲的捂着肚子大笑起来,我则委屈的吧手叉在胸前,鼓着脸斜靠在沙发上,没好气地看着他,直到他稍微停止一点。
“不要再取笑我了,一个手机到不贵,不过要重新去输号码然后还要通知那么多人太麻烦了,下次遇见抢手机的我直接给他钱算了。”
“嗯,是个好办法,你说会不会是冬跑爱好者?”他又在开玩笑了,我没有搭腔,而是要求他陪我去再买个手机。周末的天气和街上的行人一样,拥挤的令人发热,大家仿佛如同刚刚出炉的面包,鼓涨松软。我们选择了步行去,老原因,纪颜讨厌汽车。当我们经过昨天那条小巷子的时候,我执意一起再走一次。纪颜笑我呆――难道人家抢了你的手机还会又在原地叫卖么?这和刻舟求剑有什么分别。我却极认真地说,丢掉的东西,应该去丢掉的地方去寻找。
小巷子里只有几个孩子在玩耍,这里原本是城市的中心繁华区,但依旧有几条这样的老巷没有拆除,倒是照顾了这几个小鬼,不至于让他们玩到马路上去了。黑灰色渗着水滴的墙壁粗糙得很,在白天看去依旧令人不舒服。巷子两边大都是在这里居住了几代的家族了,相互之间熟悉的很,不过也搭了很多竹棚砖房之类的,大概是用来存放杂物,不过使本来就不宽敞的过道更显得拥挤。走在高地不平青色开裂的旧石板铺成的地面上,我们尽量放慢脚步,四处望,还向人打听是否有一个爱跑步的人,结果当时是没有。巷子的出口已经可以看见了,再过去点就是手机专卖店。看来我真的要破财买个新机子了。
“倒不如我直接打打看,说不定他正在旁边拿着你的机器向人叫卖,我们一边打一边四处走。”说完居然真的拨通了。
我刚想笑他,但很快笑不出了。
我听见了自己非常熟悉的铃声。那是我自己设置的。虽然开始比较微弱,但现在已经非常强烈了,我能清晰地听到。
“今天好运气,老狼请吃鸡,请吃鸡,你打电话我不接,你打他有啥用啊。”纪颜也听到了。声音来自于前面。
很奇怪,巷子的出口处好像有个空置的竹棚,门虚掩着,声音是从里面穿出来的。纪颜对我示意,大概是两人慢慢过去,包抄一下,怕他突然冲出来又跑掉了。
我们如同小偷一样摸了过去,甚至还做好了搏斗的准备,如何闪避,如何左勾拳,右勾拳,让他知道惹毛我的人有危险。心里感叹看了这么多年的动作片终于不必在家里对着镜子“自打”了,等到那小偷一出现我就冲上去,我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李小龙成龙释小龙会在那一刻灵魂附体。何况今天还有有纪颜在,我自然更不会胆怯,不过事情并没如我想象一样,直到我们走到门口,里面也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拉开了门,阳光透过空隙,恍如拉开了黑色帷幕的舞台一样,里面的东西一下被看了个一清二楚。
里面只有一个人,一个躺在一垛厚厚的草堆上的人,这里的人经常会准备一些干草用来防冻之类的。不过准确点说,那个人应该是具尸体了吧。
他**着上半身,我从以前未见过这个人,剃着个平头,他的脑袋就像一个肥胖的仙人掌一样,额头高耸,宛如一个大包,稀少而短的碎眉如同胶布似得贴在眼睛上面。他就像的了甲亢的病人,本来细长如缝的眼睛被暴出的眼球硬是挣得像铜铃一般大。宽而塌陷的微带着赤红色的大鼻子下面的嘴巴吃惊的张开着,惨白如死鱼肚白般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嘴角边上,胸口有些鲜血,他的脸苍白如纸,似被白色油漆刷过。我看见他的左手正拿着还在唱歌的手机,那正是我昨天被抢的。下身穿的倒是棉裤,不过奇怪的是,他那双平底胶鞋磨损的太厉害了,几乎快磨没了。在他身体旁边,扔着一件**,我用脚碰了碰,居然冻上了。他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难道是冻死的?
我们很快报了警,本来平静的巷子被弄得热闹非凡,旁边的住户老的少的忙的闲的还有拿着挂着肉丝的菜刀抱着吃奶瓶的孩子来出来看热闹的,看来鲁迅先生所说的国人爱看热闹的心里倒是亘古不衰。不过这家竹棚的主人可就苦了,哭丧着脸一个劲的和解释自己从来都是好人,除了偷过邻居家的几串腊鱼腊肉没事偷看过往裙子太短领口太低身材太好的女孩欺负欺负大人不在身边的小鬼躲在暗地里咒骂几句工商执法人员对着马路上的奔驰宝马排气管吐口水外连蚂蚁都不敢踩死一只何况杀人乎,当然,前天杀的用来煲汤的鸡除外。问话的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陈述,对他盘问了几句就开始调查死者身份了。作为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我和纪颜也接受了盘问,不过对他抢了我的手机比较感兴趣,当然,手机被当作证物收紧了塑胶袋,结果我恐怕依旧要买部新手机,我想没谁愿意使用一部被死人握了一整晚的手机。
“你怎么看?冻死的?”我问了问对着方面比较专业的纪颜,他从发现尸体开始就没说过一句话,当然,除了应付的盘问。如同平时一样,收起了笑容一脸严肃的他摸着光滑的下巴一直望着那具尸体。
“不像。”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哦?那他是怎么死的?”我好奇地问。
“鲜血,你也说当时他在跑步,我觉得他可能是累死的,夺去你手机的时候是他跑的最快的时候,也正是就要油尽灯枯了,最后他一头栽进了棚子里,天色太暗,你没发觉。嘴巴旁的鲜血来自肺部,长时间剧奔跑,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夜晚,需要大量呼吸,那些冷空气呼进肺部,造成肺部毛细血管破裂导致出血,当然,还有其他症状,不过最令我觉得费解的是,当人累得吐血的时候为什么还再不停的到处奔跑,太不可思议了。”他的视野没有离开尸体,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尸体的脚上的鞋子。
“看来有必要弄清楚他的身份。”纪颜忽然走过去和交谈了起来,起初有点不耐烦,然后纪颜当他的面拨通了个电话并交给那个,很快我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惊讶和惶恐的神情。两人谈了会,纪颜就过来了。
“好了,我们可以走了,死者的身份还在查,不过他们很快会打电话通知我们。”说完便拉着我回去了,自然,手机也没买成功。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对纪颜的态度大变,问起来,纪颜却眨巴眨巴眼睛,笑道:“只是认识这里警队的朋友罢了。”看来他认识的人还真是不少。
我们回到纪颜家中,很快便接到个电话,他嗯嗯了几下后挂断了。然后望着我说:“他是个运动员,准确地说是名长跑运动员。”我一听,难怪,看上去身体还蛮健壮。纪颜穿好外衣,对我做了个出去的手势。
“去省田径队吧,或许能问到点什么。”他依旧是老脾气,对任何奇异的事一定要查个清楚才满意。省田径队离这里不远。很快我们便从队里的主管主任那里知道,这个死去的运动员叫连富华。二十二岁,是省里很有希望的长跑运动员,不过失踪几天了,没想到居然横死街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消息,他和其他人也无任何冤仇,平时是个很检点的人。我们失望的回来后,验尸报告也出来了,算比较快的。和纪颜想的一样,没有外伤,属于运动过度导致肺部呼吸衰竭。简单的说,他是累死的,或者可以说是跑死的。见过死法多样的,但这种死法和自己用双手掐死自己没什么两样了。
“你说是什么促使他不停的跑呢?”纪颜的眼睛看着窗外,突然问了句。我当然不知道,总不可能说连富华是在练习吧,这未免牵强了点。
“另外,那个时候他抢你手机却反倒叫你追他,这也很奇怪啊,那种情况下估计他应该已经接近极限了,却仍能跑那么快。”纪颜继续说着,他习惯于把所有问题一一列举出来,这样才能有条理的解决。我和他想了一下午,都没个头绪。但是很快,另外名死者也被发现了,死于同样的症状――活活累死的。看来连富华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当天晚上,纪颜收到了卷录像带,与其说是他收到的,倒不如说是给的,这卷带子时发现第一个死者的时候收到的。我和纪颜坐了下来一起观看。
画面很暗,但还是可以看得蛮清楚。似乎在一个非常空旷的地方,天气很暗,四周都是黑色的石砾和砂石。还有一条白色的跑道,非常简陋地面也很粗糙,但勉强可以算是条跑道吧。跑道上有个人在跑步,似乎是个年轻男子。他看上去很辛苦,但还是拼命地奔跑,过了下,在年轻男子的前面,跑道上不知道怎么出现了两架切割机,并且把它们发动了,但跑步的人没有丝毫停止的意思,虽然他大声叫嚷着不,但是身体却奇怪地一直冲了过去。
恐怕下一秒钟的画面真的是令我和纪颜骇然,年轻人以飞快的速度穿过了切割器,接着就像慢动作回放一样,年轻人的身体依旧前倾着,但他的脚掌却留在了那里,伤口向外喷涌着鲜血,但他却爬起来,用失去脚掌的伤腿继续跑着,在白色粗糙的跑道上留下一串圆形的红色印记,每跑一步他都拼命地大喊一声,没过多久,他就倒在了地面上,但是腿却依然坐着跑步的动作,但是越来越慢,终于,他没有再动弹了。
“看到了吧,一直再跑,直到死亡。”开始穿者风衣的人出现在镜头前说了这么一句。似乎经过了处理,他的声音听起来象机器人一样生硬冷冰冰的。
“人一辈子都在努力向前奔跑,为了前面的目标,名利金钱女人或者尊严,反正是要跑得,所以我让他们干脆一齐跑起来,只要你开始跑,你就无法停止,只要你开始跑,你的腿你的身体就不属于你了,停下意味着死,不过即使一直跑也会死,除非有人可以……”画面停止了,成了一片雪花状。
纪颜站了起来,关闭了电视。
“这算什么,是挑衅么?”我生气地说,纪颜却似乎若有所思。
“跑,跑到死,或者有人……”他看来想到了些东西,不过也不完全。
“这个穿风衣的人是疯子么,或者是看多了《电锯惊魂》系列?把人命当儿戏来开玩笑?”
“不,他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玩游戏。”纪颜伸出左手打断了我的话,“吉普塞人有一种咒语,可以隔着很远控制人的身体,道术也有,以替身的形式,但是那大都是希望操纵别人或者干脆杀死受害者,但这个人却让那些人不停地奔跑,这就有点不合情理了。如果是你被操纵,身体不受控制的奔跑,哪怕前面是悬崖或者是火海,你说你会有什么感觉?”纪颜朝我望来。
“当然是憎恨,绝望,抑或是对死的恐惧之类吧。”我靠在沙发上不加思索的回答,忽然转念一想,“你干吗拿我打比方啊,真不吉利。”
纪颜笑道,“你还把我的来电设置成老狼请吃鸡?”我也笑了笑。不过笑过之后当然是要弄清楚这个风衣男子的真正目的。我们回到了警队,咨询了第二名受害者的信息,这个人是个小偷,或者说是惯偷,非常难抓,因为据说他的奔跑速度不亚于职业的运动员。当然,他也是死于运动过度而缺水导致了身体发热从而并发了急性肾衰竭。也就是说,同样是跑死的。
似乎和连富华一样,这个人也是个跑得非常快的人。“纪颜翻看了下他的资料。我也附和了句,的确,目前除了录像里的那个被砍去腿的年轻人之外,发现的两个死者都是运动量很高的人,尤其擅长跑步。线索并不多,至于那盘录象带,似乎暂时业看不出什么端倪,整个背景似乎是在郊区的偏僻地带,就算找到估计人也早跑了。切割机的牌子倒是看清楚了,问题这种机器非常普及,任何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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